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州市花都区新华五小附属凤凰路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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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五小附属凤凰路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五小附属凤凰路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为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新华五小附属凤凰路小学(采购人)拟向社会公开采购“广州市花都区新华五小附属凤凰路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将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参加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项目清单
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需求清单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5万元
3.询价期限: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
4.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方式
1.服务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五小附属凤凰路小学。
2.服务要求:承诺一年免费上门服务。
(二)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接受采购人的订单并按订单完成服务,费用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结算。
2.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1)合同;
(2)验收报告;
(3)与服务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三、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价文件
(一)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6月26日17:0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文件(纸质文件请递交到学校门卫室,不接受邮寄),逾期递交的报名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文件恕不接收。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蔗园路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文件密封,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
2.方案含报价单(含税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参加报价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资料一份。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评审方法
(一)我单位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投标报价时或签订合同之前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评审小组将从“报价”(占比30%),“工艺、款式、服务、质量、同类业绩”(占比70%)两大方面进行考量,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将成为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事项
公告中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花都区新华五小附属凤凰路小学解释为准。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五小附属凤凰路小学
2026年6月21日               
初审:李怡君
复审:徐敏儿
终审:黄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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