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关于佛山市禅城区禅港东路11号二层配套服务站出租项目合同(模版)有关条款变更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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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佛山市 采购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禅港东路11号二层配套服务站出租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关于佛山市禅城区禅港东路11号二层配套服务站出租项目合同(模版)有关条款变更的公告
各竞买人:
2026年6月5日发布的ZC2026(CC)0002佛山市禅城区禅港东路11号二层配套服务站出租项目交易公告,因网上竞价交易文件中《佛山市禅城区禅港东路11号二层配套服务用房出租交易方案》与《租赁合同(模板)》中有关税费缴交人说法不一致,产生歧义,现将《租赁合同(模板)》“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使用本租赁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支付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自用水电费、公用水电费损耗分摊、垃圾处理费、电梯运行维护费(若本租赁物有电梯的)、及相关税费等。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本租赁物有关的费用 (如房产使用税等),均由乙方支付。”变更为“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使用本租赁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支付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自用水电费、公用水电费损耗分摊、垃圾处理费、电梯运行维护费(若本租赁物有电梯的)等。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本租赁物有关的费用 ,均由乙方支付。”
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从2026年6月11日17时30分止延长至2026年6月17日17时30分止;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从2026年6月12日16时延长至2026年6月18日16时;网上报价开始时间延长至2026年6月22日上午9时30分开始。
本次公告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联系人:*** ***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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