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民安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18.2408亩农业用地使用权招标啦!

所属地区:广东中山市 发布日期:2026-07-08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民安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18.2408亩农业用地使用权招标啦!: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中山市 采购单位 南头镇民安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民安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农用地招标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民安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招标公告
南头镇民安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定于2026年7月15日9时30分-10时30分(北京时间),对位于同济西路与升平北路交界处的农用地租赁权进行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登录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报名参与竞投。

租赁物状况
招标地块位于同济西路与升平北路交界处,地类性质为农业用地,不得作为住宅用地分配及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用途仅限农业生产。

租赁方式
整块土地整体出租(不包含地下蕴藏物),出租地块总面积为18.2408亩。

租赁期限
五年。无免租期,租金不递增。

租金/招租底价
本项目采用整体联合招标方式确定承租方,招标底价为4000元/亩/年,投标起拍价不得低于该招标底价¥72963.2元/年。招标竞价自第二次开始,每次加价幅度为¥1824.08元/年,最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方。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租赁税费,由中标方自行承担缴纳。

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当日,中标方需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5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租赁期满后,中标方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招标方确认无任何违约行为后,招标方将履约保证金原款无息退还中标方。
2.租金支付:租金按年度收取,中标方需在每年8月31日前缴清当期年度全部租金。若中标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天,视为中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报名时间
2026年7月8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17时30分止(早上8:30—12:00,下午2:30—5:30,星期六、日和节假日除外)。

报名要求
1.本项目为整体招租,投标人只对部分进行承租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其他公司或企业法人,并独立于招标方。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方在投标人报名时查询投标人在上述网站上的信息为准)。

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
1.参与投标的个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民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公益服务站。
2.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报名成功,同时在招标方处(民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公益服务站)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投标资格不满足要求。
3.本次投标报名时间于2026年7月8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https://www.zsszpt.cn或关注“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点击【交易大厅】模块→选择意向项目报名→获取交易保证金账号,在报名结束前确保交易保证金一次性全额到达指定账户。本次投标保证金¥5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不中标系统将原款原路退还,所有退款均不计算利息);以小程序报名成功及招标人处报名成功为准,如不按要求操作,则视为放弃报名。本次投标不作统一时间集中现场答疑,如有疑问请在公告期间工作时间内可到报名现场或致电联系人咨询。

投标时间
2026年7月15日上午9时30分至10点30分。

投标方法
请已成功报名的个人或企业按本招标公告设定的投标时间自行登录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扫描上方二维码)参与投标。
十一
项目考察
1.项目考察:请有意参投者,投标前自行前往考察,参与投标的即视为同意按物业现状交付使用。
2.项目咨询:
梁先生:13590853234、
潘先生:13590816383。
十二
附件
具体细则详见《民安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农用地招标文件》。
编辑:梁轩豪
初审:吴诗韵
复审:王   琳
终审:何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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