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惠阳区三所一队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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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惠州市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惠州兴凯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惠阳区三所一队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广东祥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惠阳区三所一队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评
标
报
告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兴凯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4日
一、开标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规定,本项目于2026年07月24日09:00,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召开了开标会议,与会人员有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代表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的代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及惠州兴凯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截至2026年07月24日09:00,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有 7 家,分别是:
1、广东祥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深圳中埔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陕西国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5、中建长城建设有限公司;6、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6年07月24日10:00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2 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是2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 5位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招标人评委代表: ***、*** ;
评标专家: ***、***、***、***、*** ;
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推选,推荐 *** 为评标委员会组长。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 7 家,分别是:1、广东祥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深圳中埔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陕西国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5、中建长城建设有限公司;6、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六)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 7 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清标环节:评标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电子清标; 7 家投标单位通过电子清标评审。
3、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 深圳中埔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专职安全员未提供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录入截图,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提供相关页面截图)。”规定,其资格评审不通过 ;中建长城建设有限公司的信用承诺书格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其资格评审不通过 ;
4、初步评审结果: 深圳中埔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长城建设有限公司不通过初步评审, 其余5 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5、其他:
在形式评审环节,***、***、***三位专家认为深圳中埔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国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三家投标单位的商务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未加盖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项“(2)只要按照上述(1)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除“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外,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其他标注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视同已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注:“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除外)规定”其形式评审不通过。***、***、***、***四位专家认为深圳中埔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国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三家投标单位上传到电子投标平台的“承诺函保证金凭证”具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项规定,其形式评审通过。
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深圳中埔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国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形式评审。
(七)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清标检测时显示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祥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部分综合单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相应单价的±15%及综合单价和其构成明细不一致”的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不要求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祥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问题进行澄清或说明,视为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4条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的要求:“2.招标人需明确报价合理区间及不合理报价的修正规则。招标人可以采用最高投标限价的综合单价上下浮动一定比例(即:±15%)作为合理报价区间,投标报价超过该区间的视为不合理报价,不合理报价按按惠阳区财政局审定的预算预算中对应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进行修正;经修正的综合单价及其合价仅作为进度款计算和工程变更等合同价款调整计价的依据。”的规定进行修正。
三、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各投标人综合得分及排名如下。
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推荐以下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由评标委员会随机载明):广东祥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国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惠阳区三所一队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评标委员会
评
标
报
告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兴凯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4日
一、开标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规定,本项目于2026年07月24日09:00,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召开了开标会议,与会人员有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代表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的代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及惠州兴凯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截至2026年07月24日09:00,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有 7 家,分别是:
1、广东祥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深圳中埔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陕西国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5、中建长城建设有限公司;6、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6年07月24日10:00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2 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是2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 5位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招标人评委代表: ***、*** ;
评标专家: ***、***、***、***、*** ;
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推选,推荐 *** 为评标委员会组长。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 7 家,分别是:1、广东祥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深圳中埔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陕西国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5、中建长城建设有限公司;6、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六)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 7 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清标环节:评标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电子清标; 7 家投标单位通过电子清标评审。
3、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 深圳中埔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专职安全员未提供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录入截图,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提供相关页面截图)。”规定,其资格评审不通过 ;中建长城建设有限公司的信用承诺书格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其资格评审不通过 ;
4、初步评审结果: 深圳中埔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长城建设有限公司不通过初步评审, 其余5 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5、其他:
在形式评审环节,***、***、***三位专家认为深圳中埔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国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三家投标单位的商务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未加盖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项“(2)只要按照上述(1)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除“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外,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其他标注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视同已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注:“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除外)规定”其形式评审不通过。***、***、***、***四位专家认为深圳中埔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国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三家投标单位上传到电子投标平台的“承诺函保证金凭证”具有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项规定,其形式评审通过。
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深圳中埔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国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形式评审。
(七)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清标检测时显示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祥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部分综合单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相应单价的±15%及综合单价和其构成明细不一致”的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不要求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祥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问题进行澄清或说明,视为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4条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的要求:“2.招标人需明确报价合理区间及不合理报价的修正规则。招标人可以采用最高投标限价的综合单价上下浮动一定比例(即:±15%)作为合理报价区间,投标报价超过该区间的视为不合理报价,不合理报价按按惠阳区财政局审定的预算预算中对应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进行修正;经修正的综合单价及其合价仅作为进度款计算和工程变更等合同价款调整计价的依据。”的规定进行修正。
三、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各投标人综合得分及排名如下。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得分 |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 | 其他因素得分 | 综合得分 | 投标报价(元) | 排名 |
| 1 | 广东祥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2.57 | 28.56 | 5.00 | 0.00 | 76.13 | ***.10 | 5 |
| 2 | 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43.67 | 27.92 | 10.00 | 10.00 | 91.59 | 11986838.83 | 1 |
| 3 | 陕西国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2.56 | 25.80 | 10.00 | 6.00 | 84.36 | 12117865.49 | 3 |
| 4 | 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2.91 | 25.44 | 10.00 | 6.00 | 84.35 | 12075892.68 | 4 |
| 5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2.68 | 28.88 | 10.00 | 10.00 | 91.56 | 12103972.26 | 2 |
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推荐以下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由评标委员会随机载明):广东祥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国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惠阳区三所一队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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