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门市市级政府控制屋顶光伏项目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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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江门市 | 采购单位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江门市市级政府控制屋顶光伏项目零星工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标题:
江门市市级政府控制屋顶光伏项目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江门市市级政府控制屋顶光伏项目零星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WDGF-WYB-202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市市级政府控制屋顶光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零星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门市辖区。
建设规模:江门公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江门市市级政府控制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职业技术学院等屋顶光伏项目,本项目装机容量为 6.55MWp。项目所发电量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为准。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屋顶保温层凿除、防水处理、保护层施工等工程内容,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包件划分:无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三链”交易共享平台”(以下简称““三链”交易共享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 1月 26日 19时 00分至 2026年 1月 31日 19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三链”交易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三链”交易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不收取资料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2月 7日 20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三链”交易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三链”交易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三链”交易共享平台”上发布。
9. 其他
9.1 “三链”交易共享平台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中交内部单位或海外属地采购或第三国采购中标单位不收取)。
9.2 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单位推送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否则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招标人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
9.3 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
9.4 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标准如下:
9.4.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9.4.2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9.4.3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9.4.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9.4.5 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详情见“三链”交易共享平台登录后弹窗或相关信息。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
联系人:***
电 话:***
2026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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