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配餐公司湛江及马村地区海上平台副食、干调、饮品等食品采购专有协议计划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湛江市 发布日期:202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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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湛江市 采购单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湛江配餐服务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配餐公司湛江及马村地区海上平台副食、干调、饮品等食品采购专有协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采购计划公告
采购包名称
配餐公司湛江及马村地区海上平台副食、干调、饮品等食品采购专有协议
基本要求
评审标准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详见技术要求书,预计发标时间2026.2
★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招标人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政府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中的“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食品经营许可证可在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社会公众查询)网站查询,查询地址https://spjyxk. gsxt. gov.cn/;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可在其它政府官方网站核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仅销售食用农产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本招标包含食用农产品和预包装食品之外的其它食品,投标人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仅提供食品备案凭证无效。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中包含以上两个时间,以最晚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备1个包含以下食品(须包含2个及以上品类,如粮油品类或调料品类或干货品类或预包装食品品类或冲饮类或小食品类或谷薯类或油脂类或软饮料类或辅料、干杂类或乳蛋豆制品类)的已供货业绩(业绩合同至少包含蔬菜或水果其中一种),且该合同蔬菜或水果或禽蛋或豆制品已累计结算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含增值税)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①销售合同和②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材料或业绩发票明细表)。A、销售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等内容;B、投标人如提供到货验收材料,需体现上述业绩所要求的对应食品品类结算金额,并包含双方签字盖章。投标人如提供业绩发票明细表,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业绩发票明细表”;2、按照系统中分项报价表中Sheet2填写“业绩发票明细表”;3、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业绩信息承诺函”。不需要提供发票图片及明细,上述业绩所要求的对应食品品类累计结算金额以发票明细表为准。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报表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预估总价
序号
物资内容
3年预估采购金额(不含税,万元)
报价方式
浮动率
投标金额
(不含税,万元)
1
副食、干调、饮品等食品采购
7954.82
按照指导价格报浮动率
 
按国家规定税率13%计算
 
总计
7954.82
 
 
 

 
1、招标人给出指导价格,投标人按照指导价格*浮动率方式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在指导价格基础上,如果需要上浮比例,意味着该类型项下全部食品都执行统一的上浮比例;如果需要下浮比例,意味着该类型项下全部食品都执行统一的下浮比例。
2、投标人结合自身成本及盈利预期,以指导价格为基准,报出浮动率,浮动率小数保留1位。浮动率可以是指导价格的折扣率,也可以是指导价格的加价率;浮动率必须是固定值,不得为区间值;浮动率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3、合同执行过程中,价格保持不变。
★结算方式
银行电汇,按照月度付款。买方在收到卖方货物和到货文件并验收合格后,在每个交易周期结束并收到卖方合格发票45天内向卖方支付该交易周期内的货款。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
★收货地点
1、本合同主要应用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湛江配餐服务分公司湛江及马村地区海上副食、干调、饮品上货的海上平台项目,目前已知的主要交货地点如下,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新增交货地点,另行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为未来新增作业点提供配送服务的能力。
交货地点1: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油一区供应链服务中心
交货地点2:海南省澄迈县金马大道17号海南龙盘油田科技有限公司1号库房
2、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配餐服务分公司管辖的其它所属单位作为本合同执行方,具备执行本合同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其它所属单位不使用通过本招标签订的合同,但遇到特殊情况时(比如其它供应商履约异常、合同执行超预算、船舶临时停靠等),其它所属单位会临时使用本合同,使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重新采办周期)。其它所属单位如需使用本合同,卖方须配合执行。买方另行通知送货地点。
★交货期
交货期:卖方收到买方订单后,1-2天内完成交货,具体按照订单要求执行。
库房要求
投标人在湛江具备存储食品的库房,其中常温库房面积≥200平米,冷藏库房面积≥100平米。投标人自有库房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库房产权证明文件;投标人租赁库房的,须提供投标人签订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自截标之日起不少于1年合同期限)的库房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期限、库房位置及面积等重要内容及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承租方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库房室内及室外照片,冷藏库房清晰可见制冷设备。
车辆要求
投标人至少自有2辆运输车,其中至少有1辆冷藏运输车。并承诺车辆随时能为本项目服务。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证书中的机动车所有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须提供车辆照片,照片中清晰可见车牌照号,冷藏车照片须清晰可见车牌照号和制冷设备。
人员要求
配送服务人员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4名自有配送服务人员,并承诺可随时为本项目服务。配送服务人员应具有有效驾照、身体健康,年龄60周岁以下。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配送服务人员有效身份证、投标人与配送服务人员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配送服务人员有效驾驶证和有效健康证明文件。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配餐公司湛江及马村地区海上平台副食、干调、饮品等食品采购专有协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0116)至(20260123)止。在公告有效期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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