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澄清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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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潮州市 | 采购单位 | 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集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华骊路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澄清文件.pdf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8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4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华骊路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工程 施工澄清文件(潮公易建招字[2026]74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凡招标文件与澄清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补充说明及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因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公告中的资格要求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现以招标公告中的资格要求为准进行修正: 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目录和格式标题中的“(四)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个月(不计开标当月,倒推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现统一修正为: (四)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个月(不计开标当月,倒推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2、因本次澄清内容存在可能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情况,故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顺延至2026年6月17日09时30分。 3、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人民政府 广东集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日 同步抄送: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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