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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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深圳市 | 采购单位 | 拜泉县卫生健康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采购可移动便携式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移动DR)和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设备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4号
一、项目编号:[230231]BC[GK]20260001包号:1包
二、项目名称:采购可移动便携式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移动DR)和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齐齐哈尔龙源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园小区20号楼西侧商服
被投诉人1:拜泉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拜泉县拜泉镇县直路1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拜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采购可移动便携式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移动DR)和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设备项目(项目编号:[230231]BC[GK]20260001包号:1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一)投诉事项1:采购人质疑答复中表明并非★号实质性条款,这是对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无知,采购人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可移动便携式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原有技术参数竟然几乎原版公示,难道不怕举报吗,技术参数是否经过专家论证啊,真的技术参数全部满足三家以上吗?答复函中没有表述。参数“1.无线平板探测器,1.1探测器成像介质;非晶硅+碘化铯;1.2平板探测器尺寸≥14“x17”1.3探测器TFT成像板结构:非拼接TFET整板1.4探测器像素尺寸:≤140um1.5空间分辨率:≥3.4Lp/mm 1.6像素矩阵:≥2496*3040(总数758万)1.7具备无线传输功能,参数▲2.1电功率;≥6KW(提供检验报告),具备≥8英寸触摸显示屏;▲5.8产品配备整机原厂AI辅助诊断系统,提供软件著作权”,参数具有排他性和特定产品指向性。
(二)投诉事项2:本项目2.10机头具备储能电池供电,电池更换时不需货助外部工具可徒手更换;▲2.11-套机头储能电池曝光次数;常温常压下电池满电状态下≥550次(提供检验报告);▲2.12机头储能电池容量:≥10000mAh(提供检验报告),此条参数存在严重的排他性。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针对投诉事项本机关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成立,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一)未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关于本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充分开展需求调研,依法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230231]BC[GK]20260001包号:1包
二、项目名称:采购可移动便携式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移动DR)和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齐齐哈尔龙源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园小区20号楼西侧商服
被投诉人1:拜泉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拜泉县拜泉镇县直路1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拜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采购可移动便携式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移动DR)和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设备项目(项目编号:[230231]BC[GK]20260001包号:1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一)投诉事项1:采购人质疑答复中表明并非★号实质性条款,这是对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无知,采购人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可移动便携式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原有技术参数竟然几乎原版公示,难道不怕举报吗,技术参数是否经过专家论证啊,真的技术参数全部满足三家以上吗?答复函中没有表述。参数“1.无线平板探测器,1.1探测器成像介质;非晶硅+碘化铯;1.2平板探测器尺寸≥14“x17”1.3探测器TFT成像板结构:非拼接TFET整板1.4探测器像素尺寸:≤140um1.5空间分辨率:≥3.4Lp/mm 1.6像素矩阵:≥2496*3040(总数758万)1.7具备无线传输功能,参数▲2.1电功率;≥6KW(提供检验报告),具备≥8英寸触摸显示屏;▲5.8产品配备整机原厂AI辅助诊断系统,提供软件著作权”,参数具有排他性和特定产品指向性。
(二)投诉事项2:本项目2.10机头具备储能电池供电,电池更换时不需货助外部工具可徒手更换;▲2.11-套机头储能电池曝光次数;常温常压下电池满电状态下≥550次(提供检验报告);▲2.12机头储能电池容量:≥10000mAh(提供检验报告),此条参数存在严重的排他性。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针对投诉事项本机关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成立,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一)未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关于本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充分开展需求调研,依法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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