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湛江市 |
采购单位 |
河南投资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投资集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液态高分子脱硝剂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河南投资集团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受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液 态高分子脱硝剂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液态高分子脱硝剂采购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10011105N
2.3 项目概况: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1100 吨/天,配置 2 条机械式 炉排炉垃圾焚烧线;
2.4 项目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横山镇七星岭(县道 680 北侧),廉江 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
2.5 采购范围:响应人负责液态高分子脱硝剂的产品性能、生产供货、运行 指导、售后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液态高分子脱硝剂供货、运输、在采购人指 定卸货场所卸货等工作,上述责任范围伴随的一切安全责任均在响应人承担范 围内,响应人负责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如检验、现场调试配合等。在采购人 指定卸货场所卸货及受管制化学品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 备案及上述责任范围伴随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明细如下表:
| 序 号 | 所属 单位 | 规模 (t) | 货物名 称 | 单 位 | 暂定数量(t) | 现场最大储 存量(m³) | 包装 方式 | 供货地址 |
| 1 | 廉江 项目 | 1100 | 液态高 分子脱 硝剂 | 吨 | 330 | 50 | 罐车 运输 | 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横山镇 七星岭(县道 680 北侧),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 公司厂区内。 |
注:本表所列的液态高分子脱硝剂数量为按照垃圾处理量预估暂定的2026 年07月05日至2026年10月30日供货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超出暂 定数量范围的供货按合同单价执行。采购人不排除因投产时间、工艺方案改变、垃圾量减少导致的液态高分子脱硝剂供应减少甚至取消的风险,此风险由响应 人负担。
2.6 服务期限/供货进度要求:
2.6.1 供货要求:分批供货,接到采购方供货通知(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后,除不可抗力外应及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合格的产品运送到指定位置,并 负责液态高分子脱硝剂的装卸等工作。具体供货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1)响应人提供脱硝剂检验报告 1 份,
(2)供货清单 1 份。
(3)首次供货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 份。
2.6.2 服务期限:暂定2026年07月05日至2026年10月30日,每批次供货时 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2.7 液态高分子脱硝剂质量及技术要求:液态高分子脱硝剂工作原理为该 脱硝剂在高温(850-1050℃)条件下,可对烟气中的氮氧化物直接进行选择性 还原,从而实现烟气脱硝。在常温常压条件下,高分子脱硝剂呈现为液体状态,技术指标如下:
| 序号 | 主要成分 | 指标 | 备注 |
| 1 | 有机胺(CxHyNzO)(以干基计) | ≥ 95 | |
| 2 | 结晶水分(H2O)含量 | ≤5 | |
| 3 | 氯盐含量(以 Cl-1计) | ≤ 0.03 | |
| 4 | 水不溶物含量 | ≤ 0.022 | |
| 5 | 硫酸盐含量(以 SO4-2计) | ≤ 0.015 | |
注:以上 5 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即产品质量不达标,直接拒收,不 以接收。
2.8 重点提醒:若成交人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第2.7 条所规定的指标参数进行检验,并在后续合同执行中通过厂内化验室进行每批 次到场检验),非不可抗力因素,因自身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或供货进度延缓或 拒不执行合同或不认可取样结果或低于拒收标准的或一个月内出现3次及以上 让步接收等情况,将被记录为供应商不良行为,列入我公司供应商失信名单,且按照合同违约条款执行。
2.9 成交标准:
(1)本次采购设定两个成交人。
(2)第一成交人按照第一、第二成交人单个项目最低价格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同时第二成交人按照最终响应报价在规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原则 上由第一成交人执行完毕本项目 100%的供货内容,第二成交人为本项目的应急 备用供应商;若出现第一成交人无法正常供货或其他无法履约情形,第二成交 人应立即执行合同并供货,供货时间为接到应急供货通知之日起至本采购项目 约定服务期限结束;
(3)告知:所有响应人应无条件响应本条款约定,若出现上条所述由第 二成交人应急供货的情形,第一成交人不得提出异议和索赔;若没有发生上条 所述应急供货情形,第二成交人实际没有发生供货,第二成交人不得提出异议 和索赔。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响应人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 2 项高分子脱硝剂供货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可提供自身供货业绩,也可提供生产厂家的业绩;使用制 造商业绩的,但同时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授权委托书)。
3.3 响应人须满足现场的技术、质量和供货期的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3.4 信誉要求:
3.4.1 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
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若在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 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对响应人进行 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3.5 其他要求:
3.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 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开始后,由评标委员会对供 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将被拒绝。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全 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21 日 18:00 前 , 凭 企 业 身 份 CA 数 字 证 书 登 陆 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http://www.zybtp.com)-供应商登录-新平台登录入口-参与项目,下载电子 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 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不收取。
4.3 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4.4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及下载时间:响应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 采购交易平台,报名成功后可以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后按照“投标文件制 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及参加采购活动。中原招采驱动及投标工具下载详 见:。
4.5 平台相关操作问题,请点击《中原招采平台使用手册》
(https://www.zybtp.com/caozuozn/364114.jhtml)。其他疑问请联系平台客 服,联系电话:400-6703-999。
注意: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如果在平台预警分析报告中出现不同供应商 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存在下列雷同情形之一且同时参与投标的,经评标委 员会集体认定为串通投标的,应当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
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电子投标 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缴费人信息一致 或者投标(登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一致且无法作出合理解 释的);
(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转至同一虚拟账号;
(五)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
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 年 7 月 22 日 9 时 30 分。供 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 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 CA 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file 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入项目“开标(启)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30 分钟内未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 CA 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 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 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 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 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异议投诉渠道:https://www.zybtp.com/yyts.jhtml。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七里河北路 158 号城发环境研发中心 5 楼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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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监督单位: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 联系电话:0371-6125594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投资集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5 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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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邮箱:
采购人: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投资集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6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