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杏坛镇高赞村固化宅基地E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施工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所属地区:广东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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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佛山市 采购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杏坛镇高赞村固化宅基地E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施工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杏坛镇高赞村固化宅基地E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施工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杏坛镇高赞村固化宅基地E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施工
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6-2026-0001-02-01
项目名称:杏坛镇高赞村固化宅基地E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1月2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2月9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问题1:1、对于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是否对每一条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作出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要求?请明确。 2、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0.20提及“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替换的页面(如拟派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历等)可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该页面(或按该页面格式另行制作文档并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的“资信标其他材料”或“经济标其他材料”中。”若本单位已有相关电子章,是否不需要打印相关页面并签字盖章,直接加盖电子章即可?
提问1答:否,未对每一条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作出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要求。
提问2答:若投标单位已有相关电子章,不需要打印相关页面并签字盖章,相关签字、盖章要求请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8.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执行。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齐杏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国西路 333 号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3 楼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路社区通智路1号铁投顺控智荟楼1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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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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