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光明区重点场所AI巡查救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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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深圳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光明区重点场所AI巡查救助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项目名称:光明区重点场所AI巡查救助服务项目 |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光明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体系,提升光明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效率与管理水平,现拟购买光明区重点场所AI巡查救助服务项目,预算费用不超过60万元,服务期为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实现光明区30个流浪乞讨人员易聚集重点场所AI智能巡查全覆盖,搭建一体化智能物联综合管理平台,构建“AI自动监测、智能预警推送、工单闭环处置、数据动态溯源”的现代化救助工作机制。通过高清AI智能设备实现全天候无人值守巡查,依托AI算法精准识别流散人员、异常行为并自动预警,联动救助工作人员完成事件派发、处置、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同步搭建安全稳定的数据存储与运维保障体系,全面实现光明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数字化升级。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光明区重点场所AI巡查救助服务项目方案》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1.智能物联综合管理平台服务 2.流浪乞讨人员智能监测服务 3.平台数据存储与灾备服务 三、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服务方案、报价明细清单、同类项目业绩、履约评价情况、获得荣誉情况等材料(加盖公章),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材料。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承接主体做出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证明提交所有的资格(资质)、证书、文件等所有材料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被查实的,将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
| 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以内 |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88211767 电子邮箱:mzj@szgm.gov.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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