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五华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所属地区:广东梅州市 发布日期:202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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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梅州市 采购单位 五华县供排水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五华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五华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Report
五华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定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11-441424-04-01-654585
投资项目名称
五华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五华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五华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公示名称
五华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定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年3月27日9:00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报告
定标候选人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00元(勘察费3514086.00元、设计费4767794.00元)
下浮率:1.50%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等要求。
工期(交货期)
合同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 勘察服务期:60个日历天;设计服务期:6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勘察负责人:李承海
设计负责人:张道义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064400183;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114400535;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144002065);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A144A00851)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定标候选人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8367641.60元(勘察费3550475.52元、设计费4817166.08元)
下浮率0.48%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等要求。
工期(交货期)
合同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 勘察服务期:60个日历天;设计服务期:6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勘察负责人:方国宝
设计负责人:徐超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154200928;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154200483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142016025);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142000843)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定标候选人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8302900.00元(勘察费3523005.00元、设计费4779895.00元)
下浮率1.25%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等要求。
工期(交货期)
合同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 勘察服务期:60个日历天;设计服务期:6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勘察负责人:陈启军
设计负责人:仁毅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124400880;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194401314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144006933);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A244006930)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异议受理部门
五华县供排水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60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753-443061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东省五华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3-4430153
联系地址
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60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3月27日18时00分
公示结束日期
2026年3月31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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