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数智化食品冷链物流枢纽中心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采购项目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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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佛山市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国裕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数智化食品冷链物流枢纽中心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供应商:
我公司计划采购数智化食品冷链物流枢纽中心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服务,现向各供应商询价,具体事宜如下: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数智化食品冷链物流枢纽中心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3.采购控制价:60,000.00元。
4.工程项目主体:佛山市三水区国裕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5.服务内容:数智化食品冷链物流枢纽中心工程造价80323777.72元,其中设备采购安装48903509.00元,装修及机电工程31420268.72元;供应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投保工程一切险(涵盖在承包施工期间,工程本身、施工机具、设备、材料等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人为风险等原因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少于150万元)。
6.保险期限:包括建筑安装期和保证期;建筑安装期为本工程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施工总工期,如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总工期内本工程尚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给使用单位的,则建筑安装期自动延长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给使用单位之日,且乙方不得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在任何时候建筑安装期的自动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如果2年后还需继续延期的,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保证期为自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给使用单位之日起计算12个月,如工程进度延期,则保证期相应顺延,12个月的保证期为不变期限,不随建筑安装期的延长而缩短。
7.合同签订方:佛山市三水区国裕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8.结算方式:甲方与供应商签订投保单后一次性支付费用。
9.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二、保险公司的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或者取得总公司书面授权的分支机构(中心支公司及以上)的报价,二者不可同时参与报价,分支机构需提供负责人营业执照,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提供总公司授权投标委托书。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三、报价须知1.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2.同一保险集团只能有一家机构(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3.报价费用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的所有成本费用、税费、合理利润等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4.报价文件须载明报价时间、详细联系方式等。5.报价有效期不少于90日。6.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将根据采购评审规则对有效报价文件进行评选,确定中选机构后通知报价人,如报价人最终被确定为以上服务的承接人,应确保能够以高效、勤勉、尽责、保密的原则完成我公司委托的事务。
四、评选方式
报价最低者中标,如出现相同报价者随机抽取单位。
五、报价时间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6年2月14日17:00前将报价资料加盖公章后送达至佛山市三水区国裕饮食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70号3栋首层)。
联系人:***,***。
佛山市三水区国裕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
来源:三水物资集团
编辑:植石涛
审校:郑梅萍 张艺瀚
我公司计划采购数智化食品冷链物流枢纽中心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服务,现向各供应商询价,具体事宜如下: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数智化食品冷链物流枢纽中心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3.采购控制价:60,000.00元。
4.工程项目主体:佛山市三水区国裕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5.服务内容:数智化食品冷链物流枢纽中心工程造价80323777.72元,其中设备采购安装48903509.00元,装修及机电工程31420268.72元;供应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投保工程一切险(涵盖在承包施工期间,工程本身、施工机具、设备、材料等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人为风险等原因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少于150万元)。
6.保险期限:包括建筑安装期和保证期;建筑安装期为本工程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施工总工期,如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总工期内本工程尚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给使用单位的,则建筑安装期自动延长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给使用单位之日,且乙方不得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在任何时候建筑安装期的自动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如果2年后还需继续延期的,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保证期为自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给使用单位之日起计算12个月,如工程进度延期,则保证期相应顺延,12个月的保证期为不变期限,不随建筑安装期的延长而缩短。
7.合同签订方:佛山市三水区国裕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8.结算方式:甲方与供应商签订投保单后一次性支付费用。
9.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二、保险公司的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或者取得总公司书面授权的分支机构(中心支公司及以上)的报价,二者不可同时参与报价,分支机构需提供负责人营业执照,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提供总公司授权投标委托书。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三、报价须知1.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2.同一保险集团只能有一家机构(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3.报价费用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的所有成本费用、税费、合理利润等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4.报价文件须载明报价时间、详细联系方式等。5.报价有效期不少于90日。6.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将根据采购评审规则对有效报价文件进行评选,确定中选机构后通知报价人,如报价人最终被确定为以上服务的承接人,应确保能够以高效、勤勉、尽责、保密的原则完成我公司委托的事务。
四、评选方式
报价最低者中标,如出现相同报价者随机抽取单位。
五、报价时间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6年2月14日17:00前将报价资料加盖公章后送达至佛山市三水区国裕饮食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70号3栋首层)。
联系人:***,***。
佛山市三水区国裕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
来源:三水物资集团
编辑:植石涛
审校:郑梅萍 张艺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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