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门市江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2026年生活垃圾清运单位(第二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江门市 发布日期:202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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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江门市 采购单位 江门市江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江门市江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2026年生活垃圾清运单位(第二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江门市江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2026年生活垃圾清运单位(第二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门市江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江门市江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2026年生活垃圾清运单位(第二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2025-SHLJQY-YYGL013)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Part.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2025-SHLJQY-YYGL013
2.项目名称:江门市江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2026年生活垃圾清运单位(第二次)采购项目
3.采购人:江门市江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4.采购方式:询比
Part.2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江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内容见下表:
2.评审方式及服务机构数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标准及程序,最终选定1家符合资质条件且综合得分最高的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并列最高分,按响应人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方式选取最终成交方;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12个月,采购人现有部分项目合同未到期,现有合同截止时间即为成交供应商入场时间;
4.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月,响应人所报价格包含专用增值税税金、人工、运输、垃圾处理、保险、车辆、垃圾桶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5.项目内容及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垃圾清运,采购人现有部分项目未到期,具体金额按实际发生清运工程量进行结算,垃圾桶数量及规格需符合表格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
(2)★服务为包干制,成交供应商不能挑拣垃圾,垃圾中包含少量快递泡沫、玻璃、木板、年花、年桔、废弃的雨伞及其他零散杂件,全部需要进行清理;
(3)★成交供应商须进入园区收垃圾;
(4)★部分项目需供应商提供垃圾桶,供应商自行考虑,报价需包含该费用。
(5)★采购人因项目需要,需更换或增加垃圾桶的,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垃圾桶,费用及后续成本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额外支付费用;
(6)★成交供应商所投入项目的人员及车辆须向采购人报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7)成交供应商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严格遵守环保要求、生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如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害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因此造成采购人被第三方追索承担赔偿责任,以及采购人为维护或实现自身权益应诉、起诉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评估鉴定费等费用,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包括前述费用在内的全部损失;
(8)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被环保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相应处罚款项或费用应当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向采购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9)如因台风、强暴雨等异常天气不能按约定时间清运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提前电话告知;
(10)成交供应商如未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未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完成或委托第三方完成相关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成交供应商无权要求采购人支付该期间的服务费;
(11)采购人催告后,成交供应商仍怠于按合同约定履行垃圾清运及相关义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未支付的服务费无须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1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30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送《提前终止合同通知书》,本合同自《提前终止合同通知书》发送至对方后30个自然日提前终止;
(13)如采购人退出小区/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自退出之日起合同无条件终止。
注:带有“★”的条款属于服务中必须响应的内容,若响应人对部分“★”条款未作响应或未能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Part.3
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Part.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公告期限:7日
(2)截止时间:2026年1月23日16:00时前。
(3)响应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需用密封袋或其他包装密封,封口处贴封条,外包装上显示项目名称
(4)逾期送达:视为自动放弃响应资格。
Part.5
响应文件获取
1、获取方式:邮箱获取,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送至3066376010@qq.com邮箱获取;
2、文件售价:免费
Part.6
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江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邮箱:3066376010@qq.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白石大道197号
Part.7
评分表
Part.8
项目编号
1.采购人对供应商实行季度考核评分,评分表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成交供应商分别和每个项目签订合同。
3.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4. 采购人有权对本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解释。
5.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6.本采购文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江门市江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
编辑:刘秋桂
审核:陈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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