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五华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梅州市 发布日期: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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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梅州市 采购单位 五华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五华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五华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407-441424-04-01-257588
投资项目名称五华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五华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全电子化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 实施地点五华县安流镇楼光村、长江村、文葵村、龙中村、福岭村、葵樟村、福江村、万塘村、 蓝田村、半田村等。
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 由建设单位统筹解决资金来源 构成设单位统筹解决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
招标范围及规模1、典型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①镇域产业道路黑化提升9000平方米;②公共文化 服务设施提升改造4500平方米;2、楼光村、长江村、文葵村、龙中村、福岭村、葵樟 村等6个村的典型村建设:农房风貌提升和四小园建设工程约120000平方米、村道硬底 化约20000平方米、乡村产业道路提升工程约13000平方米、村道黑化提升约13000平 方米等。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和发包人要求,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工程峻工验收等
招标范围工作,接受并配合招标人全过程跟踪审核工作,配合招标人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等。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 设计范围包括: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设计变更、现场技术指导等。设计内容 以初步设计图纸为准,施工图设计不得低于招标人初步设计标准及要求。投标人应根据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方案及初步设计等文件进行施工图限额设 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2)施工部分 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 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 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相关设备的购置及安装、峻工图及结算编制。在工 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给招标人;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完成
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概算文件。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240日历天。 其中:1、设计工期:_60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不含审图合格时间)。 2、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关(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 建设工期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748.01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9.06 万元(含预算编制费);概算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335.11万元,预备费为303.84万 元。 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报价超过任一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预备费:303.84万元,为非竞争性报价不做调整,投标人如做调整作无效投标处理。
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 求(包括但不限 于资质人员、业 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质。1。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参加投标的意思表 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 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 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及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
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 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 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 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 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 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 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 函(2024〕1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 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5〕187 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 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 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 调整执行。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2人【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 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市政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可由同一 人担任】: ①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 称; (2)施工项目负责人2人【如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同一人担任】(建筑施
工项目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总承包负责人): 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①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承包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 ②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注:(1)根据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 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要 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
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要求。根据《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
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2)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
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
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
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
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
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 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
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 奔中标资格。
6、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
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或打印页。且至开标时间
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峻工)建 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7、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专职安全
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开标前须按照《梅
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 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
全人员成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需提供网页 截图或打印页,截图或打印页需包含查询路径及查询时间,时间
需在本项目投标期间)
9、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根据《广东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
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及人员已按要
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
供相关证明文件。
10、信誉要求:自2025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
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 标人信誉承诺书)。
11、关于联合体投标:
①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
以承担建筑施工任务一方的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
议(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
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如联合体成
员所承接分工的工作内容为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则资质等级要
求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
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
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
安全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并提供近半年
(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在投标
人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
聘书),以上岗位不得重复兼任。 ③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
资质及设计项目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施工 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各方要求为准,市政施 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为准,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兼
投标人业绩要求目总承包负贵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率头人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 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 审/招标文 件的网络地 址 获取纸质招 标文件的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 //ygp. gdzww. gov cn/ggzy-portal/index. htm #/441400/index)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发招标公告 之日起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时间式 2026年 月 日09:00时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 09:00时止月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任选其一)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 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6 年 日09:0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 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 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 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6 年 月日09:0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 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
开标时间2026年月日 09:00时(与投标截 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 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希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 发布的为准。 a
招标人五华县安发城市建设 联系地址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H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工业一路五华工业 建设大厦
招标人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3-418802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1贵秋班 联系电话15899964840、0753-2299521
招标监督机构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 联系电话 设局0753-4435883
其他依法应当载 明的内容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目名称五华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阶段设计 施工总承包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 取)截止时间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一月 日09:00时止
投标保证金 (纸质保函/保证保险)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 日_09:00-09:30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保险))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 月 _日_09:00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2026年 月 日_18:00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 月 日_09:00时止
开标时间2026年 月 日09:00~时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30分钟内 (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2026年月——日09:00时至09: 30时止
定标时间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具体时间由招标 人另行通知)
附件一: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 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 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 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 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 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三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填写及盖章。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个数少于4家,相应盖章的位置可用“/”代表,不用重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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