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惠州市智能医用织物洗涤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惠州市
发布日期:2026-02-08
【招标公告】惠州市智能医用织物洗涤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惠州市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城投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惠州市智能医用织物洗涤项目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惠州市智能医用织物洗涤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惠州市智能医用织物洗涤项目施工,经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工程编号:JTJL-ZFCG-2026-008。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惠州市智能医用织物洗涤项目施工
2.2招标人:惠州市城投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惠州市惠阳区
2.4工程造价:***.80元人民币
2.5工程规模:本项目选址于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长龙岗工业区,总投资约2500万元,拟建设绿色环保、现代化、
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医用织物洗涤工厂,建筑面积3319平方米,专注开展医用织物洗涤生产运营业务。
2.6工程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钢结构安装
工程等的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
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4.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cotenders.cn)“服务指南-办事指南”里的《中易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操作指南》,平台采用数字证书登录
及电子签章,本项目须使用CA进行投标,需办理CA的用户在办事指南的《广东数字证书申请及电子印章办理操作指南》进行
下载查看。
5.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人应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
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选择本项目的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平台操作如有疑问可联系交易平台:
4008600752).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及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截图编入投标
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从其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以下帐户(以到账时间为
准)。
公司名称: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惠州碧水湾支行
账号:44224801040003213
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
6.2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①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扫描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②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
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
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③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保险缴费凭证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④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
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6.3采用信用承诺制的:
(1)根据《关于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试行信用承诺制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惠市发改法规函(2024)28号)
《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中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惠市发改法规函(2025)191号)文件的要求,
参加本项目且符合适用信用承诺制的信用良好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以下简称信用承诺函,格式参
照投标文件格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信用良好投标人是指在最后一次提交投标文件之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无行政
处罚记录、无违反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制的有关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上传投标文件时系统
检测结果为准)的投标人。
(2)投标人选择以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须将信用承诺函加盖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后在中易电子交易平台的
保证金缴纳方式一保证金承诺书页面进行上传并应显示有效。
(3)投标人选择以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将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文
件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7.3款进行签字盖章或同时单独在信用承诺函加盖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的,均有效)。除法定例外情
况外,在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终止前)内不得撤销撤回。
(4)投标人有违反信用承诺函情形的,招标人将有关情况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报送相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中易电子交
易平台予以记录。招标人正式书面文件送达后1年内,相关市场主体参与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必须以现金或保函方式从
其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证金(不收投标保证金项目除外),否则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全市各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均不再接
受违反信用承诺的市场主体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需上传至中易电子交易平台,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中易电子交易平台记录的信息为准。具体操作要求
详见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tenders.cn/)“服务指南-办事指南”里的“中易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其他有关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平台:400-860-0752。
7.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问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
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7.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提交
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上
传工作。
7.3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4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5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6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易电子交易系统参加开标。
7.7评标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及操作流程,投标人应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查看投标人操作指南。投标文
件的加密和解密须使用数字证书,请投标人提前办理(需办理的用户在办事指南的(广东数字证书申请及电子印章办理操作指
南》进行下载查看)。投标人自行按照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服务指南-操作指南进行网上投标、签到和
解密等,因自身操作错误导致错过开标者,后果自负。中易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4008600752.
8.投标相关事宜
8.1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 (惠市公易委办函
(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
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易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城投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旺岗路070号宝山厂房(惠博锋5G科技园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南坛北路38号8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场所: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联系电话:4008600752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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