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及其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江门市 发布日期:2026-05-22

【招标公告】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及其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江门市 采购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新地村集体经济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 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及其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及其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及其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1-440705-04-01-678171

投资项目名称

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及其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及其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及其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24543.70平方米。主要建设3幢高住宅楼及两层村委用房,总户数为208户,其中1#2#楼16层,建筑高度为54米,建筑面积为12404.23平方米;3#楼16层,建筑高度为54米,建筑面积为6198.50平方米;4#楼12层,建筑高度为42米,建筑面积为5940.97平方米;村委用房2层,建筑高度为10米,建筑面积为2621.07平方米,其中首层为停车场,二层为村委用房。本项目分两期实施,第一期暂定为1#2#及3#楼,第二期暂定为4#楼及村委用房。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服务;负责设计报建报批及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设计的要求和工程服务等内容);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负责预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招标内容

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及其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及其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11-440705-04-01-678171,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新地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及其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及其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鳌镇新地村农民公寓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
2.3项目估算总投资:9434.2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6400.93万元。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24543.70平方米。主要建设3幢高住宅楼及两层村委用房,总户数为208户,其中1#2#楼16层,建筑高度为54米,建筑面积为12404.23平方米;3#楼16层,建筑高度为54米,建筑面积为6198.50平方米;4#楼12层,建筑高度为42米,建筑面积为5940.97平方米;村委用房2层,建筑高度为10米,建筑面积为2621.07平方米,其中首层为停车场,二层为村委用房。本项目分两期实施,第一期暂定为1#2#及3#楼,第二期暂定为4#楼及村委用房。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服务;负责设计报建报批及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设计的要求和工程服务等内容);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负责预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7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颁布的设计规定要求,设计成果的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2.8总工期:109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指施工图设计工期,其他设计工作时间与各施工节点具体实施时间保持一致):95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施工工期:1000日历天。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已申请延续并经资质许可部门核查准予延续,经公示或公告通过,但暂未获得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系统显示在资质证书制作状态或者已更新企业资质信息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显示的资质延续核准意见、公示或公告、资质证书制作状态或已更新资质信息的有关截图。投标人已提供核准资质延续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按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进行评审。未能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取得建筑工程专业或与本专业相近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2)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人员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互相兼任。(拟派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含分支机构);人员已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替代,及与投标单位双方共同签署的聘用合同替代。)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具备施工资质;②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若为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各自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相应的设计和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应服从联合体牵头人工作分配和管理。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3.4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5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3.6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7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电子邮箱向代理机构提交以下报名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13169820530@163.com),代理机构在接收报名资料后通过电子邮箱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主要人员证书(如为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详见附件)
(5)标书款转账凭证。
以上(1)-(5)需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售价(元):¥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开 户 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 名: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账 号:80020000005271818
(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以便查验)


5.资格审查方式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应于2026年6月11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门市工程造价和招标行业协会(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南苑横街 14 号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新地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工期(交货期)

1095

最高投标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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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已申请延续并经资质许可部门核查准予延续,经公示或公告通过,但暂未获得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系统显示在资质证书制作状态或者已更新企业资质信息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显示的资质延续核准意见、公示或公告、资质证书制作状态或已更新资质信息的有关截图。投标人已提供核准资质延续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按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进行评审。未能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取得建筑工程专业或与本专业相近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2)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人员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互相兼任。(拟派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含分支机构);人员已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替代,及与投标单位双方共同签署的聘用合同替代。)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具备施工资质;②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若为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各自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相应的设计和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应服从联合体牵头人工作分配和管理。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3.4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5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3.6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7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电子邮箱向代理机构提交以下报名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13169820530@163.com),代理机构在接收报名资料后通过电子邮箱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主要人员证书(如为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详见附件) (5)标书款转账凭证。 以上(1)-(5)需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售价(元):¥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开 户 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 名: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账 号:80020000005271818 (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以便查验)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5-22 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5-28 17: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6-11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门市工程造价和招标行业协会(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南苑横街 14 号 )

开标方式

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6-06-11 09:30:00
开标地点:江门市工程造价和招标行业协会(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南苑横街 14 号 )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新地村集体经济组织

办公地址

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新地村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滨江大道26号202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750-6255339

发布责任人

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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