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城区凤城街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答疑澄清(0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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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清远市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立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清城区凤城街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清城区凤城街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答疑澄清(01号).pdf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8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城区凤城街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答疑澄清(01号) 至各投标人: 广东立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委托,就清城区凤城街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作出答疑澄清: 问题1:在招标文件第6页,第十条投标人合格条件中的第6点: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提供即可)。但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178页)表明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并签字盖章,授权联合体牵头方的人员为委托代理人。请问以哪份为准?望予以回复,谢谢! 答:以招标文件第6页,第十条投标人合格条件中的第6点为准,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无需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招标文件中原有授权委托书格式中的相关注释放置不用,不另行提供新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问题2:请明确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成员单位是否需要提供?P6和P178要求不一致 答:不需要。以招标文件第6页,第十条投标人合格条件中的第6点为准,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无需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招标文件中原有授权委托书格式中的相关注释放置不用,不另行提供新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问题3:提问函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广东立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在获取清城区凤城街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招标文件后有如下疑问: 1、在招标文件第49页企业荣誉:根据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方)自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承接的市政类或房屋建筑类项目获奖情况进行评分: 获得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获得市省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请问市级和市省级是否重合? 望予以回复,谢谢! 答:否。原招标文件第43页“市省级”系指“省级”,市级与省级奖项不重合。即本项评分为:1、根据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方)自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承接的市政类或房屋建筑类项目获奖情况进行评分: 获得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获得省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若本修改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立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6年5月12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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