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广州律师大厦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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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白云尚律至理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广州律师大厦二期项目
标段(包)名称: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101MA9Y7HPJ3A-20260318-100002-2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电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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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广州律师大厦二期项目
标段(包)名称: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101MA9Y7HPJ3A-20260318-100002-2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102-440111-04-01-923258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律师大厦二期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 标段名称 | 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道望岗村移动互联网产业园AB2115017、AB2115022地块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由2栋公建及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88215.26㎡,地下建筑面积22449.34㎡,地上建筑面积65765.92㎡。其中,北塔楼地下2层、地上22层、裙楼4层,建筑高度97.83m;南塔楼地下2层、地上22层、裙楼4层,建筑高度97.45m。最高高度为97.83m。(最终建设规模及指标以相关建设管理部门审查确定为准)。 |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包工程概预算编制、包变更预算及结算编制、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审计工作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约定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内容:本项目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概念性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优化、施工现场驻场服务、协助招标人办理报批报建、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概预算评审工作、配合完成竣工验收、竣工图审核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变更管理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配合招标人办理报批报建、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竣工图编制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等。 (3)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条款要求。 (4)其它工作:合同约定的其它工作。 | ||
| 工期(交货期) | 暂定 60 个日历天。具体按合同约定。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958.164554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3.1.1和3.1.2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④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应以承担主要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 3.2.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3.2.5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从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4.4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4.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4.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应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工对应。 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件的,平台内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3.4.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3.4.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资格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5-05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5-25 09: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5-25 09: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5-25 09:00:00 | 开标地点 | 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白云尚律至理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5层A505-314房 |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广云路白云投资大厦6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86212546,020-8621040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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