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中心幼儿园2026-2028年幼儿园服、生活用品选用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关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中心幼儿园2026-2028年幼儿园服、生活用品选用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佛山市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中心幼儿园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中心幼儿园2026-2028年幼儿园服、生活用品选用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关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中心幼儿园
2026-2028年幼儿园服、生活用品选用
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校服采购规范管理,确保校服的品质,严格落实《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园幼儿园服、床上用品的品质和质量安全,保障幼儿健康成长,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中心幼儿园将进行幼儿园服、生活用品选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采购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中心幼儿园
二、采购服务期限
2026年5月—2028年5月
三、选用供应企业数量
一家
四、采购内容
幼儿园服(夏装、秋装、冬装)、生活用品(含一套床上用品、席子、书包、帽子等)。
五、参选单位资质及要求
1. 参选单位必须是服装生产企业(或工厂),具有服装生产资格证书,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 参选单位必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 参选单位必须通过当年工商年审,不受理“三无”产品,不接待任何代理经销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遴选采购活动。
4. 参选单位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诚实守信并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提供近三年合同复印件)和优良的售后服务,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无不良招标投标行为记录(近1年内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如服装掉色,起球及售后不及时等情况不允许参加遴选活动)。
5. 参选单位必须具备设计、生产能力,能够独立设计款式并进行加工。
6. 参选单位必须提供自产的实物样品。样品制作工艺精细、色彩标准、不褪色不起球、版型科学合理,所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质监部门检验标准(国家认可,环保达到国家标准,能在市场上销售)。
7. 幼儿园服送交相关检测部门,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中选单位负责。
8. 由幼儿园与供货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中选单位必须按时保质完成服装交付并做好后续校服补订工作,如果中选单位发生违约或售后服务不良等,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今后投标资格。
9. 参与单位需准备夏、秋、冬装,床上用品各三份,作为样品留校保存,以备幼儿园送检或备查。
10. 参选单位须根据学校提供的颜色和款式提供自产的实物样品两套(夏、秋、冬装各一套),所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质监部门检验标准(国家认可,能在市场上销售)。按参选校服样品标准及订购数量,保质保量地完成订制任务。同时提交面料、校服检验报告。
六、幼儿园服要求技术参数
1.执行标准:国家 GB/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18401-2010《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 类、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B 类质量标准,必须对幼儿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影响。
2.产品必须与幼儿园要求的样品款式、颜色面料,质量标准完全相同,具体规格按幼儿胖瘦、高矮等实际情况进行制作。
3.产品的质保期为交货后 36 个月,售后服务期内产品质量实行“三包”。
七、供应商选定
1.幼儿园对报名的生产企业(或工厂)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或工厂)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后,每家生产企业(或工厂)向家长委员会代表公开展示校服的质量、价格等信息,让家长委员会代表了解。
3.由家长委员会代表对服装质地、颜色进行选择,并协商价格,最后通过投票选定一家生产企业(或工厂),达成协议后,由幼儿园与生产企业(或工厂)签订合同,幼儿园作为第三方进行全程监督。
八、提交参选资料文件截止时间、遴选
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2日17:30,以我园收件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遴选时间:2025年4月23日14:30分(北京时间)逾时未到视为弃权
遴选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华路33号龙江金集花园9栋
2.遴选单位必须现场提供以下相关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代理人办理报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AAA信用等级证书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商标注册证书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重合同守信用公告或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金的缴纳证明
(12)检验报告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售后承诺书
(14)企业简介
(15)近3年校服中标合同原件注:三证合一的带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选用说明
选用组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等信息,并从中筛选出最优的2-3家企业。企业需准备规定的园服款式样板和报价等相关资料,按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到现场进行推介说明。
十、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华路33号龙江金集花园9栋龙江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 ***
十一、特别说明
1.本次是报名收集,公告结束后,幼儿园组织家长委员会代表对所有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筛选,后续邀请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到幼儿园进行展示、讲解,再经相关流程选用供应商。
2.本次遴选采购活动解释权归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中心幼儿园所有。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中心幼儿园
2026年3月18日
END
2026-2028年幼儿园服、生活用品选用
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校服采购规范管理,确保校服的品质,严格落实《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园幼儿园服、床上用品的品质和质量安全,保障幼儿健康成长,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中心幼儿园将进行幼儿园服、生活用品选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采购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中心幼儿园
二、采购服务期限
2026年5月—2028年5月
三、选用供应企业数量
一家
四、采购内容
幼儿园服(夏装、秋装、冬装)、生活用品(含一套床上用品、席子、书包、帽子等)。
五、参选单位资质及要求
1. 参选单位必须是服装生产企业(或工厂),具有服装生产资格证书,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 参选单位必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 参选单位必须通过当年工商年审,不受理“三无”产品,不接待任何代理经销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遴选采购活动。
4. 参选单位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诚实守信并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提供近三年合同复印件)和优良的售后服务,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无不良招标投标行为记录(近1年内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如服装掉色,起球及售后不及时等情况不允许参加遴选活动)。
5. 参选单位必须具备设计、生产能力,能够独立设计款式并进行加工。
6. 参选单位必须提供自产的实物样品。样品制作工艺精细、色彩标准、不褪色不起球、版型科学合理,所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质监部门检验标准(国家认可,环保达到国家标准,能在市场上销售)。
7. 幼儿园服送交相关检测部门,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中选单位负责。
8. 由幼儿园与供货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中选单位必须按时保质完成服装交付并做好后续校服补订工作,如果中选单位发生违约或售后服务不良等,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今后投标资格。
9. 参与单位需准备夏、秋、冬装,床上用品各三份,作为样品留校保存,以备幼儿园送检或备查。
10. 参选单位须根据学校提供的颜色和款式提供自产的实物样品两套(夏、秋、冬装各一套),所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质监部门检验标准(国家认可,能在市场上销售)。按参选校服样品标准及订购数量,保质保量地完成订制任务。同时提交面料、校服检验报告。
六、幼儿园服要求技术参数
1.执行标准:国家 GB/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18401-2010《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 类、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B 类质量标准,必须对幼儿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影响。
2.产品必须与幼儿园要求的样品款式、颜色面料,质量标准完全相同,具体规格按幼儿胖瘦、高矮等实际情况进行制作。
3.产品的质保期为交货后 36 个月,售后服务期内产品质量实行“三包”。
七、供应商选定
1.幼儿园对报名的生产企业(或工厂)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或工厂)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后,每家生产企业(或工厂)向家长委员会代表公开展示校服的质量、价格等信息,让家长委员会代表了解。
3.由家长委员会代表对服装质地、颜色进行选择,并协商价格,最后通过投票选定一家生产企业(或工厂),达成协议后,由幼儿园与生产企业(或工厂)签订合同,幼儿园作为第三方进行全程监督。
八、提交参选资料文件截止时间、遴选
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2日17:30,以我园收件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遴选时间:2025年4月23日14:30分(北京时间)逾时未到视为弃权
遴选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华路33号龙江金集花园9栋
2.遴选单位必须现场提供以下相关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代理人办理报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AAA信用等级证书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商标注册证书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重合同守信用公告或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金的缴纳证明
(12)检验报告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售后承诺书
(14)企业简介
(15)近3年校服中标合同原件注:三证合一的带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A4纸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选用说明
选用组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等信息,并从中筛选出最优的2-3家企业。企业需准备规定的园服款式样板和报价等相关资料,按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到现场进行推介说明。
十、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华路33号龙江金集花园9栋龙江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 ***
十一、特别说明
1.本次是报名收集,公告结束后,幼儿园组织家长委员会代表对所有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筛选,后续邀请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到幼儿园进行展示、讲解,再经相关流程选用供应商。
2.本次遴选采购活动解释权归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中心幼儿园所有。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中心幼儿园
2026年3月18日
END
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