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兴宁市新圩镇典型镇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梅州市 发布日期:202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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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梅州市 采购单位 兴宁市新圩镇典型镇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 中策瑞信(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兴宁市新圩镇典型镇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兴宁市新圩镇典型镇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兴宁市新圩镇典型镇建设项目
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12-441481-04-01-670484
投资项目名称
兴宁市新圩镇典型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兴宁市新圩镇典型镇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新圩镇圩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由第三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解决。
建设规模及内容
1.新建垃圾中转站一座78.2平方米;2.垃圾中转站周边场地提升约600平方米(包括新建围墙、挡墙);3.道路提升约4700平方米;4.给水管网提升12950米;5.新增路灯161盏。
招标范围
设计工作包含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施工图送审及修编、图纸变更、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等工作内容;施工阶段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施工及验收、档案整理备案、保修期维护等总承包范围工作。
工期(交货期)
设计工期:2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75.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563.53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2.23万元(含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费)。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最多由2家企业组成,牵头人应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市政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市政工程、市政工程设计、给排水、给排水设计、市政路桥设计、道路工程、市政给排水、路桥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道桥、机电、给水排水设计,给排水工程、建筑工程管理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人选择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由同一人兼任。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自2025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
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3月27日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3月27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年3月27日9:0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年3月27日9:0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6年3月27日9时0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兴宁市新圩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梅州市兴宁市新圩镇前街2号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中策瑞信(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泰豪大厦B401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333278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内容如下:                  。
5、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上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填写及盖章。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兴宁市新圩镇典型镇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9:00时止
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3月27日9:00-9:30时前(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3月27日9:00时止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2026年3月17日18:00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6年3月27日9:00时止
开 标 时 间
2026年3月27日9:00时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3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含在线解密和现场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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