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总答疑书.pdf

所属地区:广东潮州市 发布日期: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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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潮州市 采购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南总干渠流域)项目预备费实施变更部分工程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总 答疑书.pdf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8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它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南总干渠流域)项目预备费实施变更部分工程施工答疑书
编号:潮公易建招字[2026]26号-1
各潜在投标人:
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南总干渠流域)项目预备费实施变更部分工程施工(潮公易建招字[2026]26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疑时间内共收到以下提疑,现答复如下:
提疑:1.招标文件P15条款号10“10.7、投标报价文件应按本项目最高限价清单规定的格式及签字盖章要求进行编制(备注:报价清单复核应由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专用章(报价清单的编制人与复核人不可同一人);”,但最高限价清单表格中仅扉页需编制人与复核人签字盖章,其他表格未见有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且该表格为最高限价扉页表格,根据24国标清单投标扉页表格中只需编制人签字盖章,因此需复核人签字盖章不适用,请删除。
答复: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1.0.4项及12.1.4项的规定,投标人本单位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或委托编制的投标报价,报价清单编制人为二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复核人均应由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专用章(报价清单的编制人与复核人不可为同一人)。投标人本单位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受委托编制的投标报价,应加盖受委托单位公章,同时附相应的委托证明文件。
提疑:2.招标文件P158“投标报价文件应按本项目最高限价清单规定的格式及签字盖章要求进行编制(备注:报价清单复核应由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专用章(报价清单的编制人与复核人不可同一人);”,但最高限价清单表格中仅扉页需编制人与复核人签字盖章,其他表格未见有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且该表格为最高限价扉页表格,根据24国标清单投标扉页表格中只需编制人签字盖章,因此需复核人签字盖章不适用,请删除。
答复: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1.0.4项及12.1.4项的规定,投标人本单位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或委托编制的投标报价,报价清单编制人为二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复核人均应由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专用章(报价清单的编制人与复核人不可为同一人)。投标人本单位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受委托编制的投标报价,应加盖受委托单位公章,同时附相应的委托证明文件。
提疑:3.招标文件P15条款号10“10.7、投标报价文件应按本项目最高限价清单规定的格式及签字盖章要求进行编制”,但最高限价中扉页格式与投标扉页格式不一致,是否该按24国标清单对应的投标扉页格式编制即可?
答复: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的投标扉页格式。
提疑:4.招标文件P158“注:投标报价文件应按本项目最高限价清单规定的格式及签字盖章要求进行编制”,但最高限价中扉页格式与投标扉页格式不一致,是否该按24国标清单对应的投标扉页格式编制即可?
答复: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的投标扉页格式。
提疑:5.请问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文件制作系统V1.0中“制作投标文件”中“形式评审标准”界面序号3“投标文件格式”对应评审标准“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是否上传整份投标文件?
答复:是。
提疑:6.请问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文件制作系统V1.0中“制作投标文件”中“形式评审标准”界面序号4“报价唯一”对应评审标准“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的要求”是否上传:《(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即可?无需上传投标工程量清单。
答复:否,应上传《(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及投标工程量清单。
提疑:7.请问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文件制作系统V1.0中“制作投标文件”中“响应评审标准”界面序号3“投标报价”对应评审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是否上传:《(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即可?
答复:否,应上传《(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及投标工程量清单。
提疑:8.请问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文件制作系统V1.0中“制作投标文件”中“响应评审标准”界面序号4“投标内容”对应评审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是否上传:《(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即可?
答复:否,应上传整份投标文件。
提疑:9.请问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文件制作系统V1.0中“制作投标文件”中“响应评审标准”界面序号5“工期”对应评审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是否上传:《(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即可?
答复:是,注:《(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提疑:10.请问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文件制作系统V1.0中“制作投标文件”中“响应评审标准”界面序号6“工程质量”对应评审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是否上传:《(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即可?
答复:是,注:《(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提疑:11.请问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文件制作系统V1.0中“制作投标文件”中“响应评审标准”界面序号7“投标有效期”对应评审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是否上传:《(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即可?
答复:是,注:《(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提疑:12.请问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文件制作系统V1.0中“制作投标文件”中“响应评审标准”界面序号9“权利义务”对应评审标准“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是否上传:《(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即可?
答复:否,应上传整份投标文件。
提疑:13.请问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文件制作系统V1.0中“制作投标文件”中“响应评审标准”界面序号10“安全生产措施费暂估价等非竞争性项目”对应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人给出的金额全额填报,如填报超过或减少则视为废标。”是否上传:《(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即可?
答复:否,应上传《(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及投标工程量清单。
提疑:14.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p115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一)因重病或者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导致2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主动辞职或者调离原任职企业的(提供社保等离职证明)......,因前款第(一)项至第(八)项原因被更换的项目经理,每更换一次项目经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0.2%且最低50万最高100万元违约金。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七)项原因被更换的项目经理,自备案更换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与本市其他项目投标,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企业纳入信用管理系统。”约定不合理。上述第一、二款中约定属于个人行为,不应进行处罚,建议修改。
答复:不作调整。
提疑:15.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p118“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在签订合同前缴纳或提交。”履约保函是否能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提交?
答复:否,应在签订合同前缴纳或提交。
注:本答疑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附件不一致的,则以本答疑书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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