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经颅磁刺激仪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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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佛山市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经颅磁刺激仪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24-2631FS0941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经颅磁刺激仪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6-07-06,更正为:2026-07-10。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7-13,更正为:2026-07-17。
1.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中内容修改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安装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地点”中内容修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3.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 1.主要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中内容修改为:“1期:支付比例50%,★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供应商合同总额的50%货款。2期:支付比例50%,★验收合格后提供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货款。”
4.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 1.主要商务要求 验收要求”中内容修改为:“1期:★验收要求:1、交付验收:在设备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且双方均认为满意后,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15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确认书,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以采购人的名义作为终端客户,负责办理所有产品设备(包括保修卡)的一切保修注册备案手续。(详见验收附件)2、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投标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③符合产品来源国官方颁布的最新标准;④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3、如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的短缺、损坏,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所供产品均为原厂制造的全新合格产品,且有合法透明的来源渠道,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可依常规合法安全使用。如与上述要求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收。5、包装标准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6、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5.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 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中内容修改为:“其他,1、付款要求:1)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2)货款以支票或转账方式转入中标供应商的银行账户。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2、汇票要求:应支付款项可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汇票由采购人开具,汇票承兑期限与上述付款节点相匹配,承兑期限不超过6个月。中标供应商协同采购人完成汇票接收、背书等相关手续,采购人在上述条款约定的付款时限内完成汇票的开具及交付工作。汇票产生的贴现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与汇票贴现、兑付相关的费用。票据交付并核验无误/背书完成,即采购人已完成付款义务。中标供应商响应即视为同意本汇票支付相关约定,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拖延项目实施或要求采购人承担额外费用。3、其他未尽条款详见合同书范本。”
6.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一、主要技术参数”中的“★3.至少具备双人独立同时治疗功能,可独立调节每位患者的相关参数,如刺激频率、刺激部位、刺激强度、治疗时间、串数等。(提供承诺函)”修改为:“★3.至少具备双人独立同时治疗功能,任意通道治疗的同时另一通道能进行阈值测定,可独立调节每位患者的相关参数,如刺激频率、刺激部位、刺激强度、治疗时间、串数等。(提供承诺函)”
7.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经颅磁刺激仪验收表”中的“至少具备双人独立同时治疗功能,可独立调节每位患者的相关参数,如刺激频率、刺激部位、刺激强度、治疗时间、串数等。”修改为:“至少具备双人独立同时治疗功能,任意通道治疗的同时另一通道能进行阈值测定,可独立调节每位患者的相关参数,如刺激频率、刺激部位、刺激强度、治疗时间、串数等。”
8.合同相关内容相应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
联系方式:0757-83168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天禧华园1座17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026年07月10日
相关附件:
经颅磁刺激仪招标文件(2026071006).zi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24-2631FS0941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经颅磁刺激仪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6-07-06,更正为:2026-07-10。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7-13,更正为:2026-07-17。
1.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中内容修改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安装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地点”中内容修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3.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 1.主要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中内容修改为:“1期:支付比例50%,★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供应商合同总额的50%货款。2期:支付比例50%,★验收合格后提供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货款。”
4.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 1.主要商务要求 验收要求”中内容修改为:“1期:★验收要求:1、交付验收:在设备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且双方均认为满意后,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15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确认书,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以采购人的名义作为终端客户,负责办理所有产品设备(包括保修卡)的一切保修注册备案手续。(详见验收附件)2、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投标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③符合产品来源国官方颁布的最新标准;④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3、如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的短缺、损坏,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所供产品均为原厂制造的全新合格产品,且有合法透明的来源渠道,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可依常规合法安全使用。如与上述要求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收。5、包装标准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6、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5.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 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中内容修改为:“其他,1、付款要求:1)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2)货款以支票或转账方式转入中标供应商的银行账户。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2、汇票要求:应支付款项可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汇票由采购人开具,汇票承兑期限与上述付款节点相匹配,承兑期限不超过6个月。中标供应商协同采购人完成汇票接收、背书等相关手续,采购人在上述条款约定的付款时限内完成汇票的开具及交付工作。汇票产生的贴现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与汇票贴现、兑付相关的费用。票据交付并核验无误/背书完成,即采购人已完成付款义务。中标供应商响应即视为同意本汇票支付相关约定,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拖延项目实施或要求采购人承担额外费用。3、其他未尽条款详见合同书范本。”
6.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一、主要技术参数”中的“★3.至少具备双人独立同时治疗功能,可独立调节每位患者的相关参数,如刺激频率、刺激部位、刺激强度、治疗时间、串数等。(提供承诺函)”修改为:“★3.至少具备双人独立同时治疗功能,任意通道治疗的同时另一通道能进行阈值测定,可独立调节每位患者的相关参数,如刺激频率、刺激部位、刺激强度、治疗时间、串数等。(提供承诺函)”
7.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经颅磁刺激仪验收表”中的“至少具备双人独立同时治疗功能,可独立调节每位患者的相关参数,如刺激频率、刺激部位、刺激强度、治疗时间、串数等。”修改为:“至少具备双人独立同时治疗功能,任意通道治疗的同时另一通道能进行阈值测定,可独立调节每位患者的相关参数,如刺激频率、刺激部位、刺激强度、治疗时间、串数等。”
8.合同相关内容相应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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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
联系方式:0757-83168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天禧华园1座17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026年07月1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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