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惠州市惠阳区沙田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惠州市
发布日期: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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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惠州市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中心幼儿园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JCG<2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惠州市惠阳区沙田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4.75万元,招标人为惠州市惠阳区沙田中心幼儿园。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负责为惠州市惠阳区沙田中心幼儿园食堂提供工作日期间的早餐、水果餐、午餐
及午点货品配送服务,日常就餐人数约200人,其中幼儿170人,教师30人,就餐人数存
在上下浮动,就餐人次仅供参考之用,货品配送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应急等特殊情况下,
节假日、双休日期间货品配送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元,具体
采购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惠州市惠阳区沙田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惠州市惠阳区沙田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
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
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
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响
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
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
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惠财采购函(2022〕19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2日期间(上
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城
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1)获取磋商文件。2.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不接受邮寄报名)。3.磋商文件售价:免费。4.参加本项目
报名登记的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加盖红色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
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分公司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报名登记的,可不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无需胶装),封面
应注明“惠州市惠阳区沙田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以及项目编号、供应商
名称和提交时间,每页加盖公章)。备注:已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
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1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1开标室
七、其他
广东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惠州市惠阳区沙田中心幼儿园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惠州市惠阳区沙田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
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编号:CJCG<2026>001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沙田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1其他服务惠州市惠阳区沙田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00详见第二章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
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
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
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响
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
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
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惠财采购函(2022〕19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2日期间(上午09:00
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城际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1)获取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不接受邮寄报名)。3.磋商文件售价:免费。4.参加本项目报名登记
的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加盖红色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
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分公司报
名的供应商,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复印件。); (2)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报名登记的,可不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无需胶装),封面应注明“惠
州市惠阳区沙田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以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
时间,每页加盖公章)。备注:已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
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6年2月26日14:30-15:00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2月26日15:00
3.磋商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1开标室
4.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惠阳区沙田中心幼儿园
地 址:惠州市惠阳区长安大道62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沙田中心幼儿园
地 址:惠州市惠阳区长安大道624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1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HZCJ0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省)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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