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张槎街道弼唐心学里院基坑监测和主体沉降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张槎街道弼唐心学里院基坑监测和主体沉降监测服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佛山市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心学里院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心学里院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和主体沉降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弼唐村弼唐东二街。
2.2项目规模:心学里院工程包括2栋酒店、1栋商业楼及二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70904.83平方米,其中:1#酒店建筑面积27355.35平方米,2#酒店建筑面积18846.02平方米,3#商业楼建筑面积6314.5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8388.88平方米;1#酒店为地上25层、高度90.85米,2#酒店为地上25层、高度90.85米,3#商业楼为地上4层、高度22.35米,地下室为二层。本工程基坑属于临时性支护,基坑设计安全等级为一级,基坑设计使用期限为1年,基坑面积约10490.4平方米,周长449.4米,最终以本项目设计单位出具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基坑设计文件为准,现对本项目基坑进行监测,并对主体结构施工过程及竣工后二年内进行主体结构沉降监测。
2.3项目服务期:
2.3.1监测周期:本项目基坑监测的起止时间为从签订合同开始,至土方回填完成后各监测结果趋于稳定后结束,共需监测约90次。因基坑施工造成基坑支护结构、周边建(构)筑物等变形或总包施工工期延长的,相应的监测工作适当延长。主体沉降监测按2层完工拆模后初始值监测1次;主体施工期间1次/2层;主体竣工后第一年1次/3个月,第二年1次/6个月,约监测2年6次。
2.3.2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4元。
2.4本招标项目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工程监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基坑坡顶水平竖向位移、地下水位、深层水平位移、周边地表沉降、周边建筑和管线沉降、支撑轴力监测、支撑立柱沉降以及主体沉降监测等。最终以本项目设计单位出具的基础设计文件为准。
(2)以上监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建网费、基准点测设费、高程联测费、设备进出场费、预埋费、安装费、材料费、计算处理、报告编写、方案论证费、食宿、风险费、税金等全部综合的费用;包括现场测试、数据处理及监测月、季监测报告编写,监测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编写监测技术工作总结等工作内容。
(3)主体沉降暂按设计及满足规范要求监测工程量估算,其中1#楼布置14点监测点;2#楼布置10点监测点;3#楼布置12点。
(4)由中标人配合招标人提供报审资料,受招标人委托负责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燃气、街道办、住建局、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手续(如有)报审工作。
2.5承包方式:按固定总价承包。
2.6本项目监测要求:符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50497-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①或②或③的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注:如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或换领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有效期内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还应提供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或换领核准通过的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4.2.2投标人应具备: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CMA 资质认定标志),【认证范围须包含:基坑监测和建筑物监测相关内容】,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备注:①若CMA证书上的检测项目文字描述与上述描述不完全一致,但检测技术能力、检测对象、含义均一致的,视为符合。②投标人提供分公司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4.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4.5.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5.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5.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6年04月30日8时30分起至2026年05月09日17时00分止(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一座第一层A101]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须附法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报名代表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以上所有资料须能证明投标申请人符合本章第4点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要求,资料不齐不受理。
5.2招标文件费用(现金缴款)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0.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银行转账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村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江湾一路弼唐东二街12号南侧)。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8.其他
8.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审查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邮件至gdjh066@163.com)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8.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8.5本项目为农村集体组织建设工程有关的服务类项目,使用非财政资金。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开展招投标活动,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标公告的发布及发布渠道纯属信息扩展之用,以促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公司或单位获得本项目的相关招标信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以及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公告栏发布。
10.联系方式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9日
附件
心学里院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和主体沉降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弼唐村弼唐东二街。
2.2项目规模:心学里院工程包括2栋酒店、1栋商业楼及二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70904.83平方米,其中:1#酒店建筑面积27355.35平方米,2#酒店建筑面积18846.02平方米,3#商业楼建筑面积6314.5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8388.88平方米;1#酒店为地上25层、高度90.85米,2#酒店为地上25层、高度90.85米,3#商业楼为地上4层、高度22.35米,地下室为二层。本工程基坑属于临时性支护,基坑设计安全等级为一级,基坑设计使用期限为1年,基坑面积约10490.4平方米,周长449.4米,最终以本项目设计单位出具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基坑设计文件为准,现对本项目基坑进行监测,并对主体结构施工过程及竣工后二年内进行主体结构沉降监测。
2.3项目服务期:
2.3.1监测周期:本项目基坑监测的起止时间为从签订合同开始,至土方回填完成后各监测结果趋于稳定后结束,共需监测约90次。因基坑施工造成基坑支护结构、周边建(构)筑物等变形或总包施工工期延长的,相应的监测工作适当延长。主体沉降监测按2层完工拆模后初始值监测1次;主体施工期间1次/2层;主体竣工后第一年1次/3个月,第二年1次/6个月,约监测2年6次。
2.3.2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4元。
2.4本招标项目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工程监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基坑坡顶水平竖向位移、地下水位、深层水平位移、周边地表沉降、周边建筑和管线沉降、支撑轴力监测、支撑立柱沉降以及主体沉降监测等。最终以本项目设计单位出具的基础设计文件为准。
(2)以上监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建网费、基准点测设费、高程联测费、设备进出场费、预埋费、安装费、材料费、计算处理、报告编写、方案论证费、食宿、风险费、税金等全部综合的费用;包括现场测试、数据处理及监测月、季监测报告编写,监测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编写监测技术工作总结等工作内容。
(3)主体沉降暂按设计及满足规范要求监测工程量估算,其中1#楼布置14点监测点;2#楼布置10点监测点;3#楼布置12点。
(4)由中标人配合招标人提供报审资料,受招标人委托负责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燃气、街道办、住建局、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手续(如有)报审工作。
2.5承包方式:按固定总价承包。
2.6本项目监测要求:符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50497-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①或②或③的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注:如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或换领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有效期内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还应提供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或换领核准通过的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4.2.2投标人应具备: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CMA 资质认定标志),【认证范围须包含:基坑监测和建筑物监测相关内容】,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备注:①若CMA证书上的检测项目文字描述与上述描述不完全一致,但检测技术能力、检测对象、含义均一致的,视为符合。②投标人提供分公司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4.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4.5.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5.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5.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6年04月30日8时30分起至2026年05月09日17时00分止(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一座第一层A101]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须附法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报名代表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以上所有资料须能证明投标申请人符合本章第4点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要求,资料不齐不受理。
5.2招标文件费用(现金缴款)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0.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银行转账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村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江湾一路弼唐东二街12号南侧)。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8.其他
8.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审查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邮件至gdjh066@163.com)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8.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8.5本项目为农村集体组织建设工程有关的服务类项目,使用非财政资金。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开展招投标活动,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标公告的发布及发布渠道纯属信息扩展之用,以促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公司或单位获得本项目的相关招标信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以及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公告栏发布。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江湾一路弼唐东二街12号南侧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一座第一层A101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gdjh066@163.com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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