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专职消防队统筹区新增消防车及消防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专职消防队统筹区新增消防车及消防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中山市 | 采购单位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专职消防队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建招标(中山)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专职消防队统筹区新增消防车及消防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专职消防队统筹区新增消防车及消防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建招标(中山)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华建大厦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7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JGK20260626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专职消防队统筹区新增消防车及消防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00元
(五)最高限价:***.00元
(六)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专职消防队统筹区新增消防车及消防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 项目编号:HJGK20260626;
② 项目内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专职消防队统筹区新增消防车及消防装备器材采购项目,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③ 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其他:无
(七)合同履行期限:30天(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或者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或者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和缴交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华建大厦3楼
2、方式:现场获取。
3、售价(元):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华建招标(中山)有限公司开标室(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华建大厦3楼)。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华建招标(中山)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jianzbzs.com/)。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及购买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2、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
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专职消防队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陵岗村新基巷宿舍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建招标(中山)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华建大厦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发布人:华建招标(中山)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JGK20260626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专职消防队统筹区新增消防车及消防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00元
(五)最高限价:***.00元
(六)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专职消防队统筹区新增消防车及消防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 项目编号:HJGK20260626;
② 项目内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专职消防队统筹区新增消防车及消防装备器材采购项目,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③ 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其他:无
(七)合同履行期限:30天(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或者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或者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和缴交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华建大厦3楼
2、方式:现场获取。
3、售价(元):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华建招标(中山)有限公司开标室(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华建大厦3楼)。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华建招标(中山)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jianzbzs.com/)。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及购买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2、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
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专职消防队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陵岗村新基巷宿舍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建招标(中山)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华建大厦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发布人:华建招标(中山)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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