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重组项目公开招募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
【招标信用】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重组项目公开招募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深圳市 | 采购单位 |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项目受理通知书》《关于确定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项目重组协调人的函》,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下称“重组中心”)决定受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英飞拓股份”)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下称“英飞拓仁用”)重组申请,并确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为重组协调人。
为有序推进重组工作,重组协调人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同时选定一家审计机构和一家资产评估机构(下称“中介机构”)对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提供审计、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并协助重组协调人开展相关工作,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英飞拓股份
英飞拓股份成立于2000年10月18日,注册资本119,867.5082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股份厂房。英飞拓股份于2010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ST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
根据英飞拓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英飞拓股份合并口径总资产为1,902,833,627.94元,总负债为1,760,456,732.53元。英飞拓股份单体口径总资产为2,012,271,969.71元,总负债为698,426,700.02元。
(二)英飞拓仁用
英飞拓仁用成立于1999年4月15日,注册资本18,285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英飞好成科技园1515。
截至2025年6月30日,英飞拓仁用的净资产(未经审计)为-2,659,366.29元,已资不抵债。
二、委托事项与完成时限
(一)审计机构委托事项
1.对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及必要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截至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审计,提供客观、完整的财务数据审计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协助重组协调人资产调查和债权审查工作,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进行清查;根据债权申报情况,协助梳理账面未申报债权情况;
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审计基准日以后发生的变动进行审计结论调整或出具书面意见;
4.庭外重组期间,针对监管部门对英飞拓股份的问询、关注等涉及财务事项的部分,为重组协调人提供书面意见;
5.为庭外重组工作所涉相关财务会计问题、税务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根据要求出具相关书面意见;
6.配合评估机构工作,提供所需财务资料及数据;
7.参加或列席债权人会议及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对审计事项及出具的报告进行解释及回答相关提问;
8.根据实际需要完成其他与审计相关的工作事项;
9.具体工作内容以最终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二)资产评估机构委托事项
1.对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及必要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市场价值及清算价值评估,依法依规出具市场价值评估报告和假设破产清算状态下的评估报告;
2.对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变动进行评估结论调整、偿债能力分析报告调整或出具书面意见;
4.分析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资产受限情况,出具受限资产清单;
5.对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的抵质押财产进行单独评估并出具评估结果,列明每项抵质押财产的评估价值,根据重组工作需要出具抵质押财产专项评估报告;
6.根据重组工作需要,为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拟处置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7.配合审计机构工作,提供所需资料及数据;
8.参加或列席债权人会议及与评估事项有关的会议,对评估事项及出具的报告进行解释及回答相关提问;
9.根据实际需要完成其他与评估相关的工作事项。
10.具体工作内容以最终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三)完成时限
1.审计机构:应自确定为中选机构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的审计工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评估机构:应自确定为中选机构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的资产评估工作;自债权审查数据确定之日起5日内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中介机构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出具相关报告的,重组协调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相应费用。若重组协调人不解除委托协议的,每逾期一日,则扣除该机构全部服务费用的1%。
因中介机构不当履行职责给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债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申报条件与材料要求
(一)参加公开招募的资格条件
1.审计机构资格条件:
(1)报名机构须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备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
(2)报名机构应为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发布的《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内会计师事务所;
(3)报名机构具有承做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的经验;
(4)报名机构应拥有注册会计师100名以上,且拟派驻人员中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5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或行政处罚记录;
(5)报名机构及其指派人员与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不得存在利害关系,不得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审计机构的情形;
(6)报名机构应承诺在被确定为中选机构之日起3日内签订委托协议书并派驻人员入场开展工作;
(7)本项目只接受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不得转委托。
2.资产评估机构资格条件:
(1)报名机构须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
(2)报名机构应为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发布的《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中介服务机构名录》总部评估机构,同时应入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录》;
(3)报名机构具有为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或债务重组案件债务人提供资产评估及偿债能力分析的经验,并具有承做上市公司行政许可类并购重组项目的经验;
(4)报名机构应拥有注册资产评估师50名以上,且拟派驻人员中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少于5人;报名机构及其指派的评估人员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或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5)报名机构及其指派人员与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不得存在利害关系,不得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评估机构的情形;
(6)报名机构应承诺在被确定为中选机构之日起3日内签订委托协议书并派驻人员入场开展工作;
(7)本项目只接受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不得转委托。
(二)报名材料的基本要求
报名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报名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审计机构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2)参与本项目团队人员数量及名单,项目驻场负责人及核心人员简历、团队中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资格证书;
(3)报名机构业绩和经验介绍,包括报名机构的竞争优势、近3年内(2023年3月至今)以下业绩、经验介绍及证明材料:上市公司年审业绩、非上市公司预重整及重整案件审计业绩、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破产案件审计业绩(需提供业务合同、签章报告等客观证明材料,需列示业绩类型、债务人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等信息);
(4)本项目驻场负责人业绩介绍及证明材料(需提供业务合同、签字报告等客观证明材料);
(5)工作方案(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工作完成时间、工作成果等);
(6)报价方案(收费依据、收费方式和收费金额,其中收费金额精确至万元,应为包含税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的包干价);
(7)报名承诺函(详见附件2);
(8)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9)报名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及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证明材料;
(10)报名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受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1)报名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2.评估机构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2)参与本项目团队人员数量及名单,项目驻场负责人及核心人员简历、团队中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及资格证书;
(3)报名机构业绩和经验介绍。包括报名机构的竞争优势、近3年内(2023年3月至今)以下业绩、经验介绍及证明材料:上市公司预重整及重整案件评估业绩、非上市公司预重整及重整案件评估业绩、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破产案件评估业绩(需提供业务合同、签章报告等客观证明材料,需列示业绩类型、债务人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等信息);
(4)本项目驻场负责人业绩介绍及证明材料(需提供业务合同、签字报告等客观证明材料);
(5)工作方案(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工作完成时间、工作成果等);
(6)报价方案(收费依据、收费方式和收费金额,其中收费金额精确至万元,应为包含税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的包干价);
(7)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8)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9)报名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及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证明材料;
(10)报名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受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1)报名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公开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募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3日17:00(北京时间)止;逾期报名的,不纳入评审范围。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机构应于上述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向重组协调人联系邮箱发送报名确认函(见附件1)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并以密封形式向重组协调人提交以下报名文件:
(1)报名确认函一份;
(2)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3)报名材料电子版U盘一枚。
2.报名机构可自行选择现场提交或以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文件。以邮寄方式提交的,应当于报名时间届满前寄达。
3.重组协调人接收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毕律师,0755-86092069、15817480828
联系邮箱:biying@zhonglun.com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环观南路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园区1楼前台
邮编:518110
(三)资格条件与报名材料审查
报名期限届满后,重组协调人对报名机构的主体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报名材料不符合公告规定的实质要求的,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具有参与遴选的资格。
(四)中介机构的遴选确定
1.仅有一家机构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直接确定为中选机构;
2.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定报价最低者为中选机构,报价次低者为备选;最低报价相同的,进行二次报价。
3.报名期满无机构报名:
本次公开招募报名期限届满无相应类别中介机构报名,或报名机构均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要求的,重组协调人在报名期限届满后3日内重新发布该类中介机构的招募公告。
(五)通知
经公开招募确定中选及备选中介机构后,重组协调人将通过邮件方式通知中选及备选机构,对于未入选的报名机构,不再另外通知。
(六)协议签署
在选定审计机构后,重组协调人将尽快就费用承担方、工作时间、基准日、工作范围、工作质量等具体事项与中选机构协商一致;若因中选机构不遵守报名文件相关承诺等因素无法协商一致的,重组协调人有权在报告重组中心后与备选机构开展协商工作,若协商一致可选聘备选机构。重组协调人将选聘结果报告重组中心后与选定机构签订业务委托合同,并安排选定机构进场开展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审计/评估服务费用分阶段支付,其中中选机构在庭外重组阶段可收取的审计费用不超过审计服务费用总额的20%。若英飞拓股份进入重整程序,该审计服务费用中未支付部分依法在重整程序中进行处理。
2.重组协调人将就审计具体工作安排与中选机构进行沟通确定,如认为该审计机构报价过高,重组协调人有权视情况就费用总额与中选机构进行洽谈,如双方无法就工作安排及费用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备选机构成为中选机构。如中选机构不能接受上述条件则取消其中选资格,备选机构自动成为中选机构。如备选机构亦不能接受则自动顺延至评分排名的下一名报名参选机构并依此顺延。
3.报名机构应自行承担因报名及参与招募产生的相关全部费用。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及重组协调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公告的权利。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属重组协调人。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协调人
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重组协调人
2026年4月17日
附件:
1.报名确认函
2.诚信承诺书
3.授权委托书
(请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附件)
为有序推进重组工作,重组协调人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同时选定一家审计机构和一家资产评估机构(下称“中介机构”)对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提供审计、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并协助重组协调人开展相关工作,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英飞拓股份
英飞拓股份成立于2000年10月18日,注册资本119,867.5082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股份厂房。英飞拓股份于2010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ST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
根据英飞拓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英飞拓股份合并口径总资产为1,902,833,627.94元,总负债为1,760,456,732.53元。英飞拓股份单体口径总资产为2,012,271,969.71元,总负债为698,426,700.02元。
(二)英飞拓仁用
英飞拓仁用成立于1999年4月15日,注册资本18,285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英飞好成科技园1515。
截至2025年6月30日,英飞拓仁用的净资产(未经审计)为-2,659,366.29元,已资不抵债。
二、委托事项与完成时限
(一)审计机构委托事项
1.对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及必要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截至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审计,提供客观、完整的财务数据审计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协助重组协调人资产调查和债权审查工作,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进行清查;根据债权申报情况,协助梳理账面未申报债权情况;
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审计基准日以后发生的变动进行审计结论调整或出具书面意见;
4.庭外重组期间,针对监管部门对英飞拓股份的问询、关注等涉及财务事项的部分,为重组协调人提供书面意见;
5.为庭外重组工作所涉相关财务会计问题、税务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根据要求出具相关书面意见;
6.配合评估机构工作,提供所需财务资料及数据;
7.参加或列席债权人会议及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对审计事项及出具的报告进行解释及回答相关提问;
8.根据实际需要完成其他与审计相关的工作事项;
9.具体工作内容以最终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二)资产评估机构委托事项
1.对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及必要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市场价值及清算价值评估,依法依规出具市场价值评估报告和假设破产清算状态下的评估报告;
2.对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变动进行评估结论调整、偿债能力分析报告调整或出具书面意见;
4.分析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资产受限情况,出具受限资产清单;
5.对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的抵质押财产进行单独评估并出具评估结果,列明每项抵质押财产的评估价值,根据重组工作需要出具抵质押财产专项评估报告;
6.根据重组工作需要,为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拟处置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7.配合审计机构工作,提供所需资料及数据;
8.参加或列席债权人会议及与评估事项有关的会议,对评估事项及出具的报告进行解释及回答相关提问;
9.根据实际需要完成其他与评估相关的工作事项。
10.具体工作内容以最终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三)完成时限
1.审计机构:应自确定为中选机构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的审计工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评估机构:应自确定为中选机构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的资产评估工作;自债权审查数据确定之日起5日内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中介机构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出具相关报告的,重组协调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相应费用。若重组协调人不解除委托协议的,每逾期一日,则扣除该机构全部服务费用的1%。
因中介机构不当履行职责给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债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申报条件与材料要求
(一)参加公开招募的资格条件
1.审计机构资格条件:
(1)报名机构须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备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
(2)报名机构应为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发布的《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内会计师事务所;
(3)报名机构具有承做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的经验;
(4)报名机构应拥有注册会计师100名以上,且拟派驻人员中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5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或行政处罚记录;
(5)报名机构及其指派人员与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不得存在利害关系,不得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审计机构的情形;
(6)报名机构应承诺在被确定为中选机构之日起3日内签订委托协议书并派驻人员入场开展工作;
(7)本项目只接受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不得转委托。
2.资产评估机构资格条件:
(1)报名机构须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
(2)报名机构应为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发布的《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中介服务机构名录》总部评估机构,同时应入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录》;
(3)报名机构具有为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或债务重组案件债务人提供资产评估及偿债能力分析的经验,并具有承做上市公司行政许可类并购重组项目的经验;
(4)报名机构应拥有注册资产评估师50名以上,且拟派驻人员中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少于5人;报名机构及其指派的评估人员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或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5)报名机构及其指派人员与英飞拓股份、英飞拓仁用不得存在利害关系,不得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评估机构的情形;
(6)报名机构应承诺在被确定为中选机构之日起3日内签订委托协议书并派驻人员入场开展工作;
(7)本项目只接受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不得转委托。
(二)报名材料的基本要求
报名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报名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审计机构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2)参与本项目团队人员数量及名单,项目驻场负责人及核心人员简历、团队中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资格证书;
(3)报名机构业绩和经验介绍,包括报名机构的竞争优势、近3年内(2023年3月至今)以下业绩、经验介绍及证明材料:上市公司年审业绩、非上市公司预重整及重整案件审计业绩、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破产案件审计业绩(需提供业务合同、签章报告等客观证明材料,需列示业绩类型、债务人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等信息);
(4)本项目驻场负责人业绩介绍及证明材料(需提供业务合同、签字报告等客观证明材料);
(5)工作方案(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工作完成时间、工作成果等);
(6)报价方案(收费依据、收费方式和收费金额,其中收费金额精确至万元,应为包含税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的包干价);
(7)报名承诺函(详见附件2);
(8)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9)报名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及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证明材料;
(10)报名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受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1)报名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2.评估机构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2)参与本项目团队人员数量及名单,项目驻场负责人及核心人员简历、团队中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及资格证书;
(3)报名机构业绩和经验介绍。包括报名机构的竞争优势、近3年内(2023年3月至今)以下业绩、经验介绍及证明材料:上市公司预重整及重整案件评估业绩、非上市公司预重整及重整案件评估业绩、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破产案件评估业绩(需提供业务合同、签章报告等客观证明材料,需列示业绩类型、债务人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等信息);
(4)本项目驻场负责人业绩介绍及证明材料(需提供业务合同、签字报告等客观证明材料);
(5)工作方案(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工作完成时间、工作成果等);
(6)报价方案(收费依据、收费方式和收费金额,其中收费金额精确至万元,应为包含税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的包干价);
(7)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8)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9)报名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及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证明材料;
(10)报名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受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1)报名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公开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募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3日17:00(北京时间)止;逾期报名的,不纳入评审范围。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机构应于上述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向重组协调人联系邮箱发送报名确认函(见附件1)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并以密封形式向重组协调人提交以下报名文件:
(1)报名确认函一份;
(2)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3)报名材料电子版U盘一枚。
2.报名机构可自行选择现场提交或以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文件。以邮寄方式提交的,应当于报名时间届满前寄达。
3.重组协调人接收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毕律师,0755-86092069、15817480828
联系邮箱:biying@zhonglun.com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环观南路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园区1楼前台
邮编:518110
(三)资格条件与报名材料审查
报名期限届满后,重组协调人对报名机构的主体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报名材料不符合公告规定的实质要求的,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具有参与遴选的资格。
(四)中介机构的遴选确定
1.仅有一家机构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直接确定为中选机构;
2.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定报价最低者为中选机构,报价次低者为备选;最低报价相同的,进行二次报价。
3.报名期满无机构报名:
本次公开招募报名期限届满无相应类别中介机构报名,或报名机构均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要求的,重组协调人在报名期限届满后3日内重新发布该类中介机构的招募公告。
(五)通知
经公开招募确定中选及备选中介机构后,重组协调人将通过邮件方式通知中选及备选机构,对于未入选的报名机构,不再另外通知。
(六)协议签署
在选定审计机构后,重组协调人将尽快就费用承担方、工作时间、基准日、工作范围、工作质量等具体事项与中选机构协商一致;若因中选机构不遵守报名文件相关承诺等因素无法协商一致的,重组协调人有权在报告重组中心后与备选机构开展协商工作,若协商一致可选聘备选机构。重组协调人将选聘结果报告重组中心后与选定机构签订业务委托合同,并安排选定机构进场开展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审计/评估服务费用分阶段支付,其中中选机构在庭外重组阶段可收取的审计费用不超过审计服务费用总额的20%。若英飞拓股份进入重整程序,该审计服务费用中未支付部分依法在重整程序中进行处理。
2.重组协调人将就审计具体工作安排与中选机构进行沟通确定,如认为该审计机构报价过高,重组协调人有权视情况就费用总额与中选机构进行洽谈,如双方无法就工作安排及费用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备选机构成为中选机构。如中选机构不能接受上述条件则取消其中选资格,备选机构自动成为中选机构。如备选机构亦不能接受则自动顺延至评分排名的下一名报名参选机构并依此顺延。
3.报名机构应自行承担因报名及参与招募产生的相关全部费用。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及重组协调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公告的权利。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属重组协调人。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协调人
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重组协调人
2026年4月17日
附件:
1.报名确认函
2.诚信承诺书
3.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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