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2026年车辆临时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珠海市 发布日期:2026-01-08

【招标公告】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2026年车辆临时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珠海市 采购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2026年车辆临时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2026年车辆临时租赁服务
采购项目(第二次)
公开询价公告
我校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的“2026年车辆临时租赁服务”,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首次询价失败。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2026年车辆临时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内容:为满足学校2026年度教学教研、学生活动、教职工公务出行等临时性用车需求,租赁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各类车辆服务。具体车型、数量及服务要求以实际发生行程为准。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二、服务需求与技术标准
(一)服务范围:本次采购服务用于学校2026年度各类临时性出行活动,报价单位需根据学校实际通知,提供符合条件的车辆及驾驶员。
(二)车辆要求:
1.所有租赁车辆必须为报价单位名下合法登记车辆,产权清晰。
2.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按时通过年检。
3.租用车辆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4.车辆必须足额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及必要的商业险。中、大型客车还必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
5.车内环境整洁,设施完好。
(三)驾驶员要求:
1.必须为报价单位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驾驶员,具备相应的准驾资质。
2.驾驶员需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
3.服务时应着装整洁,言行文明,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四)服务标准:
1.报价单位接到学校用车通知后,须在用车起始时间前12小时内予以确认响应并确保按约定时间、地点提供车辆。
2.行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平稳、准点,提供优质服务。
3.在服务期内,若报价单位单位累计三次未能在约定响应时间内安排车辆的情况,视为报价单位单方面放弃本年度合作资格,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协议,并从未入围单位中按评审排名顺序递补入围单位。
三、报价文件资料
报价文件应依次包含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含客运或汽车租赁等相关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商务与技术文件
1.报价单(具体详见报价说明);
2.2023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的类似租车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服务质量与安全承诺书(格式自拟,内容需涵盖车辆安全、驾驶员管理、应急处理、服务规范等)。
5.《拟投入本项目服务车辆清单》(格式自拟),清单中列拟用于本项目的常用车辆信息(报价单车型),包括但不限于:车牌号码、车辆品牌型号、核定座位数、车辆注册登记日期、车辆年检有效期。
6.提供上述清单中所有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有效的保险单复印件。其中,大中型客车(指核载10人及以上)必须同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7.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评审方式
(一)学校组建询价小组,负责本次询价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评审小组对所有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报价无效。
2.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文件,审查其是否完整响应本公告要求。
3.比价排名与入围确定:
(1)分车型比价:对通过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将根据其报价单,按每种车型的每日租赁基准单价分别进行从低到高排序,得出各车型的排名。
(2)统计“入围名次”次数:统计每家供应商在所有报价车型中,进入“前三名”的次数。例如,报价单位A在“7座车”排名第1,在“35座车”排名第2,在“50座车及以上”排名第5,则其“入围名次”次数为2次。
(3)确定最终入围单位:根据各供应商获得的“入围名次”次数进行总排名(次数多者排名靠前;次数相同者,可参考其各车型具体排名或综合情况评定)。总排名前三名的报价单位,获得本项目最终入围资格。
(三)学校将与入围的报价单位签订《2026年度车辆临时租赁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各类车型的基准单价。在实际需要用车时,学校将根据具体行程、车型需求及入围报价单位的报价排名顺序,优先联系安排。
(四)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报价文件递交及评审安排
(一)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套上清晰注明“2026年度车辆临时租赁服务报价文件”、报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否则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4日10:30前投送至学校北门保安室(现场有《报价意向单位登记表》,现场投递务必登记)。
(三)邮寄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珠峰大道北20号华中师大珠海附中北门保安室。
(四)评审时间和地点:2026年1月14日11:00,图书馆四楼会议室。
(五)联系人:***,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要求
(一)本次询价确定的为服务入围资格及基准价格,不承诺具体的租赁数量及总金额。实际租车业务将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发生,费用按实际用车次数及确认的单价结算。
(二)报价人应对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三)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次询价公告的解释权归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附件: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车辆临时租赁服务报价表(市内、市外)(第二次)
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2026年1月7日   
END
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第 1033 期
供稿部门 | 后勤服务中心
编辑 | 梓然
责任编辑 | 王晓君
珠海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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