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房产合规手续办理服务及德州协衡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规手续办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房产合规手续办理服务及德州协衡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规手续办理服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汕尾市 | 采购单位 |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房产合规手续办理服务及德州协衡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规手续办理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房产合规手续办理服务及德州协衡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规手续办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房产合规手续办理服务及德州协衡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规手续办理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CNSC-XJD-26-02644
2.2 项目名称:
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房产合规手续办理服务及德州协衡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规手续办理服务
2.3 项目概况:
(1)德州协衡 21.42MW 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前曹镇刘庄村,总占地面积约 820 亩。系统设计运行寿命 25 年,年平均可利用小时数 1300 小时,年平均发电量 2800 万度,于 2016 年 06 月17 日并网运行。本工程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方式,共分为 20个发电单元,经箱式变压器升至 35kV 后,以 3 回集电线路汇集至开关站 35kV 母线,送至 220KV 龙门变电站。本项目为农光互补地面光伏项目,支架以上为光伏发电区域,以下为农作物种植区域,可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2)海丰县协鑫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白山村,海丰一期光伏电站采用区域化开发建设模式,电站类型为农光互补集中式,一期 18.53MWp 项 目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正式开工,2016 年 10 月 30 日并网发电。项目由 13 个 l.6MWp 光伏子方阵组成,18.53MWp 采用组串式逆变器,安装组件正信光电 315Wp 多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 17760 块,海润科技 310Wp 多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41880 块安装方式为固定式,采用华为 50kW 逆变器 386 台,99 台苏州阳丰科技有限公司 YF-HL-AC4 汇流箱;13 台 35kV 中容美式箱变,容量为 1600kVA;SVG 采用山东泰开公司一台 20 兆乏无功补偿装置;升压站安装山东泰开 10 万 kVA 主变一台,地埋一回 2.5km110kV 线路接入公平 110kV 公平变电站。本项目为农光互补地面光伏项目,支架以上为光伏发电区域,以下为农作物种植区域,可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1、德州协衡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规手续办理工作范围
(1)土地证部分:首先确定用地是否涉及林地、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地质灾害成果调查。同时补办用地预审,确定用地指标。市、县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后,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稳评备案完成后,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市政府批准后,进行组卷报批,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告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土地招拍挂工作,挂牌成交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土地证。
(2)房产证部分:需按照德州市房屋产权主管部门规定,完成房屋规划核实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房屋竣工后依据主管部门要求的条件、文件以及程序等内容进行备案。并由测绘单位开展房屋测绘并出具报告,协调具备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安全性进行检测、评估后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并协调德州消防部门对房屋建筑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后形成报告文件,最终完成房产证与土地证二证合一完整的不动产权证书,完善德州协衡合规性手续要求闭环。
2、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土地合规手续办理工作范围
(1)确定项目用地是否涉及林地、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地质灾害成果调查,同时补办用地预审,确定用地指标。
(2)在市、县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后,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稳评备案完成后,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3)市政府批准后,进行组卷报批,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告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土地招拍挂工作。
(4)挂牌成交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土地证。
2.5 交货地点:
德州协衡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在地为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前曹镇德州协衡新能源有限公司。 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所在地为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协鑫光伏电站。
2.6 交货期:
德州协衡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节点:合同后的 180(日历天)内。
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项目节点:合同后的 120(日历天)内。
2.7 质量标准:
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
财务要求: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人员要求:
/
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不适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房产合规手续办理服务及德州协衡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规手续办理服务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回。 投标人需注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6年06月17日17时10分00秒—2026年06月24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7月08日09时00分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逾期递交的、未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东区会议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zhoujq@cnsc-sh.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招标文件异议接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流程参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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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房产合规手续办理服务及德州协衡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规手续办理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CNSC-XJD-26-02644
2.2 项目名称:
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房产合规手续办理服务及德州协衡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规手续办理服务
2.3 项目概况:
(1)德州协衡 21.42MW 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前曹镇刘庄村,总占地面积约 820 亩。系统设计运行寿命 25 年,年平均可利用小时数 1300 小时,年平均发电量 2800 万度,于 2016 年 06 月17 日并网运行。本工程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方式,共分为 20个发电单元,经箱式变压器升至 35kV 后,以 3 回集电线路汇集至开关站 35kV 母线,送至 220KV 龙门变电站。本项目为农光互补地面光伏项目,支架以上为光伏发电区域,以下为农作物种植区域,可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2)海丰县协鑫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白山村,海丰一期光伏电站采用区域化开发建设模式,电站类型为农光互补集中式,一期 18.53MWp 项 目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正式开工,2016 年 10 月 30 日并网发电。项目由 13 个 l.6MWp 光伏子方阵组成,18.53MWp 采用组串式逆变器,安装组件正信光电 315Wp 多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 17760 块,海润科技 310Wp 多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41880 块安装方式为固定式,采用华为 50kW 逆变器 386 台,99 台苏州阳丰科技有限公司 YF-HL-AC4 汇流箱;13 台 35kV 中容美式箱变,容量为 1600kVA;SVG 采用山东泰开公司一台 20 兆乏无功补偿装置;升压站安装山东泰开 10 万 kVA 主变一台,地埋一回 2.5km110kV 线路接入公平 110kV 公平变电站。本项目为农光互补地面光伏项目,支架以上为光伏发电区域,以下为农作物种植区域,可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1、德州协衡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规手续办理工作范围
(1)土地证部分:首先确定用地是否涉及林地、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地质灾害成果调查。同时补办用地预审,确定用地指标。市、县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后,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稳评备案完成后,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市政府批准后,进行组卷报批,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告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土地招拍挂工作,挂牌成交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土地证。
(2)房产证部分:需按照德州市房屋产权主管部门规定,完成房屋规划核实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房屋竣工后依据主管部门要求的条件、文件以及程序等内容进行备案。并由测绘单位开展房屋测绘并出具报告,协调具备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安全性进行检测、评估后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并协调德州消防部门对房屋建筑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后形成报告文件,最终完成房产证与土地证二证合一完整的不动产权证书,完善德州协衡合规性手续要求闭环。
2、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土地合规手续办理工作范围
(1)确定项目用地是否涉及林地、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地质灾害成果调查,同时补办用地预审,确定用地指标。
(2)在市、县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后,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稳评备案完成后,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3)市政府批准后,进行组卷报批,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告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土地招拍挂工作。
(4)挂牌成交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土地证。
2.5 交货地点:
德州协衡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在地为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前曹镇德州协衡新能源有限公司。 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所在地为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协鑫光伏电站。
2.6 交货期:
德州协衡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节点:合同后的 180(日历天)内。
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项目节点:合同后的 120(日历天)内。
2.7 质量标准:
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
财务要求: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人员要求:
/
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不适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房产合规手续办理服务及德州协衡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规手续办理服务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回。 投标人需注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6年06月17日17时10分00秒—2026年06月24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7月08日09时00分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逾期递交的、未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东区会议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zhoujq@cnsc-sh.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招标文件异议接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流程参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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