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潮熙·昌黎府项目施工图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潮州市
发布日期: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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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潮州市 |
采购单位 |
潮州市韩泽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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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潮熙·昌黎府项目施工图设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广州珠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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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熙·昌黎府项目施工图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7-445102-04-01-641577 |
| 投资项目名称 | 潮熙·昌黎府 |
| 招标项目名称 | 潮熙·昌黎府项目施工图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潮熙·昌黎府项目施工图设计 |
| 公示名称 | 潮熙·昌黎府项目施工图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6年2月6日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报告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州珠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00元,综合单价:26.80 元/平方米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的质量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工期:主体施工图30个日历天,专项按后续明确的专项设计计划。设计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部竣工验收之日止。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潘秀伟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一级注册建筑师【编号:20074401457】 |
| 业绩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编号:A144010549】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海外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 5184000.00 元,综合单价:27.00 元/平方米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的质量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工期:主体施工图30个日历天,专项按后续明确的专项设计计划。设计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部竣工验收之日止。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潘宁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一级注册建筑师【编号:20214402843】 |
| 业绩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编号:A144017971】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万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5443200.00 元,综合单价:28.35 元/平方米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的质量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工期:主体施工图30个日历天,专项按后续明确的专项设计计划。设计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部竣工验收之日止。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吴小军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一级注册建筑师【编号:20194411470】 |
| 业绩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编号:A144064467】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潮州市韩泽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潮州市湘桥区凤新东路中段西北侧凤东楼综合楼东畔第六层603室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行政监督部门 |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8-2393315 |
| 联系地址 | 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 月 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年 月 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详见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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