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关于2026年广州市农业环境监测评估项目技术服务的委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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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农业环境监测评估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拟开展2026年度广州市农业环境监测评估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项目服务承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
二、委托内容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农业环境监测评估。
(二)项目经费:总费用不高于15.72万元。
(三)项目内容:在广州市辖区内开展农田排、灌水以及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分析。
三、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四、相关要求
(一)承接主体
1.依法登记设立,注册及办公地址均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项目委托内容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场所。
3.熟悉项目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具有良好的专业经验及技术团队。
(二)工作要求
1.广州市七个农业区(白云、花都、增城、从化、黄埔、番禺、南沙)实地走访调查,布设30个农田灌排水水质监测点位、20个农产品产地环境重金属监测点位。
2.在丰水期和平水期对30个农田灌排水水质监测点位开展农田排、灌水(包括底泥)样品采集、理化分析、数据整理;在作物收获期对20个农产品产地环境重金属监测点位开展土壤及对应农产品样品采集、理化分析、数据整理。
3.对数据全面整理、分析,并撰写项目进展、结题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转包。
5.项目结果的版权和使用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承接单位不得对外发布。
(三)人员要求
项目承接单位须按工作要求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支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土壤学、农学等领域,具有开展农业环境监测设计、样品采集、化验检测、数据处理以及报告撰写等工作经验,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需为农学、环境科学、土壤学等专业副高或以上职称。
2.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需具备农学、环境科学、化学等专业,至少有3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3.以上各职位人员不得重复。
五、申请办法
(一)申请单位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委托服务”栏目下载《项目委托申请书》。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项目委托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与相关资质材料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料密封。所有送审资料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密封外包装应当清楚写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字样。送审资料若有破损收件人可拒接。
(四)资料递交。按规定时间送达或邮寄到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以寄出时间为准),同时发送电子版邮件至86392351@gz.gov.cn,逾期送达的申请资料概不受理。
六、评审确定
(一)申请单位在3家(含)以上,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后选定1家作为项目服务承接候选单位。
(二)申请单位不足3家的,予以第二次公告,第二次公告前将书面告知首次公告申请单位,确认是否延续原申请。如二次公告申请单位总数量在2家(含)以上,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后选定1家作为项目服务承接候选单位;如二次公告申请单位仅1家,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审核符合条件的,初步确定其作为项目服务承接候选单位。
(三)项目服务承接候选单位评定后,委托单位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按流程确定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并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020-86373758
电子邮箱:86392351@gz.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3212室
邮政编码:510405
附件:1.项目委托申请书.doc
2.项目评审方案.wps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
二、委托内容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农业环境监测评估。
(二)项目经费:总费用不高于15.72万元。
(三)项目内容:在广州市辖区内开展农田排、灌水以及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分析。
三、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四、相关要求
(一)承接主体
1.依法登记设立,注册及办公地址均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项目委托内容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场所。
3.熟悉项目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具有良好的专业经验及技术团队。
(二)工作要求
1.广州市七个农业区(白云、花都、增城、从化、黄埔、番禺、南沙)实地走访调查,布设30个农田灌排水水质监测点位、20个农产品产地环境重金属监测点位。
2.在丰水期和平水期对30个农田灌排水水质监测点位开展农田排、灌水(包括底泥)样品采集、理化分析、数据整理;在作物收获期对20个农产品产地环境重金属监测点位开展土壤及对应农产品样品采集、理化分析、数据整理。
3.对数据全面整理、分析,并撰写项目进展、结题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转包。
5.项目结果的版权和使用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承接单位不得对外发布。
(三)人员要求
项目承接单位须按工作要求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支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土壤学、农学等领域,具有开展农业环境监测设计、样品采集、化验检测、数据处理以及报告撰写等工作经验,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需为农学、环境科学、土壤学等专业副高或以上职称。
2.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需具备农学、环境科学、化学等专业,至少有3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3.以上各职位人员不得重复。
五、申请办法
(一)申请单位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委托服务”栏目下载《项目委托申请书》。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项目委托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与相关资质材料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料密封。所有送审资料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密封外包装应当清楚写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字样。送审资料若有破损收件人可拒接。
(四)资料递交。按规定时间送达或邮寄到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以寄出时间为准),同时发送电子版邮件至86392351@gz.gov.cn,逾期送达的申请资料概不受理。
六、评审确定
(一)申请单位在3家(含)以上,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后选定1家作为项目服务承接候选单位。
(二)申请单位不足3家的,予以第二次公告,第二次公告前将书面告知首次公告申请单位,确认是否延续原申请。如二次公告申请单位总数量在2家(含)以上,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后选定1家作为项目服务承接候选单位;如二次公告申请单位仅1家,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审核符合条件的,初步确定其作为项目服务承接候选单位。
(三)项目服务承接候选单位评定后,委托单位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按流程确定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并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020-86373758
电子邮箱:86392351@gz.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3212室
邮政编码:510405
附件:1.项目委托申请书.doc
2.项目评审方案.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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