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茂名高州泗水镇瓜果飘香示范带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茂名市 发布日期:2026-01-28

【招标结果】茂名高州泗水镇瓜果飘香示范带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茂名市 采购单位 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茂名高州泗水镇瓜果飘香示范带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高州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茂名高州泗水镇瓜果飘香示范带项目
标段(包)名称 茂名高州泗水镇瓜果飘香示范带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性质 正常
公示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2209-440981-04-01-724326
投资项目名称 茂名高州泗水镇瓜果飘香示范带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茂名高州泗水镇瓜果飘香示范带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茂名高州泗水镇瓜果飘香示范带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公示名称 茂名高州泗水镇瓜果飘香示范带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1-22 09:30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定分离(评审方法见招标文件),评标情况详见附件评标报告。
中标候选人一 (主)高州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中亿合信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02元
质量承诺 勘察质量要求:工程勘察成果深度满足各阶段的设计工作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广东省有关规定要求,并且各阶段的全部工作完成后报送政 府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部门批复。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及现行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合格标准。 文明施工安全要求:合格或以上。 工期(交货期) 415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朱宪权 资质资格 建造师注册证、粤2442019202002141
业绩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附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144066831、D244099626、D344089057
业绩情况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附件
中标候选人二 (主)广东田业建设有限公司(成)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63372272.19元
质量承诺 勘察质量要求:工程勘察成果深度满足各阶段的设计工作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广东省有关规定要求,并且各阶段的全部工作完成后报送政 府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部门批复。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及现行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合格标准。 文明施工安全要求:合格或以上。 工期(交货期) 415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李沛东 资质资格 建造师注册证、粤2442023202315784
业绩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附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44727373
业绩情况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附件
中标候选人三 (主)江西中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63521668.76元
质量承诺 勘察质量要求:工程勘察成果深度满足各阶段的设计工作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广东省有关规定要求,并且各阶段的全部工作完成后报送政 府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部门批复。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及现行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合格标准。 文明施工安全要求:合格或以上。 工期(交货期) 415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周志林 资质资格 建造师注册证、赣1442010201117121
业绩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附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D136105223
业绩情况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附件
异议受理部门 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茂名市高州市泗水镇和平路39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0668-686066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8-6666999
联系地址 高州市文明路38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1-27 15: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1-30 23:59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8-686066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高州市文明路38号 联系电话:0668-666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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