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公共充电桩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公共充电桩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汕头市 | 采购单位 | 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头市联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潮南区胪岗镇公共充电桩建设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潮南区胪岗镇公共充电桩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联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春泽庄中区17幢嘉华大厦1604)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4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TLY2026-003
2.项目名称:潮南区胪岗镇公共充电桩建设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5.预算金额:***.56元。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响应。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为无效响应。
6.最高限价:***.56元。
7.采购需求:
内容 工期 类别 最高限价(人民币)
潮南区胪岗镇公共充电桩建设工程 3个月 工程 ***.56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磋商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磋商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之日,从以上两个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在网站下载打印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并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相关规定。对中小微企业投标的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磋商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中标人不得擅自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登记表或购买本磋商文件的收费凭证。
4)供应商须具备:①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资质;③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5)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外)。
地点:汕头市联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春泽庄中区17幢嘉华大厦1604)。
方式:办理投标登记时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全部须加盖公章),现场领取:
(1)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此项);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4月21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响应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26年4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汕头市联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春泽庄中区17幢嘉华大厦1604)。
五、开启
时间:2026年4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联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春泽庄中区17幢嘉华大厦16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如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联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
2.温馨提示:
(1)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初步审查。
(2)如对磋商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磋商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3)为了提高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溪和路276号
联系方式:0754-8229271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市联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春泽庄中区17幢嘉华大厦160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采购人: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汕头市联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4月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TLY2026-003
2.项目名称:潮南区胪岗镇公共充电桩建设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5.预算金额:***.56元。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响应。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为无效响应。
6.最高限价:***.56元。
7.采购需求:
内容 工期 类别 最高限价(人民币)
潮南区胪岗镇公共充电桩建设工程 3个月 工程 ***.56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磋商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磋商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之日,从以上两个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在网站下载打印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并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相关规定。对中小微企业投标的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磋商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中标人不得擅自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登记表或购买本磋商文件的收费凭证。
4)供应商须具备:①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资质;③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5)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外)。
地点:汕头市联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春泽庄中区17幢嘉华大厦1604)。
方式:办理投标登记时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全部须加盖公章),现场领取:
(1)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此项);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4月21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响应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26年4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汕头市联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春泽庄中区17幢嘉华大厦1604)。
五、开启
时间:2026年4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联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春泽庄中区17幢嘉华大厦16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如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联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
2.温馨提示:
(1)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初步审查。
(2)如对磋商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磋商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3)为了提高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溪和路276号
联系方式:0754-8229271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市联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春泽庄中区17幢嘉华大厦160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采购人: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汕头市联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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