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食堂冷库防火隔离墙加建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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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珠海市 | 采购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食堂冷库防火隔离墙加建项目(第二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食堂冷库防火隔离墙加建项目
(第二次)询价公告
我校于2026年6月26日发布的“食堂冷库防火隔离墙加建项目”,因2家供应商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不足3家报价,首次询价失败。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专业公司参与本次报价。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食堂冷库防火隔离墙加建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内容:对现有4间食堂冷库进行防火安全升级,主要涉及拆除原有不符合标准的库板或加建防火隔墙。
(三)项目要求
1.防火材料标准:拆除部分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冷库库板,将冷库尺寸改造到符合消防要求并确保冷库正常运行,新建防火隔墙耐火极限≥3h,板材为难燃阻燃材质;穿墙管线、洞口全部采用经消防认证的防火封堵材料密封。如初次消防检查不合格,须在5个工作日内免费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
2.现场施工规范:施工单位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进场提交完整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表;动火、拆除作业落实降尘、防火监护措施,按照学校规定时段进行施工,施工不得损坏食堂原有水电、建筑主体结构,完工后冷库正常工作、隔墙平整密封,同时满足冷库保温与防火分隔要求。施工期间如对学校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由成交单位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3.垃圾清运要求:施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清运至校外合规垃圾处置点,完工清理全部施工杂物,恢复食堂场地干净整洁。垃圾未按规定处置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4.安全防护要求:施工全过程搭设硬质安全围挡,做好区域隔离,配备消防器材,落实动火作业专人监护制度,杜绝施工安全事故。施工单位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5.质保售后要求:整体项目质保1年,质保期内若出现隔墙开裂、变形、密封失效等由材料或施工质量引发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免费上门维修更换。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须在24小时内响应处理。
(四)项目预算: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不含10万元)。报价应包括人工、材料、垃圾清运、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制冷设备安装、建筑工程或相关施工等内容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三)报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四)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均需加盖公章)
(一)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承诺函。
4.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二)商务与技术文件
1.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同类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结算凭证复印件)。
3.施工方案及安全承诺书(含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如电工证、焊工证)。
4.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的修缮工程供应商(提供平台证明状态为“正常”且定点协议为“修缮工程”截图)。
5.服务质量与履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明确质保期不少于1年、售后响应时间等)。
6.报价单。
四、评审方式
(一)学校组建询价小组,负责本次询价评审工作。
(二)询价小组首先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中,以提出总价最低报价的单位作为成交单位。若最低价报价相同,则由询价小组根据业绩数量、服务承诺等因素综合评定确定。
(三)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报价文件递交及评审安排
(一)报价文件一份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套上清晰注明“食堂冷库防火隔离墙加建项目”、报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否则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日9:30前投送至学校北门保安室(现场有《报价意向单位登记表》,现场投递务必登记),逾期视为无效递交。
(三)邮寄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珠峰大道北20号华中师大珠海附中北门保安室。
(四)踏勘时间:有意向单位可提前报名并于2026年7月1日上午9:00到达学校北门统一安排勘察。
(五)评审时间和地点:2026年7月2日10:30,图书馆四楼会议室。
(六)联系人:***,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要求
(一)报价单位应对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其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及相关保险事宜。因维修不当导致损坏或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采购人有权终止或变更询价活动。
(五)本次询价公告的解释权归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附件: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食堂冷库防火隔离墙加建项目报价表(第二次)
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2026年6月26日
END
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第 1135 期
供稿部门 | 后勤服务中心
编辑 | 梓然
责任编辑 | 王晓君
珠海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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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食堂冷库防火隔离墙加建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内容:对现有4间食堂冷库进行防火安全升级,主要涉及拆除原有不符合标准的库板或加建防火隔墙。
(三)项目要求
1.防火材料标准:拆除部分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冷库库板,将冷库尺寸改造到符合消防要求并确保冷库正常运行,新建防火隔墙耐火极限≥3h,板材为难燃阻燃材质;穿墙管线、洞口全部采用经消防认证的防火封堵材料密封。如初次消防检查不合格,须在5个工作日内免费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
2.现场施工规范:施工单位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进场提交完整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表;动火、拆除作业落实降尘、防火监护措施,按照学校规定时段进行施工,施工不得损坏食堂原有水电、建筑主体结构,完工后冷库正常工作、隔墙平整密封,同时满足冷库保温与防火分隔要求。施工期间如对学校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由成交单位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3.垃圾清运要求:施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清运至校外合规垃圾处置点,完工清理全部施工杂物,恢复食堂场地干净整洁。垃圾未按规定处置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4.安全防护要求:施工全过程搭设硬质安全围挡,做好区域隔离,配备消防器材,落实动火作业专人监护制度,杜绝施工安全事故。施工单位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5.质保售后要求:整体项目质保1年,质保期内若出现隔墙开裂、变形、密封失效等由材料或施工质量引发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免费上门维修更换。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须在24小时内响应处理。
(四)项目预算: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不含10万元)。报价应包括人工、材料、垃圾清运、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制冷设备安装、建筑工程或相关施工等内容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三)报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四)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均需加盖公章)
(一)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承诺函。
4.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二)商务与技术文件
1.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同类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结算凭证复印件)。
3.施工方案及安全承诺书(含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如电工证、焊工证)。
4.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的修缮工程供应商(提供平台证明状态为“正常”且定点协议为“修缮工程”截图)。
5.服务质量与履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明确质保期不少于1年、售后响应时间等)。
6.报价单。
四、评审方式
(一)学校组建询价小组,负责本次询价评审工作。
(二)询价小组首先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中,以提出总价最低报价的单位作为成交单位。若最低价报价相同,则由询价小组根据业绩数量、服务承诺等因素综合评定确定。
(三)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报价文件递交及评审安排
(一)报价文件一份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套上清晰注明“食堂冷库防火隔离墙加建项目”、报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否则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日9:30前投送至学校北门保安室(现场有《报价意向单位登记表》,现场投递务必登记),逾期视为无效递交。
(三)邮寄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珠峰大道北20号华中师大珠海附中北门保安室。
(四)踏勘时间:有意向单位可提前报名并于2026年7月1日上午9:00到达学校北门统一安排勘察。
(五)评审时间和地点:2026年7月2日10:30,图书馆四楼会议室。
(六)联系人:***,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要求
(一)报价单位应对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其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及相关保险事宜。因维修不当导致损坏或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采购人有权终止或变更询价活动。
(五)本次询价公告的解释权归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附件: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食堂冷库防火隔离墙加建项目报价表(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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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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