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广东公司清远电厂厂区新增光伏接入厂用电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清远市 发布日期: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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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清远市 采购单位 广东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广东公司清远电厂厂区新增光伏接入厂用电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夏尔特拉(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广东公司清远电厂厂区新增光伏接入厂用电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广东公司清远电厂厂区新增光伏接入厂用电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500545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500545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夏尔特拉(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共拓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765.012842 715.037846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沪)JZ安许证字[2019]120176、2028年06月29日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二级、D231610312、2029年05月30日
3、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36102766、2030年02月22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赣)JZ安许证字[2014]020011、2026年03月02日
3、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路旭东、一级建造师、沪1332023202403513 严来荣、一级建造师、赣1362020202202059
业绩 1、安徽公司马鞍山电厂立白日化4.179MW、润通重工0.56M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国能神皖马鞍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8月22日
2、安徽公司新能源公司池州量子金舟新材料4.96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国能安徽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4月18日
3、安徽公司马鞍山电厂马鞍山学院5.26792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国能神皖马鞍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9月14日
4、江都沿江木材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扬州夏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3月1日
5、江都江腾中允产业园4.41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扬州夏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6月1日
6、三峡能源浙江龙游县分布式渔光互补项目、三峡新能源发电(龙游)有限公司、2023年4月21日
1、江西公司新能源公司7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框架、国能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进贤县分公司、2022年12月29日
2、九江市武宁县30MW分布式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批15MW)EPC总承包、国能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进贤县分公司、2023年11月17日
3、湖北区域50MW分布式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批15MW)EPC总承包、国能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进贤县分公司、2023年11月17日
4、九江市武宁县30MW分布式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15MW)EPC总承包、国能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进贤县分公司、2024年6月19日
5、长源电力荆州热电国能长源荆州江陵54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7月30日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60500545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熊思帆,刘自根(023-63602765)    电话:023-63602019
    邮箱:20063008@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34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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