【招标结果】蚝业路与天福路交汇处北侧酒店1-11层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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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深圳市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桥头股份合作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蚝业路与天福路交汇处北侧酒店1-11层招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深圳市威尔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公告基本信息
资产信息
招租信息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交易方式
项目日程
报名须知
交易机构信息
出租方信息
其他
| 项目编号 | JC1Z2604210 | 项目名称 | 蚝业路与天福路交汇处北侧酒店1-11层招租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8月04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8月10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蚝业路与天福路交汇处北侧酒店1-11层 |
| 面积/数量 | 1045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118月(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92,600元/月(酒店28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前3年不变,自第4年起每3年在上一年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8%。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商业-酒店) | ||
| 履约条件 | 1、物业接受整体承租; 2、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及出租方的生产安全规定; 3、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需另外赔偿补足出租方损失; 4、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5、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解决所需装修、空调、电梯、及变压器等一切工程问题,承担租赁物业的相关投资; 6、合同期满后,租赁物业内所有固定装修必须完好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7、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必须自行办理有关装修、消防、卫生、质检等报建、审批手续,经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有效证件; 8、租赁物业包括公共配套,公共配套的维修责任和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9、其他条款见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为准; 10、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情况: 1、位置: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蚝业路与天福路交汇处北侧酒店1-11层物业;酒店面积:10450平方米;租赁物业为出租方自有的物业; 2、产权情况:租赁物业属于深圳市桥头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有权属说明(历史遗留回执);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如有产证则明确有房屋产权证书); 3、抵押情况:出租物业未设置抵押; 4、物业现状:空置; 5、消防情况:物业有主体消防; 6、租赁用途:商业-酒店; 7、拟设定的交易方式:大宗物业-单一来源谈判; 8、承租方:深圳市威尔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物业有变压器和电梯。 二、投标及开标: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877800元 | 水费 | 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 |
| 电费 | 由承租方自行向供电部门缴纳相应费用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的交易方式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交易失败 | ||
项目日程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8月11日 10时45分00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2026年08月11日 10时45分01秒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8月11日 10时45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6年08月08日 00时00分00秒 |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6年08月07日 00时00分00秒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信用资质良好,近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如有); 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①行政处罚信息、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桥头股份合作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出租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三)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五)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六)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异议。 三、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5〕6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四、交易保证金人民877800元由意向承租方交给出租方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在谈判前向出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 五、本项目邀请深圳市威尔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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