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廉江市2026-2028年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评审机构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广东湛江市 发布日期: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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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湛江市 采购单位 廉江市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廉江市2026-2028年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评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服务类) 项目名称:廉江市 2026-2028 年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 方评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4408812025000002 征集人:廉江市财政局 委托代理机构: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22 日 第一章征集邀请 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廉江市财政局委托,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拟对廉江市 2026-2028 年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评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 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一、征集项目编号:K4408812025000002 二、征集项目名称:廉江市 2026-2028 年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 算审核第三方评审机构采购项目 三、征集项目简介: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法》,本次采购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质量优先” 评审标准,拟征 集 12 名入围供应商承担廉江市 2026-2028 年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评审机构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入围供应商接受征 集人委托的(概)预、结算审核等工作,具体的审核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等有 关规定以及征集人有关财政投资审核的规定要求开展。具体的评审工 作按廉江市财政局的规章制度或文件要求开展。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 应商的方法,由征集人依据第一阶段的入围供应商采用“顺序轮候 ”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各排名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采购合同 预分配金额详见“附件一表:《各排名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采购合同 预分配金额一览表》”。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特殊资格条款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的框架协议 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广东省政府采 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以下简 称“云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 活动: (一) 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 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云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 善。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电子印章的服务进行系统操作。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 章登录云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 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 律责任。 已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校验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效性后,即 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 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广东省政府采购 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 间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 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 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云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客服服务电话:020-88696588 CA 及签章服务: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征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征集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12 月 2*** 日 00:00:00 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 2***:59:59 (北京时间)。 (二)在征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征集人将本项目征集文件上传至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未成功获取征集文件的 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 (三)成功获取征集文件后,征集人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 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 当重新获取征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征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 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6 年 01 月 14 日 09 时 ***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 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即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 启。 八、本征集邀请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征集人:廉江市财政局 征集人地址:廉江市人民大道 1***6 号 征集人邮编:5244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机构:廉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机构地址:廉江市人民大道 1***6 号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59-6671006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1.最高限制单价(实质性 要求)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 何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作为第二阶段的成 交价。供应商以折扣率报价,本项目折扣率报价不能 大于 60%,也不能为负数;折扣率报价为固定唯一值,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情形。如 供应商的折扣率报价为负数或区间值或高于 60%的,均不符合报价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例如:-90%、90%-80%区间报价等情况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注:1.折扣率报价须为固定唯一值,精确到小数点后 两位,实际支付的评审费金额=计费标准×折扣率。供 应商所报折扣率适用于全部委托项目。(详见第三章 )
2.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 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
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 施(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响应的服务的技术、商务等条件应当满足采 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 2、服务项目包含货物的,响应文件中应当列明货物清 单及质量标准。
7.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响应报价明显 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 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进行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 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 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 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 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 理。
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0.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 求)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12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 120 天 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1.征集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拟征集签订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共 12 家,征集
代理服务费由每家入围供应商分别在收到《关于缴纳征 集代理服务费的通知》后应向委托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委托代理服务费以各入围供应商第 二阶段采购合同预分配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差额定率 累进法进行计算,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发的计价格 <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200***>857 号及发改价格 <2011>5***4 号文规定的服务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 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的通知计取。
12.入围结果公告入围结果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1***.入围通知书入围结果公告后,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 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
14.框架协议签订征集人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0 日内和入围供应商 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通 过智慧云平台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框架协 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5.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 场考察本次采购不组织现场考察。
16.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 方式包 1:顺序轮候
17.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1)廉江市财政局,类型:采购单位;
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 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 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 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可 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 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应当依法废标。
2.2 总则 2.2.1 适用范围 一、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 二、本征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征集人享有,征集文件内容由征集人负责解释。 2.2.2 有关定义 一、“征集人”是指负责征集程序和订立框架协议的集中采购机构、主管预算单位及其委托的采 购代理机构。本次征集项目的征集人是廉江市财政局。 二、“供应商”是指按照征集公告规定获取了征集文件,拟参加征集并签订框架协议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其中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应当为响应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 授权供应商。 三、“网上开启”是指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启、唱标、记录等 活动,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相应文件解密、参与开启活动。 四、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 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五、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 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六、“电子评审”是指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评审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性和符合 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审报告、推荐入围供应商等活动。 2.*** 征集文件 2.***.1 征集文件的构成 一、征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征集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审的重要 依据。征集文件用以阐明征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商务及报价等要求、征集和响应程 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框架协议主要条款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征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征集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 (五)入围评审办法; (六)响应文件格式; (七)拟签订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 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 对征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2.***.2 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征集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征集人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征集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 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布更正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 正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征集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4 响应文件 2.4.1 响应文件的语言 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征集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 文资料,评审委员会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4.2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 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征集人和采购人享有本项 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 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 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 费用。 2.4.5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 明确响应 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2.4.6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2.4.7 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根据采购包进行响应报价,响应报价不可超过最高限制单价。服务项目单价按照单 位采购标的价格或者人工单价确定。服务项目所涉及的货物的费用,能够折算入服务项目总价的 应当折入,需要按实结算的应当明确结算规则。 二、供应商每个采购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将作为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 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三、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 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2.4.8 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4.9 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 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征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征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进行响应;未逐一 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征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 CA 数字证书 及电子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 四、发生征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 后的征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 2.4.10 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完 成响应文件提交。 二、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征集人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 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2.4.11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 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 2.5 开启、资格审查、评审和确定入围供应商 2.5.1 开启及开启程序 一、本项目为网上开启。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响应 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14 家的,征集人将作废标处理。 二、开启准备工作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征集文件规定数量的,征集人将启 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 60 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 及电子签章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 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 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 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 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开启 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征集人通 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报价进行展示。 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 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征集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 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征集人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启,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2.5.2 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启结束后,征集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 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5.*** 资格审查 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 2.5.4 评审 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 2.5.5 入围通知书 一、征集人或者评审委员会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入围结果公告、通过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 知书。 二、入围通知书是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是框架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如 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入围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入围通知 书无效,入围通知书将自动失效。 三、入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6 签订框架协议 一、征集人(需要明确为集中采购机构、主管预算单位;采取统招分签、还是委托统一签订)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0 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 7 个工作 日内,通过云平台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如为联合征集的,牵头征集人负责组织其他征集人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各征集人应在入围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0 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通 过云平台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作实质性修改。 2.7 纪律要求 2.7.1 评审活动纪律要求 征集人应保证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征集人、供应商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 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征集文件以及征集人现场管理规定,接受征集人委派的 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2.7.2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征集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四、与征集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五、向征集人、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征集过程中与征集人进行协商谈判; 七、入围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 八、未按照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框架协议; 九、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框架协议; 十一、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供应商出现上述情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已入围的,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解除框架协议。 2.7.*** 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征集人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参加采购活动前 ***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征集人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 说明理由。征集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8 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框架协议订立阶段,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 征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乙方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征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乙方负责答复;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对二次竞价、顺序轮候过程和成交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征集过程、入围结果的询问、质疑由乙方负责答复。合同 授予阶段,供应商对二次竞价、顺序轮候过程和成交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 章。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 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 的情形)。 四、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框架协议的订立阶段或合同授予阶段的质疑。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征集人提交质疑资料。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函正本 1 份;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1 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9-******01007 通讯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 27 号湛江影剧院大院内 *** 号楼一楼 邮编:524000 投诉受理单位:廉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投诉受理单位: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对征集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廉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时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 门提出投诉。 2.9 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将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进行反馈与评价,反馈和评价 情况将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征集人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建立对入围供 应商、商品、代理商的评价反馈制度。 2.10 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一、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 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 定履行的; 5)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 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1)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2)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 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 拒绝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5) 干扰、扰乱系统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爬取、篡改、利用漏洞的行为;(6) 出现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的应当清退的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二、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否 第三章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1 征集项目概况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本次采购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质量优先” 评审标准,拟征集 12 名入围供应商承担廉江市 2026-2028 年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 三方评审机构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入围供应商接受征集人委托的(概)预、结算审核等工作 ,具体的审核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等 有关规定以及征集人有关财政投资审核的规定要求开展。具体的评审工作按廉江市财政局的规章 制度或文件要求开展。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由征集人依据第一阶段的入围供应商采 用“顺序轮候 ”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各排名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采购合同预分配金额 详见“附件一表:《各排名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采购合同预分配金额一览表》”。 ***.2 采购内容
序 号采购包 号标的名称采购品目计量单位所属行业预估采购 数量是否属于 政府购买 服务
1采购包 1廉江市 2026-2028 年财政投资建设工 程预、结算审核第 三方评审机构采购 项目评审咨询 服务其他未列 明行业1.0000
***.*** 技术要求 1.分包名称:包 1 1)标的名称:廉江市 2026-2028 年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评审机构采购 项目 2)服务要求:
序号服务项类型服务项名称服务项对应描述
1服务内容双方约定的 服务范围及 工作内容在合同服务期内,入围供应商接受征集人委托的(概)预、结算审核等工作,具体的审核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 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等有关规 定以及征集人有关财政投资审核的规定要求开展。
2服务内容对入围供应 商的服务质 量要求1、入围供应商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管理、预算评审、结算评审、绩效管理、财务管理、基建财务、工程造价标 准规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掌握服务内容相应专 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有一定的财政投资评审或理论研究经验,本着合理、合规节约政府投资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财 政投资评审业务工作,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2、入围供应 商应独立完成征集人委托的工作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 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江市财政局要求,所有服务不得侵犯其他 法人或自然人版权、专利、税费等,不得将任务分包或转包 给第三方完成。未经征集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
位或个人提供、泄露、披露项目有关的信息。除征集人支付 的服务费外不得向其他任何项目相关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或 提出与评审内容无关的要求。 ***、入围供应商完成委托审核 任务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造价成果等文档资料(书面及电子 文档各一份)报征集人备案存底。入围供应商应确保足够的 人力、物力等资源,高效组织研究、核查与数据分析,保证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征集人委托的业务,且对工程审核的各个 专业领域都比较熟悉。派出的参与人员应完整、准确、真实 反映并记录过程中的工作情况,做好项目资料、工作底稿整 理、归集,不得遗失、损坏项目资料,并按规定格式和质量 要求提供成果文件,按征集人的要求做好已完项目相关资料 移交和归档。 4、如征集人对某个项目审核任务有驻场要求 时,入围供应商应派出符合征集人要求人员到指定地方驻场 提供服务,并按征集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开展服务工作。所有 因为评审工作产生的费用开支(含差旅费等)均由入围供应 商自理。 5、审核人、复核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审核结论 文件上签字盖章并提供电子版,同时审核工作底稿、审核初 稿需按征集人要求提供完整电子版;审核人、复核人必须按 规定和征集人要求参加审核对数、施工现场勘察等工作;征 集人召开的复核(复审)会审会议、三方会审会议时,入围 供应商的审核人、复核人都应参加。 6、入围供应商必须定 期报告造价审核完成情况,征集人可视情况要求入围供应商 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并提交截止报告当日完成成果和计算过 程等电子文档资料。 7、入围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拟 配备本项目服务人员(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专业 技术人员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向征集 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征集人批准后备案。如入围供应商未经 同意安排未在征集人处备案的人员参加的,按 *** 万元/人次支 付违约金,超过两人次征集人可解除服务合同,因此造成的 全部损失和所有法律责任由入围供应商承担。入围供应商在 申请人员更换时应遵循资质和职称对等或更高替换原则,即 新替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执业(职业)资格等均应相应等于 或高于被替换人员。 8、征集人会根据工作需要每月不定期 召开工作会议,项目负责人和当月项目专业的技术人员须按 征集人通知要求到征集人指定的办公地点参加工作会议,项 目负责人和当月项目专业的技术人员年累计 *** 人次不响应征 集人要求的,征集人立即取消入围供应商资格及终止合同。 9、征集人提出服务需求时,入围供应商应在 24 小时内响应,并在 24 小时内派符合协定资格要求的相关审核人员到场服务(征 集人有要求指定时间和紧急情况的另定)。入围供应商必须 向征集人提供全天候 24 小时服务热线和长期的技术支持。 10、成果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公章并按专业要求加盖注册造价 师印章并签名,若出现盖章的注册造价师与响应人员名单不 一致的情况,发现 1 次扣除已完成合同额的 ***0%。超过 2 次(
含 2 次)的,征集人立即取消入围供应商资格及终止合同,并 扣除当年已完成的咨询费。 11、入围供应商必须按征集人的 要求明确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并备案,且每季度末 向征集人提交备案人员当季度的参保证明,须提供加盖社保 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印章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复印 件。 12、入围供应商除与拟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需回避外,不得无故拒绝工作任务,否则征集人有权终止该入围供应商 的服务合同。对出现需要回避、入围供应商近期任务集中无 法按时完成、因违反合同或征集人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而被 处罚、项目有特别专业要求等情况时,由征集人根据实际需 要优先选择下一采购包的入围供应商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无 需征求其他入围供应商意见。同一概算项目(按立项文件),内 容分次送审的,可根据征集人要求由同一采购包的入围供应 商负责审核,无需排号循环。 1***、回避事项:若入围供应商 曾就委托项目向征集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的,或有其他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审核公正、公平的情形,应主动提出回避要求,不得作为该项目的委托审核机构,并应提供回避事项的证明文件。除征集人明确要求外,单个 项目预算审核与结算审核原则上不由同一入围供应商负责。 如单个项目结算审核按报审顺序为同一入围供应商的,则由 下一采购包的入围供应商承接(被跳过的入围供应商承接下一 项目审核任务,非按轮空处理)。 14、入围供应商必须严格遵 守征集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 15、对于审 计、监督部门抽中的审查项目,无论是在合同服务期内或合 同期外,入围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审计、监督部门和征集人 工作。
***服务内容任务分配及 人员选派1、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由征集人依据第一阶段 的入围供应商采用“顺序轮候 ”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各排名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采购合同预分配金额详见“附件一 表:《各排名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采购合同预分配金额一览 表》”。 2、其他方式分配。对紧急项目或不适宜采取顺序轮 候方式的特殊项目,由征集人按有关规定确定承接评审任务 的成交供应商。有如下情形的,成交供应商任务分配资格将 被暂停和中止。(1)每出现 1 次不按征集文件、服务协议约 定和评审业务通知要求响应评审任务的,将轮空 1 次成交供 应商任务分配资格。(2)每出现 1 次评审任务考核不合格的,将暂停 2 次成交供应商任务分配资格。 ***、如成交供应商 因咨询服务违约被中止咨询服务合同时,在征集人确认整改 合格、恢复任务分配资格前,不参与任务分配。 4、成交供 应商按照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要求派出符合征集人要 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财政评审相关工作。
4其他服务要 求考核(验收)标准方法(一)考核标准方法:成交供应商应遵照征集文件的要求和 自身的服务承诺,按征集人项目委托协议书的要求开展工程 预、结算的审核工作,并接受征集人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分
为日常项目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考核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征 集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理。(1)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考核标 准 ①项目综合评分考核征集人视情况对已完成的工程的审 核质量、效率、服务、审核初稿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综合 评价和汇总(具体指标见下表),考核由廉江市财政局组织或委 托第三方进行,并将评分结果通知相应成交供应商。序号 被处理的情况相应扣分处理 1 报告格式不规范每次扣 5 分 2 报告(含初稿,修改稿)不按规定实行三级负责制签名每 次扣 5 分 *** 报告(含初稿,修改稿)不盖单位公章每次扣 5 分 4 报告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的每错一处扣 2 分 5 汇总数计 算错误每错一处扣 *** 分 6 工程量计算不符合计算规则或发 生严重错误每错一处扣 *** 分 7 定额消耗量计算错误每错一 处扣 *** 分 8 综合单价套价错误每错一处扣 *** 分 9 材料价格 计算错误每错一处扣 *** 分 10 措施费计算错误每错一处扣 *** 分 11 规费计算错误每错一处扣 *** 分 12 收件后两日内,不按要求将初步情况反馈给采购方经办人扣 5 分 1*** 未按项 目委托协议书上要求时间完成初稿审核每超过一天扣 *** 分 14 不按要求每次修改需提供修改对比说明每一次扣 *** 分 15 定案稿完成盖章后,五天内不送回资料、费用表、经济指标 每超过一天扣 *** 分 16 审核过程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 审核资料,二天内未能提供每超一天扣 5 分 17 归档资料整 理不规范扣 5 分 18 不准时到规定地点对数每出现一次扣 *** 分 19 没有按规定做好准备到现场勘察的每出现一次扣 5 分 20 出现不自律、不保密的扣 10 分 21 其他情形的扣分 注:本表评分从 100 分扣起。 ②成交供应商年度评分考核 征集人对成交供应商在本年度内履行合同情况、业务水平等 进行综合评价和汇总(具体指标见下表),并将评分结果通知相 应成交供应商(由廉江市财政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考核)。 评价内容权重评分细则一、合同执行情况 40 分 1、独立 优质优量提前完成委托,审核报告准确、真实得 40 分; 2、独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委托,审核报告准确真实得 ***0 分; ***、独立按质按量完成委托,审核报告真实得 20 分; 4、独立 按量完成委托,审核报告真实得 10 分; 5、不能独立及未能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审核报告未能反映真实情况的 0 分。二、业务水平 15 分 1、已配置工程技术及工程经济专业 人员,对专业熟悉并对国家的新政策、行业的新规范、专业 的新技术、新工艺、特殊技术情况了解的得 15 分; 2、能配 置相关专业人员,对专业熟悉的得 8 分; ***、最低得分为 0 分。三、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10 分企业及咨询人员能做到:1、自觉维护国家利益;2、诚信,客观、公正;***、尊重同行,公 平竞争;4、廉洁自律,与委托方和被审核方有利害关系的能 主动回避;5、保密工作较好。以上能做到每一点的加 2 分。四、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10 分 1、企业及从业人员能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被有关部门处罚处分或警告得
10 分; 2、被有关部门处罚处分或警告扣 10 分。五、企业 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10 分 1、法人代表具有造价工程师证书得 2 分; 2、咨询从业人员须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得 2 分; ***、咨 询单位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在有人事管理权的人才交流中心得 2 分; 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 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分值 4 分,每缺少 一个制度扣减 1 分。六、服务质量 10 分服务态度良好,满 足征集文件的服务响应要求,加 10 分。七、社会信誉 5 分 企业的社会信用、财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没有被用户有效投 诉的加 5 分。(2)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考核结果的处理 ① 项目综合评分考核的处理 1)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达 80 分 或以上的为优秀。 2)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在 60 分至 80 分 之间的(含 60 分,不含 80 分)为良好。 ***)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 果在 60 分以下的为差。 4)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为优秀和良 好等级的,任务分配按正常排序轮选。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 果为差等级的,任务分配轮空一次。 5)若在一年内,成交供 应商出现累计五次己完成单个委托项目的评分结果低于 60 分,则征集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②年度综合评分考核的处理年度考核评分在 60 分以下的(不 含 60 分),并取消其下一年度所有项目的服务资格;年度考核 评分在 90 分以上的(含 90 分),颁发优秀服务荣誉证书。(***)项目审核工作考核结果的处理规定对成交供应商出现审核 质量问题、审核超时、违反程序和泄密等违约行为的,征集 人有权对违约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减少委托任务、扣减委托服 务费、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 务资格、不得参与征集人下一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 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 任的权利。 1)对出现审核质量问题的处理征集人根据差 错率 i 的大小作如下处理: ①i≤5%内,原则上不作扣除该项 目委托服务费的处理。但单项差错额超过 50 万元以上的项目,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 l0%; ②5%<i≤6%,扣减该项目 委托服务费的 20%; ③6%<i≤7%,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 40%; ④7%<i≤8%,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 60%; ⑤8%<i≤9%,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 80%; ⑥9%<i≤10%,扣减 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 100%; ⑦i>10%,扣减该项目委托服 务费的 l00%,并停止下一季度的任务分配。若在服务协议期 内,累计三次出现超过 10%的,则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 价咨询服务资格。 ⑧在差错率的规定范围内出现出错情节特 别严重的,可作出减少委托任务或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资格的处理。 ⑨对已拨付委托费但事后需要抽 查或审计的项目,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审核结果有问题需扣 减相应成交供应商委托费的,在该成交供应商今后实施的项 目委托费中抵扣。说明:差错是指由于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 而造成的错误,如错套定额,点错小数点、重项、漏项、工
程量计算错误、高估冒算、因没有到现场核实导致造价失实 等;差错率 i=|A-B|÷B×100%,其中:A 为成交供应商提交 初步审核报告中的初审金额;B 为经征集人确认的审定金额。 2)逾期的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扣减委托服务费。 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能按项目委托协议书约定的时间提交 初稿或定案稿给征集人的,按如下规定处理: ①逾期 5 天内 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 10%; ②逾期超过 5 天但未达 到 10 天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 ***0%; ③逾期超过 10 天但未达到 20 天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 60%; ④逾 期超过 20 天的,除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 100%; ⑤服务 期限内,累计出现三次逾期超过 20 天的,征集人有权取消其 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如存在其他未完成的 委托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继续完成直至征集人确认审核结 果,委托服务费按合同的约定执行。 ***)实行廉政建设一票 否决制。委托服务期间,若发现成交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审 核人员有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现象,或与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和编制等单位串通,违反诚实 信用和投标承诺等,以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政府利益的,一 经查实,征集人有权对违约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进行扣减 委托服务费、减少委托任务、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 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征集人下一轮服务资 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 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4)对拒绝接受征集人监督 检查和管理的成交供应商,征集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5)成交供应商必须独立完成征集 人委托的审核任务,不得将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施。若 发现成交供应商将征集人委托的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施 的,一经证实,征集人有权对违约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进 行扣减委托服务费、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 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征集人下一次轮服务资格投 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 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6)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 项目审核结论不实,引起诉讼和纠纷的,该成交供应商除承 担法律责任外,征集人还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此成交供 应商作出通报批评、扣减委托服务费、暂停委托新的审核任 务和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等处理。 7)征集人若发现成交供应商的资质被降级或吊销的,征集人 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并保留对 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 权利。 8)对成交供应商出现的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征 集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并保 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 任的权利。 5) 违约责任:根据第二阶段的合同执行。 6) 解决争议的方式: 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
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征集人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 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7) 商务 及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9 号)的业务范围开展 审核业务。 2、如成交供应商资质变更、办公场所变更等情 况须及时书面通知征集人。 ***、在工程项目审核过程中,征 集人若发现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存在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 能力等问题不能胜任审核工作要求的,征集人保留更换相关 人员、减少委托任务和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4、供应商 在中标后,对征集人委托的审核项目的有关资料、信息、报 告及结论(含所有电子档文件)须承担保密责任,并对因泄 密造成的后果负经济和法律责任。未经征集人许可,不得将 上述情况泄露或提供给他人。 5、供应商必须符合《工程造 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9 号)中的规定要求。 6、供应商在中标后,对同一项目的造价 咨询服务不能既接受征集人的委托,又接受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若成交供应商已接受建设单 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咨询业务的,必须主 动向征集人提出回避。 7、成交供应商及其审核工作人员与 被审核单位或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利益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及设计)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对项目审核结论产生影响 的,应当主动向征集人书面报告并进行回避。 8、为实施对 成交供应商审核结果准确性的监督,征集人有权委托有关部 门、其他成交供应商对成交供应商接受征集人委托项目的审 核结果进行抽样复核、审查,对项目审核工作底稿等内容,征集人将随时随机进行抽查。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征 集人做好复审、复核和考核工作。 9、供应商应对征集文件 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 行投标(响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两家或 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若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 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 标处理。 1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征集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 或工作实际,对计费标准及付费方式进行调整,成交供应商 有权根据自身企业情况作出继续接受委托或退出委托的选择,此时如成交供应商选择退出,征集人将不作任何补偿。 12、成交供应商取得参与财政投资项目审核服务资格后,征集 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征集人原则上通过排序 方式确定具体审核项目,双方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1***、考 虑供应商提供服务的特殊性,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 必须明确日后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过程中同意遵守和执行征 集人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 14、审核报告(初稿)是指成交 供应商接受征集人委托,对所委托的审核项目经过与建设单 位、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充分核对后,由成交供应商向征集
人报送的初步审核结果。 15、审核报告(定案书)是指成交 供应商根据征集人就审核报告(初稿)提出的复审意见,按 规定程序与征集人充分沟通,并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 关单位重新核对确认后,经征集人确认后的审核报告(定案 书)。(二)验收标准方法:在合同期内受理的项目,按 单个项目验收,每个项目以出具评审报告并得到廉江市财政 局确认评审结果,作为验收标准。
5其他服务要 求其他要求(一)报价要求、计费标准及服务费结算 1、报价要求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 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只允许 有一个报价,且作为第二阶段的成交价。供应商以折扣率报 价,本项目折扣率报价不能大于 60%,也不能为负数;折扣率 报价为固定唯一值,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 价情形。如供应商的折扣率报价为负数或区间值或高于 60%的,均不符合报价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例如:-90%、90%-80% 区间报价等情况均作无效报价处理。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 员会认为供应商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 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框架协议电子采购 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 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时 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 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 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计费标准(1)单个委托项目服务费的计算 1)单个委托项 目审核服务费=参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计算的应 付费用×折扣率-因差错率或逾期应扣除的服务费。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序号咨询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收 费基数最高收费标准备注 100 万元以内 101-500 万元 501-1000 万元 1001-5000 万元 5001 万元-1 亿元 1 亿元以 上 1 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 编制或核对项目投资估算,出具投资估算报告或审核报告估 算价 1.***‰ 1.1‰ 0.9‰ 0.7‰ 0.5‰ 0.4‰ 差额二级累进计费 2 工程概算的编制或审核依据初步设计图纸计算或复核工 程量,出具工程概算书或审核报告概算价 2‰ 1.8‰ 1.6‰ 1.***‰ 1.2‰ 1.1‰ 差额二级累进计费 *** 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 核清单计价法单独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依据施工图编 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出具工程量清单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 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 2.5‰ 2.4‰ 2.2‰ 2‰ 1.8‰ 差额二级累进计费单独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价依据施工图、 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报价,出具工程报价书或 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 1.8‰ 1.6‰ 1.4‰ 1.2‰ 0.9‰ 0.8‰ 差额二级累进计费定额计价法 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价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出具
工程预算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 标报价) ***.5‰ ***‰ 2.8‰ 2.7‰ 2.4‰ 2‰ 差额二级累进计费 4 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竣工图等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出 具工程结算书结算价 4.5‰ 4‰ ***.5‰ ***.******‰ 2.5‰ 差额 二级累进计费 5 工程结算审核(1)基本收费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送审结算价 2.8‰ 2.5‰ 2.2‰ 1.6‰ 1.***‰ 1‰ 基本收费为差 额二级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2)效益收 费 |核减额| 5% 6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编制 开始到工程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概算价 12‰ 11‰ 10‰ 9‰ 8‰ 7‰ 差额二级累进计费;不包驻场人员的费用 7 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受委托进行鉴证鉴证后标的额 12‰ 10‰ 8‰ 7‰ 6‰ 5‰ 差额二级累进计费;原被告单方有造价 或双方均无造价受委托进行鉴证争议差额争议差额在 1000 万以下(含 1000 万)按 5%收取,1000 万以上按 4%收 取双方各有造价 8 工程造价咨询工日收费标准受委托派 出专业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 称的注册造价师:190 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 称的咨询人员:150 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 人员:100 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 元/人·工作小时 ①计费标准中收费基数是经廉江市财政局确 认或备案后审定总造价金额; ②因差错率或逾期应扣除的服 务费是指根据本项目合同的规定,对委托审核项目进行逾期 考核、差错率考核等服务质量评价后所可能产生的服务费扣 减。 ③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单个项目服务费进行 上封顶下兜底,如计算得出的单个项目服务费低于 2000 元则 按 2000 元计算,如单个项目服务费高于 20 万元则按 20 万元 控制。 ④施工图预算(既审量又审价)委托服务费由单独编 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单独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价两项咨询项 目内容合计。 ⑤单个项目委托审核服务费原则上按照上述第 1 点的约定进行计算,但征集人有权针对某些特定项目(如项 目审核所需工作量不大、较为简单但项目造价金额较大的项 目)提出具体的服务费计算方式,如成交供应商同意并接受审 核任务则视为接受调整,以单个项目征集人签发的工程预、 结算审核委托通知书为准。 ***、服务费总额各包组的服务费 预算总额详见“附件一表:《各排名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采购 合同预分配金额一览表》”,但征集人不承诺成交供应商在合 同期限内其累计服务费总额必须达到“附件一表:《各排名入 围供应商第二阶段采购合同预分配金额一览表》”中所列的金 额。另外,合同期限内某一时点若成交供应商已完成审核项 目产生的累计服务费总额接近“附件一表:《各排名入围供应 商第二阶段采购合同预分配金额一览表》”中所列的金额,征 集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委托成交供应商开展工程项目预 结算审核。 4、服务费支付由成交供应商向征集人的单位提
出支付申请,送审项目的单位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办理 支付。(二)服务时间要求: 1.征集人提出服务需求时,成 交供应商需在投标承诺时限内响应,并根据征集人项目需求, 在 24 小时内配齐符合征集人要求的项目服务人员,并提供服 务。 2.根据廉江市财政局财政评审项目实际情况,服务时限 按以下的标准执行:工作内容送审造价 M(万元) 审核期限( 日历天) 完成时间要求工程预算审核 M≤50 5 第一阶段完成 时限为 *** 天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2 天 50<M≤200 9 第一阶 段完成时限为 6 天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 天 200<M≤500 14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9 天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5 天 500<M≤2000 18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1*** 天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5 天 2000<M≤5000 21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14 天第二阶段 完成时限为 7 天 5000<M≤10000 28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21 天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7 天 M>10000 ***5 第一阶段完成时 限为 28 天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7 天工程结算审核 M≤50 6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4 天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2 天 50<M≤200 12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7 天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5 天 200<M≤500 2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1*** 天第二阶段完成 时限为 7 天 500<M≤2000 2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18 天第 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7 天 2000<M≤5000 28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 为 21 天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7 天 5000<M≤10000 42 第一 阶段完成时限为 ***5 天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7 天 M>10000 6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45 天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15 天以 上为完成时限的最长审核时限。具体每项工程的完成时间, 除特殊情况的,以征集人签发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委托通知 书规定的完成时限为准。对于需要补充资料的项目,成交供 应商在第一阶段完成时间须向征集人提交除补充资料部分外 的审核成果。服务期满,如存在未完成的委托项目,成交供 应商必须继续完成直至征集人确认审核结论。 “附件一表:《各排名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采购合同预分配金额一览表》” 项目内容入围供应商数量入围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排名入 围供应商第二阶段采购合同预分配金额(万元)廉江市 2026-2028 年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评审机构 采购项目 12 排名第 1 的入围供应商 264 排名第 2 的入围供 应商 261 排名第 *** 的入围供应商 258 排名第 4 的入围供应 商 255 排名第 5 的入围供应商 252 排名第 6 的入围供应商 249 排名第 7 的入围供应商 246 排名第 8 的入围供应商 24*** 排名第 9 的入围供应商 240 排名第 10 的入围供应商 2***7 排 名第 11 的入围供应商 2***4 排名第 12 的入围供应商 2***1 合 计 2970
***)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序号服务人员组成要求资质要求数量计量单位
1入围供应商拟派团 队由项目负责人、1、项目服务人员应熟悉相关政策文件,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掌握服务内容相应1
审核人、复核人和 其他各专业人员组 成,其中拟派的项 目负责人、审核人、复核人应具备丰富 的审核及管理经验,拟派的其他各专 业人员应具备较强 的审核能力和审核 经验。拟派团队人 员必须在其执业资 格范围和期限内执 业,保持相对固定 且职责分工明确的 队伍。审核人、复 核人不能由同一人 担任。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入围供应商应配备专业技 术人员至少 6 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 造价工程师)。 2、拟派服务团队应由项目负责 人、审核人、复核人和辅助审核人员组成,保持 相对固定且明确各自职责岗位,拟派评审人员必 须在其执业资格内执业。 ***、本项目拟派的项目 负责人、审核人、复核人和辅助审核人员要求: 1) 入围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 ***)审核人和复核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含 原注册造价工程师)。 4)辅助审核人员具有注册 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 5、如 征集人认为入围供应商派出的人员不足以按期保 质完成服务任务,入围供应商应按征集人要求增 派或更换,如仍不能符合征集人要求,征集人有 权收回委托的项目或解除服务合同,由此造成的 损失和所有法律责任由入围供应商负责。
***.4 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包 1 1) 量价关系折扣: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否 2)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 支付时间和条件: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限中承担具体审核服务时,服务费支付方法 如下: ①征集人与成交供应商确认的《委托审核任务单》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提交经征集 人确认的审核报告,征集人原则上按季度对成交供应商审结项目支付一次服务费,结合成交供应 商服务评价结果,征集人支付审结项目应付服务费的 100%。②在征集人按本项目合同约定支付 服务费前 7 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应向征集人提供合法的、等额的收款发票,否则征集人有权相 应顺延付款时间。③鉴于征集人依约定支付的服务费的特殊性,双方约定明确的付款时间并非 征集人支付服务费的最长时间,关于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最终以征集人依程序审批为准。 4) 考核(验收)标准方法: (一)考核标准方法: 成交供应商应遵照征集文件的要求和自身的服务承诺,按征集人项目委托协 议书的要求开展工程预、结算的审核工作,并接受征集人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分 为日常项目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考核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征集人有权对其进行处 理。 (1)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考核标准 ①项目综合评分考核 征集人视情况对已完成的工程的审核质量、效率、服务、审核初稿和职业道 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汇总(具体指标见下表),考核由廉江市财政局组织或委 托第三方进行,并将评分结果通知相应成交供应商。
序号被处理的情况相应扣分处理
1报告格式不规范每次扣 5 分
2报告(含初稿,修改稿)不按规定实行三级负责制签名每次扣 5 分
***报告(含初稿,修改稿)不盖单位公章每次扣 5 分
4报告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的每错一处扣 2 分
5汇总数计算错误每错一处扣 ***
6工程量计算不符合计算规则或发生严重错误每错一处扣 ***
7定额消耗量计算错误每错一处扣 ***
8综合单价套价错误每错一处扣 ***
9材料价格计算错误每错一处扣 ***
10措施费计算错误每错一处扣 ***
11规费计算错误每错一处扣 ***
12收件后两日内,不按要求将初步情况反馈给采购方经办人扣 5 分
1***未按项目委托协议书上要求时间完成初稿审核每超过一天扣 ***
14不按要求每次修改需提供修改对比说明每一次扣 ***
15定案稿完成盖章后,五天内不送回资料、费用表、经济指标每超过一天扣 ***
16审核过程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审核资料,二天内未能提 供每超一天扣 5 分
17归档资料整理不规范扣 5 分
18不准时到规定地点对数每出现一次扣 ***
19没有按规定做好准备到现场勘察的每出现一次扣 5 分
20出现不自律、不保密的扣 10 分
21其他情形的扣分
注:本表评分从 100 分扣起。 ②成交供应商年度评分考核 征集人对成交供应商在本年度内履行合同情况、业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和 汇总(具体指标见下表),并将评分结果通知相应成交供应商(由廉江市财政局组 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考核)。
评价内容权重评分细则
一、合同执行情 况40 分1、独立优质优量提前完成委托,审核报告准确、真实得 40 分;2、独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委托,审核报告准确真实得 ***0 分;***、独立按质按量完成委托,审核报告真实得 20 分; 4、独立按量完成委托,审核报告真实得 10 分; 5、不能独立及未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审核报告未能反映 真实情况的 0 分。
二、业务水平15 分1、已配置工程技术及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对专业熟悉并对国家 的新政策、行业的新规范、专业的新技术、新工艺、特殊技术 情况了解的得 15 分; 2、能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对专业熟悉的得 8 分; ***、最低得分为 0 分。
三、遵守职业道 德情况10 分企业及咨询人员能做到:1、自觉维护国家利益;2、诚信,客 观、公正;***、尊重同行,公平竞争;4、廉洁自律,与委托方 和被审核方有利害关系的能主动回避;5、保密工作较好。以上 能做到每一点的加 2 分。
四、执行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情况10 分1、企业及从业人员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被有关部门 处罚处分或警告得 10 分;
2、被有关部门处罚处分或警告扣 10 分。
五、企业内部制 度建设情况10 分1、法人代表具有造价工程师证书得 2 分; 2、咨询从业人员须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得 2 分; ***、咨询单位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在有人事管理权的人才交流中心 得 2 分; 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分值 4 分,每缺少一个制度扣 减 1 分。
六、服务质量10 分服务态度良好,满足征集文件的服务响应要求,加 10 分。
七、社会信誉5 分企业的社会信用、财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没有被用户有效投 诉的加 5 分。
(2)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考核结果的处理 ①项目综合评分考核的处理 1)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达 80 分或以上的为优秀。 2)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在 60 分至 80 分之间的(含 60 分,不含 80 分)为良 好。 ***)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在 60 分以下的为差。 4)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等级的,任务分配按正常排序轮选。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为差等级的,任务分配轮空一次。 5)若在一年内,成交供应商出现累计五次己完成单个委托项目的评分结果低 于 60 分,则征集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②年度综合评分考核的处理 年度考核评分在 60 分以下的(不含 60 分),并取消其下一年度所有项目的服 务资格;年度考核评分在 90 分以上的(含 90 分),颁发优秀服务荣誉证书。 (***)项目审核工作考核结果的处理规定 对成交供应商出现审核质量问题、审核超时、违反程序和泄密等违约行为的,征集人有权对违约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减少委托任务、扣减委托服务费、解除项 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征集人下一轮服 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 律责任的权利。 1)对出现审核质量问题的处理 征集人根据差错率 i 的大小作如下处理: ①i≤5%内,原则上不作扣除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处理。但单项差错额超过 50 万元以上的项目,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 l0%; ②5%<i≤6%,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 20%; ③6%<i≤7%,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 40%; ④7%<i≤8%,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 60%; ⑤8%<i≤9%,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 80%; ⑥9%<i≤10%,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 100%; ⑦i>10%,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 l00%,并停止下一季度的任务分配。若在服务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出现超过 10%的,则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资格。 ⑧在差错率的规定范围内出现出错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作出减少委托任务或 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的处理。 ⑨对已拨付委托费但事后需要抽查或审计的项目,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审核 结果有问题需扣减相应成交供应商委托费的,在该成交供应商今后实施的项目委 托费中抵扣。 说明:差错是指由于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而造成的错误,如错套定额,点错 小数点、重项、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高估冒算、因没有到现场核实导致造价 失实等;差错率 i=|A-B|÷B×100%,其中:A 为成交供应商提交初步审核报告 中的初审金额;B 为经征集人确认的审定金额。 2)逾期的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扣减委托服务费。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能按项 目委托协议书约定的时间提交初稿或定案稿给征集人的,按如下规定处理:①逾期 5 天内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 10%; ②逾期超过 5 天但未达到 10 天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 ***0%;③逾期超过 10 天但未达到 20 天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 60%;④逾期超过 20 天的,除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 100%; ⑤服务期限内,累计出现三次逾期超过 20 天的,征集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 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如存在其他未完成的委托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 继续完成直至征集人确认审核结果,委托服务费按合同的约定执行。 ***)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委托服务期间,若发现成交供应商或成交供 应商审核人员有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现象,或与建设、施 工、设计、监理和编制等单位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等,以谋取非法利 益或损害政府利益的,一经查实,征集人有权对违约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进行 扣减委托服务费、减少委托任务、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征集人下一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 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4)对拒绝接受征集人监督检查和管理的成交供应商,征集人有权取消其财 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5)成交供应商必须独立完成征集人委托的审核任务,不得将审核业务转让 给第三方实施。若发现成交供应商将征集人委托的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施的,一经证实,征集人有权对违约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进行扣减委托服务费、解 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征集人下一 次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 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6)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审核结论不实,引起诉讼和纠纷的,该 成交供应商除承担法律责任外,征集人还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此成交供应商 作出通报批评、扣减委托服务费、暂停委托新的审核任务和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等处理。 7)征集人若发现成交供应商的资质被降级或吊销的,征集人有权取消其财 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 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8)对成交供应商出现的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征集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 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 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验收标准方法: 在合同期内受理的项目,按单个项目验收,每个项目以出具评审报告并得到 廉江市财政局确认评审结果,作为验收标准。 5) 违约责任: 根据第二阶段的合同执行 6) 解决争议的方式: 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 的,可向征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 履行。 7) 商务及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49 号)的业务范围开展审核业务。 2、如成交供应商资质变更、办公场所变更等情况须及时书面通知征集人。 ***、在工程项目审核过程中,征集人若发现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存在职业道 德、工作态度和能力等问题不能胜任审核工作要求的,征集人保留更换相关人员、减少委托任务和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4、供应商在中标后,对征集人委托的审核项目的有关资料、信息、报告及 结论(含所有电子档文件)须承担保密责任,并对因泄密造成的后果负经济和法 律责任。未经征集人许可,不得将上述情况泄露或提供给他人。 5、供应商必须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部令第 149 号)中的规定要求。 6、供应商在中标后,对同一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不能既接受征集人的委托,又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若成交供应商已接受建设 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咨询业务的,必须主动向征集人提出回 避。 7、成交供应商及其审核工作人员与被审核单位或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利 益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及设计)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对项目审核结论产生 影响的,应当主动向征集人书面报告并进行回避。 8、为实施对成交供应商审核结果准确性的监督,征集人有权委托有关部门、其他成交供应商对成交供应商接受征集人委托项目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样复核、审 查,对项目审核工作底稿等内容,征集人将随时随机进行抽查。成交供应商必须 无条件配合征集人做好复审、复核和考核工作。 9、供应商应对征集文件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 分内容进行投标(响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若其中一家 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 同串标处理。 1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征集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或工作实际,对计费标准 及付费方式进行调整,成交供应商有权根据自身企业情况作出继续接受委托或退 出委托的选择,此时如成交供应商选择退出,征集人将不作任何补偿。 12、成交供应商取得参与财政投资项目审核服务资格后,征集人与成交供应 商签订《服务合同》。征集人原则上通过排序方式确定具体审核项目,双方签订 项目委托协议书。 1***、考虑供应商提供服务的特殊性,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必须明确 日后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过程中同意遵守和执行征集人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 14、审核报告(初稿)是指成交供应商接受征集人委托,对所委托的审核项 目经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充分核对后,由成交供应商向征集人报 送的初步审核结果。 15、审核报告(定案书)是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征集人就审核报告(初稿)提 出的复审意见,按规定程序与征集人充分沟通,并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 单位重新核对确认后,经征集人确认后的审核报告(定案书)。 ***.5 其他要求 (一)报价要求、计费标准及服务费结算 1、报价要求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部分内容 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作为第二阶段的成交价。供应商以折扣 率报价,本项目折扣率报价不能大于 60%,也不能为负数;折扣率报价为固定唯 一值,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情形。如供应商的折扣率报价为 负数或区间值或高于 60%的,均不符合报价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例如:-90%、90%-80%区间报价等情况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 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委员会要求 的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 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响应处理。 2、计费标准 (1)单个委托项目服务费的计算 1)单个委托项目审核服务费=参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计算的应 付费用×折扣率-因差错率或逾期应扣除的服务费。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序 号咨询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收费基 数最高收费标准备注
100 万 元以 内101-50 0 万元501-1000 万元1001-5000 万元5001 万 元-1 亿元1 亿元 以上
1投资估算的编制 或审核依据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方 案编制或核对 项目投资估算,出具投资估 算报告或审核 报告估算价1.*** 1.1‰0.9‰0.7‰0.5‰ 0.4‰ 差额二级 累进计费
2工程概算的编制 或审核依据初步设计 图纸计算或复概算价2‰1.8‰1.6‰1.***1.2‰ 1.1‰ 差额二级 累进计费
***"/>核工程量,出 具工程概算书 或审核报告
***">*** ***">工程 预算 的编 制或 审核清单 计价 法单独编 制或审 核工程 量清单依据施工图编 制或审核工程 量清单,出具 工程量清单书 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 制价)***2.5‰2.4‰2.2‰2‰1.8‰ 差额二级 累进计费
单独编 制或审 核预算 造价依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 制或审核工程 量清单报价,出具工程报价 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 制价、投 标报价)1.8‰ 1.6‰1.4‰1.2‰0.9‰ 0.8‰ 差额二级 累进计费
定额 计价 法编制或 审核预 算造价依据施工图编 制或审核工程 预算,出具工 程预算书或审 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 制价、投 标报价)***.5‰***2.8‰2.7‰2.4‰2‰差额二级 累进计费
4***">工程结算的编制 依据竣工图等 竣工资料编制 工程结算,出 具工程结算书结算价4.5‰4‰***.5‰***.******2.5‰ 差额二级 累进计费
5 5 工程结算 审核(1)基 本收费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 程结算书等进 行审核,出具 工程结算审核 报告送审结算 价2.8‰ 2.5‰2.2‰1.6‰1.***1‰基本收费 为差额二 级累进计 费;总收 费=基本收 费+效益收 费
(2)效 益收费|核减额|5%
6***">施工阶段全过程 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编 制开始到工程 结算审核的造 价咨询服务概算价12‰11‰10‰9‰8‰7‰差额二级 累进计费;不包驻场 人员的费 用
7***" rowspan="2">工程造价纠纷鉴 证受委托进行鉴 证鉴证后标 的额12‰10‰8‰7‰6‰5‰差额二级 累进计费;原被告单 方有造价 或双方均 无造价
受委托进行鉴 证争议差额 争议差额在 1000 万以下(含 1000 万)按 5%收取,1000 万以上按 4%收取双方各有 造价
8***">工程造价咨询工 受委托派出专工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 元/人·
日收费标准业人员从事工 程造价咨询服 务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 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 员:100 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 业人员:60 元/人·工作小时
①计费标准中收费基数是经廉江市财政局确认或备案后审定总造价金额;②因差错率或逾期应扣除的服务费是指根据本项目合同的规定,对委托审核 项目进行逾期考核、差错率考核等服务质量评价后所可能产生的服务费扣减。 ③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单个项目服务费进行上封顶下兜底,如计 算得出的单个项目服务费低于 2000 元则按 2000 元计算,如单个项目服务费高于 20 万元则按 20 万元控制。 ④施工图预算(既审量又审价)委托服务费由单独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和 单独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价两项咨询项目内容合计。 ⑤单个项目委托审核服务费原则上按照上述第 1 点的约定进行计算,但征集 人有权针对某些特定项目(如项目审核所需工作量不大、较为简单但项目造价金 额较大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服务费计算方式,如成交供应商同意并接受审核任务 则视为接受调整,以单个项目征集人签发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委托通知书为准。 ***、服务费总额 各包组的服务费预算总额详见“附件一表:《各排名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 采购合同预分配金额一览表》”,但征集人不承诺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其累 计服务费总额必须达到“附件一表:《各排名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采购合同预 分配金额一览表》”中所列的金额。另外,合同期限内某一时点若成交供应商已 完成审核项目产生的累计服务费总额接近“附件一表:《各排名入围供应商第 二阶段采购合同预分配金额一览表》”中所列的金额,征集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 继续委托成交供应商开展工程项目预结算审核。 4、服务费支付 由成交供应商向征集人提出支付申请,征集人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办理 支付。 (二)服务时间要求: 1.征集人提出服务需求时,成交供应商需在投标承诺时限内响应,并根据征 集人项目需求,在 24 小时内配齐符合征集人要求的项目服务人员,并提供服务。 2.根据廉江市财政局财政评审项目实际情况,服务时限按以下的标准执行:
工作内容送审造价 M(万元)审核期限(日历天)完成时间要求
工程预算审 核M≤505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2 天
50<M≤2009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6 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
200<M≤50014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9 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5 天
500<M≤200018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1***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5 天
2000<M≤500021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14 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7 天
5000<M≤1000028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21 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7 天
M>10000***5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28 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7 天
工程结算审 核M≤506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4 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2 天
50<M≤20012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7 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5 天
200<M≤50020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1***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7 天
500<M≤200025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18 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7 天
2000<M≤500028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21 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7 天
5000<M≤1000042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5 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7 天
M>1000060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 45 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 15 天
以上为完成时限的最长审核时限。具体每项工程的完成时间,除特殊情况的,以征集人签发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委托通知书规定的完成时限为准。对于需要 补充资料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在第一阶段完成时间须向征集人提交除补充资料部 分外的审核成果。服务期满,如存在未完成的委托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继续完 成直至征集人确认审核结论。 “附件一表:《各排名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采购合同预分配金额一览表》”
项目内容入围供应 商数量入围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排名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采购合同 预分配金额(万元)
廉江市 2026-2028 年财政投资 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 三方评审机 构采购项目12排名第 1 的入围供应商264
排名第 2 的入围供应商261
排名第 *** 的入围供应商258
排名第 4 的入围供应商255
排名第 5 的入围供应商252
排名第 6 的入围供应商249
排名第 7 的入围供应商246
排名第 8 的入围供应商24***
排名第 9 的入围供应商240
排名第 10 的入围供应商2***7
排名第 11 的入围供应商2***4
排名第 12 的入围供应商2***1
合计2970
第四章资格审查 征集人负责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 4.1 一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 1:
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 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 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 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应 提交的相 关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 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 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 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 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
6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 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 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
7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 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
4.2 特殊资格审查 采购包 1:
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
1信用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 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响应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 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 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 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 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 1(包名称:包 1):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 5.1 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二、评审工作由征集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征集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 员会由征集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 供应商。 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征 集人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征集文件规定的和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 审活动。 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传递,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名后 生效,供应商通过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 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审报告,由征集人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 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征集人及其工作人员、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 法追究其责任。 5.2 评审委员会 一、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共 7 人,其中征集人代表 0 人,评审专家 7 人。 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智慧云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 抽取。技术复 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一名法律专家。。 二、评审委员会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入 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审委员会组长。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审委员 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征集人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征集人应当 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评审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 熟悉和理解征集文件; (二) 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三) 对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 根据需要要求征集人对征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 解释或者澄清; (五) 确定入围候选人名单; (六) 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七) 向征集人或者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报告或举报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八) 向征集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违法行为; (九)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 评审方法
序号分包名称入围评审方法入围供应商淘汰率
11质量优先法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淘汰比例为淘汰比例为 20.00%,且至少淘汰 1 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的响应供应商仅为 2 家时,淘汰 1 家供应商;当符合资 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大于 2 家时,按比例 淘汰供应商。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 12 家,淘汰比例为 20.00%,且至少淘汰 1 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 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仅为 2 家时,淘汰 1 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大于 2 家时,按比例淘汰供应商;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淘汰比例淘汰供应商后,供应商数量仍大于征集入围上限的,则按评审 排序和上限数量要求淘汰其余供应商。
5.4 评审程序 5.4.1 审查征集文件 一、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征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征集文件中供应 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框架协 议和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二、本征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 (一)征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二)征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 关规定的; (四)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相关规定的; (五)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是价格优先法和质量优先法之外的评审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 价格优先法、质量优先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六)征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七)征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征集人提交相 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审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 由停止评审。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征集人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公告。征集人认为评审委员会不 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4.2 符合性审查 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 足本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征集文件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作为依据。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审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征集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 采购包 1(包名称:包 1):
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
1响应函及响应有 效期响应函已提交并符合征集文件 的要求,且响应有效期不少于征 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响应函
2响应文件的有效 性按照征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 章(由授权代表签署时有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有效授权委 托书)。报价一览表其他格式自拟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提交 的相关证明商务应答表监 狱企业证明文件服务内容及 服务要求应答表封面响应 函
***报价供应商以折扣率报价,本项目折 扣率报价不能大于 60%,也不能 为负数;折扣率报价为固定唯一 值,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 加条件的报价情形。如供应商的 折扣率报价为负数或区间值或 高于 60%的,均不符合报价要求 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一览表
4“★”号条款响应文件完全满足征集文件以“★”标明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如有)报价一览表其他格式自拟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提交 的相关证明商务应答表监 狱企业证明文件服务内容及 服务要求应答表封面响应 函
5其他情形响应文件中没有征集文件规定 的被视为响应无效的内容。报价一览表其他格式自拟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提交 的相关证明商务应答表监 狱企业证明文件服务内容及 服务要求应答表封面响应 函
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 任意一项结论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如果评 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评审报告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5.4.*** 价格评审 5.4.*** 价格扣除 5.4.4 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一、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征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征集 人书面解释。征集人的解释不得改变征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 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 委员会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 当按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 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征集文件变为响应征集 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征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 四、响应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 无法判断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表中的报价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 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五、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征集人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审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评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5.4.5 比较与评价 按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 合比较和评价。 5.4.6 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入围候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 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征集人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 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4.7 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 采购包 1:质量优先法 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 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服务项目质 量因素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水平、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 5.4.8 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 包括: 一、征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启日期和地点; 二、响应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审方法和标准; 四、开启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响应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五、评审结果,确定的入围供应商名单;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评审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 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 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 5.5 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 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征集文件规定的,应当 及时向征集人书面反映。征集人收到书面反映后,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 同级财政部门。 5.6 评审细则及标准 一、评审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根据征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 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二、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依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 5.6.1 价格优先法 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评审委员 会根据本项目(采购包)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具体流程如下: 1) 评审委员会按淘汰率计算得出淘汰供应商数量,即淘汰供应商数量=有效报价供应商数量*淘 汰率。计算出的淘汰供应商数量存在小数的,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则,确定需要淘汰供应商的数量; 2) 基于按淘汰率计算得出的淘汰供应商数量,根据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还需淘汰供应商的 数量,最终确定淘汰供应商的总数; ***) 根据最终确定淘汰供应商总数,按评审排序进行淘汰后,确定入围名单。如在排名并列的供 应商中仍需淘汰一定数量供应商的,则在并列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抽取确定相应数量入围供应商后, 剩余供应商淘汰。 5.6.2 质量优先法 5.6.2.1 评分办法 采用质量优先法的,由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提 供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 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 5.6.2.2 评分标准 采购包 1(包 1):质量优先法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 80.00 分 报价得分 20.00 分
评审因 素分类评审 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格 式
详细评 审同类业 绩或经 验1.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成果文件时 间为准)具有的各种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结算审 核经验:(1)提供建筑、装饰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 1 份得 0.6 分,最高得 *** 分。(2)提供建筑、装饰专业工程造 价结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 1 份得 0.4 分,最高得 2 分。(***)提供安装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 1 份得 0.6 分,最高得 *** 分。(4)提供安装专业工程造价结算 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 1 份得 0.4 分,最高 得 2 分。(5)提供市政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算 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 1 份得 0.6 分,最高 得 *** 分。(6)提供市政专业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经 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 1 份得 0.4 分,最高得 2 分。(7)提供公路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算审核经 验证明文件的,每提供 1 份得 0.6 分,最高得 *** 分。(8)提供公路专业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经验证明 文件的,每提供 1 份得 0.4 分,最高得 2 分。(9)提供水利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算审核经验证明 文件的,每提供 1 份得 0.6 分,最高得 *** 分。(10)提供水利专业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 ,每提供 1 份得 0.4 分,最高得 2 分。(11)提 供电力专业工程造价(概)预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 的,每提供 1 份得 1 分,最高得 *** 分。(12)提 供电力专业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经验证明文件的,每 提供 1 份得 0.5 分,最高得 2 分。备注:最高得 ***0 分。提供合同(或委托协议)和审核成果文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合同(或委托协议)和审核 成果文件分别提供封面和关键页,如某个业绩证明 文件存在多个专业的情况,该项业绩仅作为单个专 业的业绩进行计算,不重复计算得分。***0.00客观投标人 应提交 的相关 证明
拟配备 本项目 的人员1、(1)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从事造价咨询行业时间(按一级注册造价师(含原注册造价师)的注册证 书或执业手册的初始注册时间起计),≥15 年,得 *** 分;10 年≤时间<15 年,得 2 分;<10 年,得 1 分;(2)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 *** 分,其他,得 0 分;注:①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为其***0.00客观投标人 应提交 的相关 证明
购买的参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 印章及投标人公章(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返聘合同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拟派项 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审定或者复核过 的工程预算或结算审核项目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房 屋建筑、安装、市政、水利、交通等专业),每提 供一个专业得 0.5 分,最多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注:①提供上述资料清单列表,且根据上述内 容顺序提供。 ②证明材料时间以签订合同或者委 托人盖章确定的评审结果文件为准,同一个专业的 多个项目只能计算 0.5 分,不能重复计分; ③提 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时,证明资 料的具体位置需在响应文件中标注或框选出。本 小项最高得 8 分。 2、专业技术人员:(1)本项 目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一 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人 员数量不得少于 6 人,在 6 人基础上每增加 1 名一 级造价工程师得 2 分。6 人或以下得 0 分,本小项 最高得 10 分;(2)以上人员中包含:①有土木 建筑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注册证的,每 1 人得 1 分,最多得 2 分;②有安装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注册 证的,每 1 人得 1 分,最多得 2 分;③有水利工 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的,每 1 人得 1 分,最多得 2 分;④有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注册证的,每 1 人得 1 分,最多得 2 分。本小项最高得 8 分。同一个人多专业,只得 1 分,不能重复计分。(***)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工程 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每 配置 1 个得 1 分,本小项满分 4 分。注:①本项评 分最高得 ***0 分。②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资料复 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中 任意 1 个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为其购买的 参保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印章 及投标人公章(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返聘合 同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③若同一人员既具 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又具有高级(或以上)技 术职称证书的,按上述要求同时计算得分。④一 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
服务工 作流程 及应对 措施方 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工作流程及应对措施方案 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接审、评审、审 定工作内容的流程;②保障跟踪服务能力;③服 务内容的重点、难点分析;④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应对措施;⑤熟悉财政投资建设工程 造价管理方面的政策、造价咨询服务相关法规相关4.00主观其他格 式自拟
内容。(1)上述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4 分;(2)上述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 分;(***)上述方案有所欠缺,部分满足采购需 求的,得 2 分;(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质量保 障措施 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的质量保障措施方案进行评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质量目标;②质量管理 制度;③质量管理措施;④对项目质量保障的技 术和力量措施;⑤有相对应内部交叉抽查、复核,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责任制度。(1)上述方案完全 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4 分;(2)上述方案 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 分;(***)上述方案有 所欠缺,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 分;(4)未 提供方案的不得分。4.00主观其他格 式自拟
进度保 障措施 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度保障措施方案进行评审,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进度计划;②对工作进度 各个时间节点的设置;③项目进度保障措施;④ 保障进度的风险管理与应急预案;⑤针对项目完 成时限要求的管理措施。(1)上述方案完全满足 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4 分;(2)上述方案完全 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 分;(***)上述方案有所欠 缺,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 分;(4)未提供 方案的不得分。4.00主观其他格 式自拟
保密工 作及风 险管控 制度措 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密工作及风险管控制度措施 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评审过程中 资料保密工作;②保密制度、保密管理;③保密 承诺、保密岗位责任;④企业内部防贿赂风险的 策略;⑤评审风险控制。(1)上述方案完全满 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4 分;(2)上述方案完 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 分;(***)上述方案有所 欠缺,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 分;(4)未提 供方案的不得分。4.00主观其他格 式自拟
廉洁自 律保证 措施方 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廉洁自律保证措施方案进行评 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廉洁自律制度;②廉洁 自律承诺;③廉洁机构的设置;④廉洁监督与违 约处理;⑤廉洁教育与培训计划。(1)上述方 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4 分;(2)上 述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 分;(***)上述 方案有所欠缺,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 分;(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4.00主观其他格 式自拟
价格分价格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 值【注: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响应折扣率报价最 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如:响应报价折扣率 5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 50%,得满分】最低响应报价不是入围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20.00客观报价一 览表
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 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本项目折扣率报价不能大于 60%,也不能为负数;折扣率报价为固定唯一值,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情形。如 供应商的折扣率报价为负数或区间值或高于 60% 的,均不符合报价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例如:-90%、90%-80%区间报价等情况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序号评审 因素适用情形扣除比例%评审标准关联格 式
1小型、微型企 业,监 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 性单位10.00%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 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百 分比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 的,不重复价格扣除。中小企 业声明 函残疾 人福利 性单位 声明函 监狱企 业证明 文件
价格权重表
权重项编号权重项权重值
1标的价格100.00%
说明: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5.7 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一、对征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14 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征集人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审过程中废标的征集项目,评审委员会 应当对征集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5.8 确认入围供应商名单及结果 一、评审委员会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评审报告。 二、征集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确认入围供应商名单。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 明合法理由的,视同确认评审报告中入围供应商名单。 三、根据确定的入围供应商结果,征集人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同时向入 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 四、征集人不解释入围或未入围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5.9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 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征集人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 等; 五、发现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 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征集人书面说明情况;评审委员会熟悉和理解征集文件以及评审过程 中,发现征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评审: (一)征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二)征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 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是价格优先法、质量优先法之外的评审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 价格优先法、质量优先法,但实际上不符合规定; (六)征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七)征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编制评审专 家停止评审说明并发送给征集人,并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布公告。停止评审说明中应说 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征集人认为评审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10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 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限制评审现场网络环境,仅允许访问框 架协议电子化管理系统。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 或细化征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 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征集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 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 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 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包 1: 分册名称:响应性投标文件分册 详见附件:封面 详见附件:响应函 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声明函 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 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 详见附件:其他格式自拟 第七章框架协议、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 (服务类,封闭式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编号: 一、协议方基础信息 征集人(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入围供应商(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XXXXX 项目编号:XXXXX 三、采购标的和入围产品技术规格 (一)分包名称: (二)采购品目: (三)采购标的 1、标的名称: 2、计量单位: ***、是否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4、是否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是否进口产品: 7、标的物所属行业:{国民行业经济分类} (四)最高限制单价和协议价格: 最高限制单价:大写(人民币): (五)量价关系折扣: 入围供应商提供量价关系折扣,当单笔成交量达到以下量时,具体折扣如下:
序号)成交数量下限(含 )成交数量上限(不 含)折扣率
四、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支持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入围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如有使用升级换代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意向,可在确认升级换代产 品技术规格高于原入围产品、价格不高于协议价格的前提下向甲方提交替换申请。甲方同意申请 内容后,乙方方可向协议内采购人提供升级换代产品。 五、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直接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 六、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1、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两种方式二选一): 本框架协议适用于以下采购人:
序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人所属区划地址联系方式
1
2
***
本框架协议适用于以下行政区域的采购人: {区划列表}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描述: {区划列表} 七、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1、支付方式: {采购需求-支付方式} 一次付清/分期付款 2、支付时间和条件: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 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八、采购合同文本 根据第二阶段成交方式展示合同文本 九、框架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X 年。如框架协议期满,因新一期框架协议征集出现废 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框架协议不能按时签订的,本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直至新 一期框架协议签订为止。 十、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 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2、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 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否(如果选择“是”,编制规则)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 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 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 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十一、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 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5、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6、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如代理商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由入围供应商承担 相应责任,并解除代理商接受合同授予的资格; 十二、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XXXX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XXX 甲方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单位地址:XXX 协议签订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XXX 乙方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单位地址:XXX 协议签订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二次竞价}合同 框架协议编号: 征集人: 入围供应商: 合同名称: {采购标的}{直购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合同金额(元): 人民币大写: 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 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框架协议项目名称}{框架协 议项目编号}的约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产地
序号类型产 品 名 称技 术 规 格数量单 价 (元)金 额 (元)备注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提)货时间: 2.货物交接地点:某省某市辖区 三、验收标准 四、付款期限 {采购需求-支付方式} 验收合格后 xx 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 五、违约责任 六、解决纠纷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 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七、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XXX 甲方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单位地址:XXX 合同签订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XXX 开户银行:XXX 银行账号:XXX 乙方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单位地址:XXX 合同签订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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