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湾区大学(滨海湾校区)二期施工图审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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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东莞市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莞市交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湾区大学(滨海湾校区)二期施工图审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湾区大学(滨海湾校区)二期施工图审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湾区大学(滨海湾校区)二期施工图审查 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
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湾区大学,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资金来
源),招标人为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图
审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大湾区大学(滨海湾校区)二期施工图审查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威远岛板块环岛路北侧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56.37 公顷(846 亩),规划总建筑
面积 45 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与地下建筑面积合计),包括教室、图书馆、实验实习用房、
院系及教室办公用房、室内体育用房、师生活动用房、学生宿舍(公寓)、食堂、单身教师
宿舍(公寓)、后勤及附属用房、其他用房,并建设体育运动场地、绿化工程、道路广场工
程及一期预留用地配套工程等(项目建设规模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总投资约 46.34 亿元(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大湾区大学(滨海湾校区)二期土方平整及软基处理以
及主体工程全部施工图审查工作及其他本工程建设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的审
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及服务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期:本项目总服务期为从项目启动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节点 服务期限为:①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需在收到勘察文件 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 审;②勘察文件审查:需在收到勘察文件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③消防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需在收到设计文件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④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需在收到 施工图设计文件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⑤装修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需在收到施工 图设计文件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⑥如需复审,乙方需在收到已修改完成的施工图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⑦复审合格后乙方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审查情况备案;⑧需在收到节点设计成果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需在完成审核后 5 个工 作日内提供节点报告 。
2.7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应是资格预审申请已通过,具备投标资格的 单位;■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业 务范围包含房屋建筑工程。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勘察设计 注册工程师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 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 人资质条件, 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 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 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 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 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 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 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联合体参加 投标活动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 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 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 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要求,列入我市行贿人主体库的;
■其他:开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 年 7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4 )室。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4)室。
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广东省招标
投标监管网发布。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 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
通知》,免收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7.2.1 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他:/。
7.2.2 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
(1)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3)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5)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
东省·东莞市)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 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东莞市公 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人事科 ;电话:***;
地址: 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 1 号汇峰中心 C 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原则上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 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向监督部门提出。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0769-22203133;
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下桥路段 283 号 。
8.2 其他: /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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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交易咨询服务有限公
司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
中心C区 号312-313室
邮 编:523000 邮 编:523000
联系人:*** 联系人:李静怡
电 话:*** 电 话:0769-22998967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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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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