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宝安区指挥调度智能体(一期)项目”、“宝安区‘AI辅助化解矛盾纠纷’应用云平台项目”2个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服务的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4-02

【招标公告】“宝安区指挥调度智能体(一期)项目”、“宝安区‘AI辅助化解矛盾纠纷’应用云平台项目”2个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服务的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深圳市 采购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宝安区指挥调度智能体(一期)项目"、"宝安区‘AI辅助化解矛盾纠纷’应用云平台项目"2个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单位拟开展“宝安区指挥调度智能体(一期)项目”、“宝安区‘AI辅助化解矛盾纠纷’应用云平台项目”2个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服务采购,现采用发布询价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要求的公司参加报价,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宝安区指挥调度智能体(一期)项目”、“宝安区‘AI辅助化解矛盾纠纷’应用云平台项目”2个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服务
预算金额:3.96万元
最高限价:2.77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服务费预算金额(万元)
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服务费最高限额(万元)
1
宝安区指挥调度智能体(一期)项目
1.82
1.27
2
宝安区“AI辅助化解矛盾纠纷”应用云平台项目
2.14
1.50
合计
3.96
2.77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项目概况:围绕“宝安区指挥调度智能体(一期)项目”、“宝安区‘AI辅助化解矛盾纠纷’应用云平台项目”2个项目开展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服务。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项目技术要求
1.总体服务内容:围绕“宝安区指挥调度智能体(一期)项目”、“宝安区‘AI辅助化解矛盾纠纷’应用云平台项目”2个项目的商用密码应用需求进行分析和评估,对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评估,并出具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报告。
2.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密码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密局字〔2022〕1号);
(2)《关于规范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结果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密码协调组〔2022〕1号);
(3)《深圳市密码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和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密局字〔2023〕3号);
(4)《关于加快推进政务领域密码应用工作的通知》(深政数函〔2024〕41号);
(5)项目建设方提供说明文件等其他真实性的资料。
(二)项目管理要求
1.总体要求
(1)服务单位需提供清晰的项目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角色、主要职责、人员构成,以及沟通机制。
(2)服务单位需提供项目实施步骤、项目管理方法、风险控制方案。
2.项目人员要求
根据项目的规模及特点,应配备人员不少于4人项目团队,按采购方要求完成服务成果:
(1)团队成员要求
①安排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具备国家机关(或国家事业单位)颁发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证书或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考核成绩证书。
②安排1名技术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具备国家机关(或国家事业单位)颁发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证书或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考核成绩证书,从事相关工作经验不得少于3年。
③安排不得少于2名技术人员,具备国家机关(或国家事业单位)颁发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证书或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考核成绩证书。具备国家机关(或国家事业单位)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或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从事相关工作经验不得少于3年。
(2)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必须对可能涉及的各种秘密承担保密责任与义务。
(3)在项目服务期内,服务单位承诺的项目服务的主要人员未经用户同意不得调整;服务单位如中途更换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征得用户同意。
3.服务内容
围绕“宝安区指挥调度智能体(一期)项目”、“宝安区‘AI辅助化解矛盾纠纷’应用云平台项目”2个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服务。
4.服务期限
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5.工作质量要求
(1)成果报告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2)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及评估报告通过深圳市密码管理局备案审核。
6.考核办法/验收方式:
(1)服务单位负责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本次提交成果为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报告文件。
(2)服务单位向采购单位提交的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报告文件,在深圳市密码管理局备案通过后双方进行验收。
(3)服务单位向采购单位提交的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报告文件(纸质件),需提供不少于四份纸质文档,最终所需文档数量根据采购单位实际情况而定。
(4)服务单位向采购单位提交的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报告等文件(电子件)。
7.报价要求:
项目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金额和对应的最高限价分项价格。
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包干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
8.付款方式: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款,相关要求、时限以合同文本的约定和财政部门的规定为准。该项目合同金额据实支付。
8.1.若合同金额高于相关单位批复该项费用的金额,则以对应项目的批复金额予以支付;若合同总金额不高于批复该项费用的金额,则以合同总金额予以支付。
8.2.采购文件已明确采购方若因实际情况项目未开展或者取消项目的,采购方有权终止项目并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8.3.中选供应商应配合采购方提供相关部门审核所需资料,并遵循项目事后审核结果,包括立项方案审核、预算审核、初验、试运行、终验、竣工验收、符合性审查、项目备案、结(决)算(如涉及)、项目后评价(如涉及)等。如项目审定金额低于合同约定金额,则以审定结果为准,中选供应商应在采购方指定期限内配合退还已支付的资金差额。合同款项尚未支付的,采购方有权在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尚未支付的款项不足以扣除的,中选供应商应在采购方要求时间内退回差额部分;如项目审定金额高于合同约定金额的,则按合同约定金额履行。
8.4.财政下达资金情况无法明确,合同款项将按照财政向采购方下达的项目资金情况进行据实支付,据实支付项目金额不超过该合同条款上限,供应商应根据上述条款出具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
9.用户满意度:项目形成成果后报相关部门进行评审,采购方将对服务单位的服务按照优、良、中、差等级进行评价,具体要求以合同文本的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服务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合伙企业(如参与投标的为分公司或分所等分支机构的,则必须提供总公司或总所等出具加盖公章的授权函并同时提供授权总公司或总所等的营业执照);
2.服务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截至开展采购时间为止,未被当地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服务单位。
4.服务单位须是被纳入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53号)(https://www.oscca.gov.cn/sca/xwdt/2025-10/27/content_1061299.shtml)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或具有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资质的单位,提供以上公告或文件复印件。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服务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响应服务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com.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服务商自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以项目采购需求开始时间至报价截止时间】。
8.如投标企业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同时对投标人进行以下情况审查,如发现审查存在相关情形的,则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自行采购活动。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0.1.供应商的资质条件;
10.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是否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报价文件组成部分(以下材料如有缺项,将导致无效标)
(一)文件组成
1.报价单(并提供报价明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企业应是报价企业),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1个月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时间相关说明材料,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人员为投标人现有员工;
3.公司营业执照、人员资质文件、公司资质文件、信用查询记录;
4.法人证明及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
(二)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报价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需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原因,如发现有内容不完整、出现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无合理理由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3.报价单位所提供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五、评选标准
1.报价文件质量审查:报价文件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完整,格式规范,盖章完整,报价文件合法合规。
2.资质审查:公司资质、人员资质满足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情况。
3.报价文件审查含对报价价格的审查,投标人的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最高限额,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4.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以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
5.投标文件经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采购人评审时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相关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1个工作日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可不再重复提交。
采购人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04  月  0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日)(自然日),如有效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将询价公告延长三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文件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文件,电子版报价文件应于2026年04月07日18:00(北京时间)之前发送到邮箱:laidongcheng@baoan.gov.cn。纸质版报价文件应于2026年04月07日18:00送至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区委区政府办公楼4楼436办公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区委区政府办公楼四楼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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