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龙川县人民医院风雨长廊瓦顶整体改造项目服务供应商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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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河源市 | 采购单位 | 龙川县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龙川县人民医院风雨长廊瓦顶整体改造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彻底解决我院风雨长廊瓦顶渗漏问题,现拟对长廊瓦顶实施整体改造,保障院区通行安全,消除建筑安全隐患。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关资质及施工能力的专业维修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参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龙川县人民医院风雨长廊瓦顶整体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龙川县人民医院院内风雨长廊区域
(三)项目现状:我院风雨长廊瓦顶前期经密封补漏处理后,防渗效果不佳,瓦顶仍存在多处渗水渗漏问题,拟对长廊瓦顶进行整体改造,需专业单位现场勘查瓦顶结构现状,制定整体改造施工方案及预算报价,完成瓦顶拆除更换、防水处理及后期质保维护工作。
(四)服务方式:供应商报名→供应商现场实地勘查→出具专项更换方案及详细预算报价→我院评审择优确定合作单位→进场施工→完工验收+质保。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工程、屋面修缮、防水工程、钢结构/瓦面施工等相关业务内容。
2. 具备承接长廊瓦顶更换、屋面修缮工程的专业施工能力,拥有成熟的施工团队及完善的施工设备,具备丰富的同类建筑瓦面更换、防水改造施工经验。
3. 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名单。
4. 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及质保体系,能够提供合规的工程质保服务,施工后可提供一定周期免费维保服务。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遴选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登记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本公告公示期内,联系我院党政办完成报名登记,登记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相关工程业绩证明等基础资料。
(二)现场勘查
我院统一组织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勘查,勘查时间另行通知。供应商需自行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全面排查长廊瓦顶破损情况、结构现状、渗漏点位等,充分了解项目全部施工内容、施工环境及施工难点。所有供应商必须参与现场勘查,未到场勘查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遴选资格。勘查过程中产生的人工、交通、检测等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方案及预算报送
现场勘查结束后,各供应商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完整、详细的《风雨长廊整体改造施工方案》及《工程预算报价书》,要求针对铝合金瓦、不锈钢瓦、彩钢瓦(铁皮瓦)、树脂瓦四种瓦材分别制定方案、分别报价,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 项目现场问题排查分析、渗漏成因说明;
2. 详细施工工艺、施工流程、材料品牌规格、施工工期计划;
3. 分瓦材编制全面工程预算明细(含旧瓦拆除清运、主材费、辅材费、人工费、机械费、防水施工费、运输费、垃圾清运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形成四种瓦材的报价对比清单;
4. 工程质量保障措施、安全施工方案、文明施工承诺;
5. 售后服务、质保期限及后期维保方案。
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至我院指定科室,逾期报送视为无效。
(四)评审遴选
我院将组织专项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报送的施工方案、预算报价、企业资质、工程业绩、质保服务、施工工期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结合方案可行性、报价合理性、企业专业性择优确定最终合作施工单位,评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入围单位。
四、工期及质保要求
(一)施工工期: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工期,严格按照约定工期完成全部施工工作,施工期间需规避医院诊疗高峰,减少噪音、粉尘对患者及院区正常秩序的影响。
(二)质量标准:所有施工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建筑工程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彻底解决长廊瓦顶渗漏问题,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质保要求:成交项目需提供不少于3 年的免费质保期(供应商可自主承诺更长质保期限),质保期内出现漏水、渗水、瓦面破损等质量问题,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上门维修、整改。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6 年7月31日—8月5日 17:30 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龙川县老隆大道 83 号龙川县人民医院 1 号楼四楼405党政办公室;
(四)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院内现场实地勘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六、其他说明
1. 本次遴选仅为确定项目施工服务供应商,我院不保证所有报名单位均能入围施工,未入围单位无任何补偿。
2. 各供应商需对所提供的资质资料、施工方案、报价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列入我院合作黑名单。
3. 供应商勘查现场、编制方案、报送资料等全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自身承担,我院不承担任何费用。
4. 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需严格遵守我院院区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承担施工期间全部安全责任。
5. 本公告由龙川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6. 采购监督部门及电话:纪检监察科,0762-6888129。
特此公告。
END
来源:总务科
编辑:赵琼燕
一审:邹志勇
二审:李小媚
终审:卢文彬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龙川县人民医院风雨长廊瓦顶整体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龙川县人民医院院内风雨长廊区域
(三)项目现状:我院风雨长廊瓦顶前期经密封补漏处理后,防渗效果不佳,瓦顶仍存在多处渗水渗漏问题,拟对长廊瓦顶进行整体改造,需专业单位现场勘查瓦顶结构现状,制定整体改造施工方案及预算报价,完成瓦顶拆除更换、防水处理及后期质保维护工作。
(四)服务方式:供应商报名→供应商现场实地勘查→出具专项更换方案及详细预算报价→我院评审择优确定合作单位→进场施工→完工验收+质保。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工程、屋面修缮、防水工程、钢结构/瓦面施工等相关业务内容。
2. 具备承接长廊瓦顶更换、屋面修缮工程的专业施工能力,拥有成熟的施工团队及完善的施工设备,具备丰富的同类建筑瓦面更换、防水改造施工经验。
3. 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名单。
4. 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及质保体系,能够提供合规的工程质保服务,施工后可提供一定周期免费维保服务。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遴选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登记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本公告公示期内,联系我院党政办完成报名登记,登记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相关工程业绩证明等基础资料。
(二)现场勘查
我院统一组织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勘查,勘查时间另行通知。供应商需自行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全面排查长廊瓦顶破损情况、结构现状、渗漏点位等,充分了解项目全部施工内容、施工环境及施工难点。所有供应商必须参与现场勘查,未到场勘查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遴选资格。勘查过程中产生的人工、交通、检测等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方案及预算报送
现场勘查结束后,各供应商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完整、详细的《风雨长廊整体改造施工方案》及《工程预算报价书》,要求针对铝合金瓦、不锈钢瓦、彩钢瓦(铁皮瓦)、树脂瓦四种瓦材分别制定方案、分别报价,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 项目现场问题排查分析、渗漏成因说明;
2. 详细施工工艺、施工流程、材料品牌规格、施工工期计划;
3. 分瓦材编制全面工程预算明细(含旧瓦拆除清运、主材费、辅材费、人工费、机械费、防水施工费、运输费、垃圾清运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形成四种瓦材的报价对比清单;
4. 工程质量保障措施、安全施工方案、文明施工承诺;
5. 售后服务、质保期限及后期维保方案。
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至我院指定科室,逾期报送视为无效。
(四)评审遴选
我院将组织专项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报送的施工方案、预算报价、企业资质、工程业绩、质保服务、施工工期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结合方案可行性、报价合理性、企业专业性择优确定最终合作施工单位,评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入围单位。
四、工期及质保要求
(一)施工工期: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工期,严格按照约定工期完成全部施工工作,施工期间需规避医院诊疗高峰,减少噪音、粉尘对患者及院区正常秩序的影响。
(二)质量标准:所有施工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建筑工程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彻底解决长廊瓦顶渗漏问题,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质保要求:成交项目需提供不少于3 年的免费质保期(供应商可自主承诺更长质保期限),质保期内出现漏水、渗水、瓦面破损等质量问题,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上门维修、整改。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6 年7月31日—8月5日 17:30 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龙川县老隆大道 83 号龙川县人民医院 1 号楼四楼405党政办公室;
(四)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院内现场实地勘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六、其他说明
1. 本次遴选仅为确定项目施工服务供应商,我院不保证所有报名单位均能入围施工,未入围单位无任何补偿。
2. 各供应商需对所提供的资质资料、施工方案、报价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列入我院合作黑名单。
3. 供应商勘查现场、编制方案、报送资料等全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自身承担,我院不承担任何费用。
4. 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需严格遵守我院院区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承担施工期间全部安全责任。
5. 本公告由龙川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6. 采购监督部门及电话:纪检监察科,0762-6888129。
特此公告。
END
来源:总务科
编辑:赵琼燕
一审:邹志勇
二审:李小媚
终审:卢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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