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网工程施工分包框架采购公告-询价采购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梅州市 发布日期: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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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梅州市 采购单位 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梅州市泰安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6年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网工程施工分包框架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6年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网工程施工分包框架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XM2026010294)
本采购项目2026年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网工程施工分包框架采购,采购人为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网工程施工分包框架采购。
2.项目实施地点:梅州市。
3.预估金额:27500万元。预估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4.项目类别:一类。
5.采购分类:工程类。
6.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7.采购形式:框架采购。
8.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本次框架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采购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有效期限延长至新的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1.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12.采购代理机构:梅州市泰安监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范围及标的/标段划分
序号
标的
名称
标段区域
营销、生产(应急、日修、大修)标段片区划分及预估金额(万元)
基建、技改、备用金等项目预估金额(万元)
标段预估金额(万元)
入围家数(N)
标段号
标段片区
预估
金额
1
梅州市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
梅州城区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
标段1
西阳供电所管辖片区
300
1500
800
22
2
标段2
城北供电所管辖片区
300
800
3
标段3
三角、长沙供电所管辖片区
400
900
4
梅县区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
标段4
松源、隆文、桃尧、松口、白渡供电所管辖片区
500
4000
1500
5
标段5
丙村、雁洋、石扇、城东供电所管辖片区
500
1500
6
标段6
程江、扶大、南口、梅南、水车、畲江、大坪、梅西、石坑供电所管辖片区
1000
3000
7
大埔县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
标段7
湖寮、百侯、枫朗、大东供电所管辖片区
800
4000
2200
8
标段8
大麻、三河、银江供电所管辖片区
600
1900
9
标段9
高陂、光德、桃源、洲瑞供电所管辖片区
600
1900
10
蕉岭县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
标段10
新铺、三圳、蕉华、蓝坊、南礤供电所管辖片区
600
2000
1700
11
标段11
蕉城、长潭、文福、广福供电所管辖片区
500
1400
12
兴宁市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
标段12
坭陂、新圩、水口、永和、径南供电所管辖片区
500
2600
1500
13
标段13
宁中、刁坊、福兴、新陂供电所管辖片区
400
1200
14
标段14
兴城镇、叶塘镇、龙田镇、石马镇
400
1200
15
平远县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
标段15
大柘、长田、热柘、石正、中行、河头、八尺供电所管辖片区
400
1100
1000
16
标段16
东石、上举、泗水、差干、仁居供电所管辖片区
300
800
17
五华县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
标段17
水寨、河东、横陂、郭田供电所管辖片区
500
2900
1500
18
标段18
华城、岐岭、转水供电所管辖片区
400
1350
19
标段19
潭下、长布、周江供电所管辖片区
400
1350

(一)标段片区划分、分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分为19个标段,投标人按标的响应投标,所有标段不可兼中。
2.入围分包商家数:本采购项目计划采购入围分包商22家,其中综合得分排名前19名的为中标分包商,综合得分排名第20名至22名的为候补分包商。当中标分包商被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或采购人新增中标项目或中标分包商施工力量不足时,在候补分包商中补充中标分包商。采购人或总包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向所有候补分包商发出邀请书,邀请书应明确项目信息、人员配置、人员到位时间、工期等关键信息和要求,并明确复函时间,总包单位按承诺满足基本条件且人员到位时间短的优先分配。候补中标的分包商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总包单位递交5万元的保证金,在按承诺的时间完成人员组织、通过分包商项目部现场核验并签订合同后无息返回。
3.分包范围:本项目分包范围为裕发公司及下属企业承接的梅州区域范围的20kV及以下的配电网工程,包含电网基建项目、备用金项目、技改修理项目、营销项目、资金迁改项目、应急抢修项目、抢险救灾项目、安健环项目等的电气劳务和土建类专业分包作业,不含带电作业、自动化调试、顶管作业、无人机巡等,具体项目以总包单位出具的委托书为准,项目分包允许范围详见附件1《分包商施工分包组织及实施规范》。
资金迁改工程不纳入分配份额统计;用户工程由各总包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采用本项目的采购结果,不纳入分配份额统计。
电网抢险救灾类项目不进行报价,按采购人规定的标准按实结算,不纳入分配统计。中标分包商应无条件、积极响应参与电网抢险救灾任务,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安排和指挥,完成受灾地区配电网恢复供电的任务。结算标准详见附件2《电网抢险救灾类项目结算标准》。
4.承包方式:电气劳务分包+土建专业分包。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总包单位按照自有人员要求对分包商实施等同管理,包括日常管理、安规考试、人员技能培训、工器具配备等方面内容。分包商应承诺配合总包单位的管理要求,接受相应管理。劳务分包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仅允许提供低值易耗性材料(详见附件1《分包商施工分包组织及实施规范》)及应急零星材料(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需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货物类增值税发票,并按第三方核定的价格结算);土建专业采用包工包料方式。
(二)报价要求
1.采用费率报价,报价费率<100%,且不低于成本,最终所有中标分包商的分包结算费率以中标费率为准,中标费率=∑中标分包商报价费率/中标分包商数量。
2.本采购项目的报价为不含税价,中标分包商应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包含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地材、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后勤保障、移交前的维护、利润、包干预备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报价费率低于90%以下的,投标文件应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www.gsx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响应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
6.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供应商被南方电网公司范围或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www.bidding.csg.cn)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
(二)专用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
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三级(10 千伏以下)或以上许可。
4.具备以下专业分包资质之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
说明:(1)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显示资质有效期已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否则视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作否决投标处理。 (2)关于注册建造师的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使用电子注册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3)需提供注册有效期覆盖投标截止日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投标人所在省份住建部门要求使用电子证书的,应提供注册有效期、使用有效期均覆盖投标截止日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投标人所在省份住建部门有其他规定的,应从其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若新续期电子证书中的有效期无法覆盖投标截止日期,需提供旧版电子证书或其他有效佐证材料证明其证书已涵盖投标截止日。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 年第30号令)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 号),自2025年7月1日起,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为有关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换发后许可证有效期不变。原“三级”自动变更为“二级(110千伏以下)”,“四级”自动变更为“三级”,“五级”自动变更为“三级(10千伏以下)”。许可证及换领后许可证延续过渡期为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过渡期内有效期届满的许可仍为有效许可,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电网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和《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一)合同签订期限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需求单位与中标分包商应在4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
2.中标分包商应保证资质/资格及人员等应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分包商分包报审基本条件及资格审查要点要求(详见附件1:分包商施工分包组织及实施规范),并通过建设单位的分包报审,未通过分包报审的中标分包商,总包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合同签订规定
1.双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的合同不得背离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及工人工资保证金(或保险)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分包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
3.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商代表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分包商委派的本项目驻地总负责人负责办理分包合同的签订。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采购项目的成交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梅州市泰安监理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22.55*70%=15.785(万元)
2.对专项标,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计费;对框架采购项目,以标段预估金额的100%为基数计算代理费,框架期结束后一个月内:①若最终框架订单签约金额低于标段预估金额的60%时,中标人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代理费据实结算,多付部分予以退还;②若最终框架订单签约总金额大于等于标段预估金额的 60%且小于等于120%时,代理费金额不作调整;③若最终框架订单签约总金额大于标段预估金额的120%时,最终代理费金额据实结算,少付部分由中标人予以补缴。
3.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供应商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六、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加密项目使用,本项目为非加密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本次采购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中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采购文件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登录→购标管理→文件下载;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登录→投标管理→我的项目→主控台;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下载中心;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使用手册:门户网站→常见问题;
供应商CA办理指南:门户网站→CA办理指南。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采购文件开始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2日
采购文件截止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1日12时00分00秒
3.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1日17时00分00秒
七、投标文件递交
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进行编制,并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扫描件和填报价格,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 U 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段)的报价,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7日08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1月27日08时00分00秒】。
开标说明: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供应商查看开标一览表时限:非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标包)从开启报价后开始计时,开放时间为1小时。开放时间过后主控台界面里隐藏开标记录表,供应商报价表格只显示该供应商自己的报价不显示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在限定时间范围内未查看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和结果无异议。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和成交公告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上发布。
九、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采购工作组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平台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采购工作组成员进行与报价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审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审,请专家在评审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现场核查
为加强投标人诚信管理,保障产品/工程质量,对于被列入投标人处罚“黑名单”解除处理后首次推荐成交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处理。
十一、异议
1. 异议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1 受理机构: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
1.2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边路39号    
1.3 邮编:514021
1.4 联系人:黄工   
1.5 联系电话:0753-2292221
1.6 邮箱地址:yfdl2023@126.com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3.投标人认为采购活动存在与本企业规定、采购文件不符合的,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的,可向异议受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按本企业的相关规定对受理的异议进行处理,采购人对异议核实查处后,将处理结果回复异议人。
4.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询价采购文件附件的异议书(模板)。
5.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5.1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2 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或发邮件的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或发邮件的当天同时寄出。
6.异议提出的时限
6.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6.2对采购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出;
6.3对开启投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文件开启有效期内提出;
6.4对推荐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期内提出;
6.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7.异议不予回复的情形
7.1 异议提出人不是供应商。
7.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7.3 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7.4 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7.5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6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7.7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8.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活动。
十二、监督与投诉
1.投诉单位: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
2.联系人:黄工
3.联系电话:0753-2292221
4.邮箱地址:yfdl2023@126.com
十三、业务咨询方式
1. 采购服务机构联系人:***
2.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梅州市泰安监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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