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答疑公告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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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清远市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众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勘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答疑公告01.pdf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8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远市清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勘察 答疑公告01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众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清远市清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勘察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项目相关事宜答疑如下: 提疑一: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里面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平分标准要求,没有无任何兼任限制条款,请问是否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技术负责人? 答疑一: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允许同一人员兼任。 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请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代理机构:广东众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6 年 07 月 07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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