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MMFY152026年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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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茂名市 | 采购单位 |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6年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6年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2026年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6-MMFY15)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本公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报价(项目采购需求及报价文件格式请点击下载)。有关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或2026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失信及违法处罚记录,投标时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对列入失信及违法处罚有效记录的,将被拒绝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二、采购项目说明
(一)项目编号:2026-MMFY15
(二)项目名称:2026年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总金额:***.00元
(四)采购内容(采购清单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注:1.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食材价格、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雇员费用、售后服务、各项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风险和相关费用,采购人将拒绝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的任何费用和补偿。
2.本采购项目设有采购预算价,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对所有采购内容实行统一的折扣率,投标折扣率不得为0或者负数,不得大于10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3.本次招标采购的项目无法估算采购数量,中标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产品售出,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采购数量,中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4.当服务期满1年或采购金额累计达到预算金额时,以先到为准,合同自动终止。
三、本项目接受现场递交报价文件。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四、我院拒绝接受以下报价资料:
1.报价截止时间后才递交的报价资料。
2.不符合项目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报价资料。
3.不满足报名需求提交资料要求的报价资料。
4.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资料。
5.同一供应商重复递交的报价资料。
6.虚假的报价资料。
五、本项目接受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扫描件各一份,纸质版交至茂名市人民南路168号茂名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7楼院办公室(招标组),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mm0973@126.com。
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茂名市人民南路192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mm0973@126.com
邮 编:525000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3月26日
采购公告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2026年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6-MMFY15)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本公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报价(项目采购需求及报价文件格式请点击下载)。有关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或2026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失信及违法处罚记录,投标时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对列入失信及违法处罚有效记录的,将被拒绝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二、采购项目说明
(一)项目编号:2026-MMFY15
(二)项目名称:2026年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总金额:***.00元
(四)采购内容(采购清单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数量 | 采购预算总价(元) | 采购预算单价及规格 |
| 1 | 托育园食材 | 1年 | 按实际采购结算 | ***.00 | 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
| 合计 | ***.00 |
注:1.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食材价格、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雇员费用、售后服务、各项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风险和相关费用,采购人将拒绝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的任何费用和补偿。
2.本采购项目设有采购预算价,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对所有采购内容实行统一的折扣率,投标折扣率不得为0或者负数,不得大于10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3.本次招标采购的项目无法估算采购数量,中标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产品售出,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采购数量,中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4.当服务期满1年或采购金额累计达到预算金额时,以先到为准,合同自动终止。
三、本项目接受现场递交报价文件。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四、我院拒绝接受以下报价资料:
1.报价截止时间后才递交的报价资料。
2.不符合项目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报价资料。
3.不满足报名需求提交资料要求的报价资料。
4.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资料。
5.同一供应商重复递交的报价资料。
6.虚假的报价资料。
五、本项目接受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扫描件各一份,纸质版交至茂名市人民南路168号茂名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7楼院办公室(招标组),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mm0973@126.com。
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茂名市人民南路192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mm0973@126.com
邮 编:525000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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