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惠州市殡仪馆食堂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920:00:00来源:惠州市殡仪馆

所属地区:广东惠州市 发布日期:2026-05-20

【招标公告】惠州市殡仪馆食堂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920:00:00来源:惠州市殡仪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惠州市 采购单位 惠州市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惠州市殡仪馆食堂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惠州市殡仪馆食堂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项目通过惠州市民政局及惠州市殡仪馆公众号挂网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殡仪馆食堂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558,000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投标时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副本复印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填报《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七)投标供应商必须确保其投标在所有方面均实质性响应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并完全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提供实质性响应承诺函)
  (八)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对应行业(餐饮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报价函递交时间: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6年5月25日中午12:00前递交报价材料。
  五、报价函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下角梅湖南东坑(惠州市殡仪馆综合楼二楼后勤部办公室)。
  六、评审原则:本项目通过市民政局官网发布公告,馆公众号转载公告,采用密封报价、内部比选方式,按价低者得原则确定中选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一式两份(正、副本)响应文件。若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45%(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5%),则须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若最低报价一致,则由我馆根据供应商的同类业绩进行评审选取。
  七、报价文件包含:报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记录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附件5)、《实质性响应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关键页)。上述资料均需密封盖章、每一页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八、项目联系人:******
  附件1 惠州市殡仪馆食堂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项目需求书.docx
  附件2 市殡仪馆食堂每月服务考核评分表.docx
  附件3 市殡仪馆食堂工作人员签到表.xlsx
  附件4 市殡仪馆食堂工作人员签退表.xlsx
  附件5 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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