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连平东入城通道风貌提升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河源市 发布日期:2026-07-17

【招标结果】连平东入城通道风貌提升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河源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连平东入城通道风貌提升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广东兆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连平东入城通道风貌提升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12-441623-04-05-115759
投资项目名称
连平东入城通道风貌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连平东入城通道风貌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连平东入城通道风貌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公示名称
连平东入城通道风貌提升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年07月15日
评标情况
投标单位
综合得分
排名
(主)广东兆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9.40
1
(主)广东建元工程有限公司
(成)中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84.94
2
(主)广东华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84.10
3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主)广东兆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0.69%、建安工程费报价下浮率:0.69%
质量承诺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总工期为 100 天,其中: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1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②施工工期: 90天(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之日算起)。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施工项目负责人:李婷
设计项目负责人:辛乐
资质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粤 2442021202208887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135000582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主)广东建元工程有限公司(成)中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1.16%、建安工程费报价下浮率:1.16%
质量承诺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总工期为 100 天,其中: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1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②施工工期: 90天(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之日算起)。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施工项目负责人: 凌裕
设计项目负责人:韩天一
资质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粤 2442013201301571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213104730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主)广东华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0.47%、建安工程费报价下浮率:0.47%
质量承诺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总工期为 100 天,其中: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1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②施工工期: 90天(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之日算起)。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施工项目负责人: 张逸修
设计项目负责人: 明侨
资质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粤 2442016201607747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215102475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连平县元善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连平县元善镇南湖社区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唐女士
联系电话
0762-4332214
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
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4330289
联系地址
连平县元善镇环城北路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6年07月20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广东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