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副楼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及法治教育基地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6-02-10

【招标公告】副楼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及法治教育基地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佛山市 采购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副楼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及法治教育基地运维项目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概况
副楼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及法治教育基地运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3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Z0126FS00QY23 
项目名称:副楼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及法治教育基地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1)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副楼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及法治教育基地运维项目
1项
***.00

(2)简要技术/服务要求: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楼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及法治教育基地运维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信息化设备运维、远程提审和庭审、听证室等信息化设备运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信息化设备运维、驻镇街检察室、镇街派出所、金融检察办、看守所等信息化设备运维、日常办公设备运维等。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
方式:
1. 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hinapsp.cn/”点击“登录&报名”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具体操作指引也可见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hinapsp.cn/”右边点击“常见问题”)。
(2)现场报名: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hinapsp.cn/”点击“登录&报名”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3302室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 标书款汇款账号信息
汇款账号: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购买磋商文件开户行)
账号: 9550 8802 1256 0000 201  (购买磋商文件账号)
3.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 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0757-83205203-300
5.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3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会议室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4、其他补充事宜:无
5、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采购人信息
(1)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2)地址:佛山市顺德区碧水路一号
(3)联系方式:0757-22813425
7、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
(3)联系方式:0757-83205203
8、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发布人: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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