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医疗专项承包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6-02-15

【招标公告】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医疗专项承包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佛山市 采购单位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医疗专项承包工程二标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医疗专项承包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医疗专项承包工程二标段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20-440606-84-01-040224
招标条件
1.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3〕3号文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医疗专项承包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以顺政数招核〔2023〕57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医疗专项承包工程
标段(包)名称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医疗专项承包工程二标段
公告性质
☑正常/□更正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A01-440606-2024-0021-09-02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马冈大道以北,顺德支流以南规划纵二路以西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位于顺德区马冈,项目规划建设用地为77489.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31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9180平方米,地下室2层,地下建筑面积114000平方米,住院部设1000床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室工程(含人防工程)、门诊楼、感染楼、医技楼、住院部、医疗系统、室内装饰装潢工程、室内外消防系统、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外管网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等。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17280.42万元。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它
3.本招标项目共分 2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招标项目分为“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医疗专项承包工程一标段”和“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医疗专项承包工程二标段”两个标段。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2 个标段。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医疗净化工程,本标段为二标段,包括门诊楼一层急救中心及医技楼一层中心供应室、实验室医疗工艺及净化系统、医用纯水系统(各类医用吊塔、医用无影、通柜、生物安全柜、风淋室、实验台柜等设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医疗净化工程包括不限于包括:医疗净化区域范围内的装饰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抗震支架、纯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工期(交货期)
定额工期: 335 日历天,计划工期: 3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4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7年03月16日  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68,583,605.56(元)
投标保证金
500,0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其中1家承担装修装饰施工工作,1家承担机电安装工作,联合体各方应根据所对应的分工确定资质。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均须满足)。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均须满足)。
4.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 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或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表。(如为联合体,则为广东省外企业)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均需满足)
7.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 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 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8.1 8.1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为4000万元(或以上)的净化(或洁净)工程业绩。
注:(1)相关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②合同协议书或分包协议书、以及③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业绩的业主(采购人)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采购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对于净化(或洁净)工程业绩,须为投标人独立施工完成的业绩。投标人如为包含净化(或洁净)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其中净化(或洁净)工程部分通过分包形式完成的不属于投标人独立施工完成的业绩,此类业绩不予认可。如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认定是否为投标人独立施工完成,还需提供该项目业绩的业主(采购人)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采购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如为采购形式中标的,其承接的净化(或洁净)工程工作量满足业绩要求的,该业绩予以认可。
(4)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包含多项工作内容的,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需清晰反映净化(或洁净)工程业绩部分的金额达到 4000万元(或以上)。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8.除相关资格证书外,拟派项目负责人还应根据相关要求提供“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网页截图、“有无在在建项目任职或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声明”、省外企业还应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网页截图等。
9.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同步核查本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公示状态,若发现本单位虽已通过信用修复、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撤销失信状态,但上述网站尚未更新公示状态的,应将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用修复证明、行政复议决定书等)作为附件纳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决策,投标人未履行查询义务或未按要求附具相关证明文件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评标办法
评标定标分离法(定量评审)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年02月15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16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16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深圳市润置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
518001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216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人传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5282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项目代理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林华涛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传真
0757-86283490
电子邮箱
bjzj_gz@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5443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5443
投诉处理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544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7.本项目适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制”。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提交投标文件时(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当天为准)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的诚信等级为 A 级或 B 级,且在“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网站的公开信用报告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行政处罚失信信息的投标人,可提交“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2026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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