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合作单位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韶关市 发布日期:2026-01-17

【招标公告】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合作单位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韶关市 采购单位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合作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本项目特向社会公开采购,诚邀具备相关资质与经验的单位参与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合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合作项目。
2.项目地点:浈江区良村公路6号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公共区域内(见附件)
3.采购单位: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4.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在浈江区良村公路6号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公共区域内进行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的建设、安装、调试、维护、运营等工作。
5.选取合作方数量:1家。
6.合作期限:合同期限为5年(含建设期+运营期)。合作期满,在同等条件下原合作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具体以届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7.建设调整:采购单位有权根据消防安全、场地规划等实际情况,要求对初步选定的建设位置进行调整,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8.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投资-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合作期满后,所有充电设施设备无偿、完好地移交采购单位。
9.运营与收益:充电设施运营期间的充电服务费定价须符合韶关市相关规定,并报采购单位备案。运营产生的全部收益归中标供应商所有。采购单位不参与收益分成,亦不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场地使用费。
10.安全与保险: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为充电设施运营购买足额的公众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及财产险,保单受益人须包含采购单位,并在合作期间维持保险的有效性。供应商对运营期间因充电设施建设、维护或运营引发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1.退出与移交: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将充电设施恢复至可用状态并无偿移交。若设施损坏或无法满足安全标准,供应商应承担修复、拆除及场地恢复原状的全部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或“新能源设施运营”相关内容。
2.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承接相关资质或营业经营范围。
4.若有类似充电桩项目的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配备专业的技术团队(不少于5人)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团队成员需持有电工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能够独立完成充电桩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营和维护工作。
6.承诺遵守国家关于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各项政策与标准。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投标文件准备及提交
1.投标文件: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总体报价清单(含设备采购、安装费用及后期运营维护费用)、服务质量保证承诺函、业绩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2.项目建设工期需在30天内完工,并正式运营。
3.供应商提供的方案须满足及涵盖服务基本要求,并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5.截止时间:请于2026年1月23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6.递交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办公大楼14楼1401室,需密封提交投标文件。
7.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对本次采购活动相关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并保留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调整本次采购活动安排的权利,调整信息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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