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崖口乡村酒店项目EPC总承包答疑及澄清文件

所属地区:广东中山市 发布日期: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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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中山市 采购单位 崖口乡村酒店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崖口乡村酒店项目EPC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崖口乡村酒店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崖口乡村酒店项目EPC总承包
性质 澄清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11-442000-04-01-332633

投资项目名称

崖口乡村酒店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崖口乡村酒店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崖口乡村酒店项目EPC总承包

公告性质

澄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中山市南朗街道崖口村农机站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100%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1)设计(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有施工图工作):
1)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精装修、室内软装配饰设计【含活动家具表(规格及材料样板)、装饰灯具表(规格及材料样板)、饰品表(规格及材料样板)】、外立面、泛光、园林、VI、节能、绿建、海绵城市、区内道路、室外管线、外水外电等所有内容)、现场施工配合、设计变更、配合竣工验收的工作,对后期运营中配合处理设计质量缺陷等后续服务;
2)概算编制工作,在满足限额设计要求下,可根据设计要求,采用合理的技术路线,且应完全满足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等需求;
3)依据确定后的方案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指导施工,施工图设计应落实包含建设单位、审批部门对各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提出的修改设计内容;
4)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审工作等建设程序的审批工作,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并签署盖章、提供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
5)负责提供建设工程报审报批过程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6)负责提供本项目施工报建、施工、工程变更、验收、结算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及资料,并承担与本项目有关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7)负责出具勘查任务书。
(2)施工: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施工项目,工程建安费用中装修工程不含软装部分(室内软装配饰、厨房设备)费用。
(3)采购:与本项目有关的与工程密不可分的所有设备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招标内容

崖口乡村酒店项目EPC总承包答疑及澄清文件


一、答疑部分
1、根据招标文件第9.5.2支付方式,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非设计单位原因导致结算超额设计的,第4期设计费支付方式将如何执行?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第9.5.2支付方式(1)设计费支付方式:分4期支付:④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后,支付至设计费合同价(扣除设计工期罚款)的100%。如因非招标人原因导致结算超限额设计要求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即开始处罚,罚款为超过部分的40%金额,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设计费的50%,当剩余未支付设计费无法满足罚款时,设计单位须在结算审核完成后15个日历日补缴差额。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结算超额设计的额度的,超过部分不予结算;因招标人原因导致结算超额设计的,由招标人负责。
2、根据招标文件第资信要素一览表第4点要求,提供同类工程业绩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复印件;如果仅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可否?
答复:如果仅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业绩不予认可。
3、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设计成果要求中标单位提交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原件1张,因该证件一般由施工图审查单位提供,设计单位是否仅做协助办理?
答复:是的。
4、项目施工内容包含防雷、电气,给排水、消防、泛光照明等安装部分,请明确是否有关于设备型号、品牌等方面的原则性要求。
答复:高压部分元器件的设备型号、品牌及参数等方面参照或相当于西门子、ABB、施耐德;电梯、空调主机采用主流合资品牌;其他采用国产中、高端品牌,中标人采购前需提交品牌申报表经招标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5、可研报告提及土地为租赁性质(崖口村民委员会公开竞投出让经营权,租期20年),但未明确EPC招标方(中山温泉集团)是否已取得正式的不动产权证或具备可合法报建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请明确本项目是否已完成土地使用权流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关键审批手续?EPC承包商进场后,若因土地权属问题导致停工或处罚,责任与损失如何分担?
答复:目前招标人已和崖口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明确各方权责;并与相关职能部门明确项目所需报建手续办理事宜,不影响项目正常推进。若因土地权属问题导致停工或处罚,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费用损失由招标人承担,中标人可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
6、可研报告第7.3.1条明确项目涉及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声环境等敏感要素,但第8.1条(风险识别)又表述“不涉及环境敏感区”。项目是否已取得正式环评批复?如未取得,该项工作是否纳入EPC承包范围?相关费用是否包含在预备费(277.21万元)中?
答复:可研报告第7.3.1条、不冲突第8.1条,可研报告第7.3.1条只是要求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做好噪音、污水、废气等相关设计。经咨询环保部门,无需环评报告,如需另行计费。
7、可研报告3.3.2条明确“当前市政配套不完善”,4.3.25条提及“从市政主管网或既有接入点新建管线”,但未明确责任主体。给水、电力、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管线接驳点至红线外的所有工程(包括报装、设计及施工)是否由EPC承包商负责?费用是否包含在室外工程(1627.17万元)中?如发生红线外协调困难导致工期延误,是否可顺延工期?
答复:该事项设计责任主体为中标人,招标人配合;报装责任主体为招标人,中标人配合;费用包含在限额设计范围内,工期不可顺延。
8、可研报告4.3.17条提到“原地块树木就地砍伐及修剪费用”,但未明确建筑垃圾堆放区的清理责任。红线内现有建筑垃圾、杂物清理、树木砍伐及场地平整是否属于EPC承包范围?请提供详细的场地原始地貌资料及地下障碍物探测报告。
答复:红线内现有建筑垃圾、杂物清理、场地平整、树木迁移由招标人负责,树木就地砍伐及修剪属于EPC承包范围,其他测量资料签订合同时提供。
9、投资估算表(室外工程)备注3提到“红线外进入酒店的主要道路提升费约70万元”,但未明确工程量与标准。该70万元仅为暂估价,请提供道路提升的具体设计标准、范围及图纸,如实际费用超支,是否可调整合同价?
答复:范围为进入拟建场地的支路,长度约350米,设计标准由投标人根据建设规模及相关规范确定,工程量由投标人踏勘现场自行测量,费用包含在限额设计范围内。
10、可研报告4.3.27条要求“按最终设计进行海绵城市施工”,但未明确设计深度与验收标准。是否有政府强制性要求?是否需通过专项审查?相关费用是否单列?
答复:根据相关规范、规定执行,费用包含在限额设计范围内。
11、可研报告3.2.3条明确项目地处台风、暴雨高发区,3.2.5条提及“工程所在地地震400多次”?10个月工期是否已考虑广东雨季(4-9月)及台风天气的不可抗力影响?请提供经审批的详细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及关键路径分析。如因极端天气导致停工,工期索赔是否按实际延误天数计算?
答复:工期计划需投标人根据自身资源投入和组织能力自行编制且满足招标人要求。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可根据相关规定索赔。
12、工程缺陷责任期是否为24个月?质保金比例是否为结算价的3%?酒店试运营期间(如3-6个月)发生的质量问题,是否在质保范围内?
答复:缺陷责任期为1年,质保期和质保范围内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质保金比例为结算价的3%。
13、投资估算表第19项列有人防易地建设费44.30万元,但在4.3工程方案中未见人防设计内容。本项目是否需配建人防工程?若采用易地建设,该费用是否已缴纳?人防面积指标是否满足规划要求?
答复:请自行查阅相关规定。
14、可研报告4.2设备方案列出大量系统,但未明确设备品牌档次。空调、电梯、变配电等关键设备的品牌、参数是否有推荐短名单或最低技术要求?若业主方指定品牌导致造价超标,是否调整合同价?
答复:见答疑部分第4条。
15、招标文件P13,1.3.2工期要求中,“(2)本项目施工时间预估2026年03月15日。”此处施工时间是指开工日期吗?
答复:是的,实际以发包人/监理人发布开工令之日起计算。
16、技术标可否采用A3版式编制?
答复:技术标版式未要求,全部投标文件均应制作成电子文件,文件类型、大小应符合交易平台的要求。
17、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该费用是否应按设计和施工按比例收取?
答复: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支付。
18、能否提供总平面图?
答复: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9、现场是否有临水临电接驳口?
答复:临时水电与永久水电结合考虑,参考答疑部分第7条。
20、请问建筑施工、土木工程、装饰工程、建筑机电设备安装专业等专业是否满足技术负责人专业要求?
答复:本项目负责人要求的是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二标准/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注: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建筑施工、土木工程、建筑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满足,装饰工程专业不满足。
21、第89页15条内容“具体违约条款如下:(1)若经招标人同意变更的,项目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万元,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违约金从我公司的工程费中扣除;”与第100页14.7第一条内容“若经招标人同意变更的,项目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万元”,内容冲突,建议按若经招标人同意变更的,项目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万元执行。
答复:详见澄清部分2。
22、第88页12条:“(4)”公示期满后,假如确定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提交履约担保金并签订合同”,填45个日历天内提交履约担保金并签订合同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详见澄清部分2。
二、澄清部分
1、关于限额设计:投标人须认真研究可研报告内容,在不改变对客区域和后勤区域标准的前提下,优化消防、供电、空调、供水、水循环、垃圾处理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占用空间,相关费用均包含在限额设计范围内。
2、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函(一)投标承诺书
原文: (一)投标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要求和内容,我方决定参加投标,愿意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并承诺如下:
1. 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
2. 我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挂靠或者借用资质投标,不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不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
4. 我方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后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如我方成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按法定要求进行公开。
5. 总工期: 个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施工图设计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的指令为准。施工部分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上注明时间为准。
6. 工程质量: 合格
7. 施工安全: 合格
8. 文明施工: 合格
9. 投标有效期: 天
10.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11. 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我方的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12.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公示期满后,假如确定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提交履约担保金并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不能如期办理完成,则我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对超过部分我方承诺赔偿,并且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人资格,报市招标办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13. 我方承诺按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及图纸审查机构的意见,对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完善。
14.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列的设计人员必须按项目进度要求全部到位,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更换专职设计人员,尤其是项目负责人,确保为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优质服务。
15. 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全部到位,且施工报建前不变更拟投入的相关人员,此外,保证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符合施工报建要求,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否则视同违约。具体违约条款如下:(1)若经招标人同意变更的,项目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万元,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违约金从我公司的工程费中扣除;(2)若擅自变更,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我公司弃标,若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6. 我方承诺:如我方出现《违约金一览表》的违约情况,我方愿意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17. 我方已认真阅读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对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的所有内容及规定无异议。
18. 技术标准和要求:保证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完成本项目,否则作不良行为处理。
19. 分包企业需经招标人同意并满足前附表要求(该条款仅适用允许分包的项目)。
20. 如果我方中标,我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及中山市工程建设领域有关农民工工资管理现行有效的规定。
21.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的要求办理预缴税款事项。
22. 我方违反上述承诺、保证,或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中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单位名称: (加盖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澄清为: (一)投标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要求和内容,我方决定参加投标,愿意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并承诺如下:
1. 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
2. 我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挂靠或者借用资质投标,不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不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
4. 我方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后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如我方成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按法定要求进行公开。
5. 总工期:270个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施工图设计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的指令为准。施工部分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上注明时间为准。
6. 工程质量: 合格
7. 施工安全: 合格
8. 文明施工: 合格
9. 投标有效期:180日历天
10.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11. 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我方的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12.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公示期满后,假如确定我方中标,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我方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我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履约担保,若我方未在上述规定期间内提供有效的履约担保,按5万元/日历天进行扣罚,若超过上述规定时间30个日历天未提交,则我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对超过部分我方承诺赔偿,并且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人资格,招标人有权按相关管理规定另行确定中标候选人递补中选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3. 我方承诺按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及图纸审查机构的意见,对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完善。
14.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列的设计人员必须按项目进度要求全部到位,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更换专职设计人员,尤其是项目负责人,确保为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优质服务。
15.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全部到位,且施工报建前不变更拟投入的相关人员,此外,我方保证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符合施工报建要求,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否则视同违约。具体违约条款如下:(1)若经招标人同意变更的,项目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万元,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若施工期间,未按行业主管部门及招标人要求,根据不同阶段承诺配备管理人员的,支付违约金0.5万元/人次*天;(2)若擅自变更,未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弃标,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4.4款规定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项目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或死亡(提供死亡证明)或因被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提供公安机关相关证明)或分娩期间(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或离职原因经招标人同意变更换除外)。
注: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16. 我方承诺:如我方出现《违约金一览表》的违约情况,我方愿意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17. 我方已认真阅读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对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的所有内容及规定无异议。
18. 技术标准和要求:保证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完成本项目,否则作不良行为处理。
19. 分包企业需经招标人同意并满足前附表要求(该条款仅适用允许分包的项目)。
20. 如果我方中标,我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及中山市工程建设领域有关农民工工资管理现行有效的规定。
21.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的要求办理预缴税款事项。
22. 我方违反上述承诺、保证,或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中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单位名称: (加盖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三、“单方解密”的相关提醒
本项目已启用“单方解密”新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凭数字证书通过工程建设交易系统自行解密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起止时间请查询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或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投标人应提前检查数字证书、电脑、网络等自备的设备设施正常稳定,确保按时完成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 :中山岐江河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1月06日

工期(交货期)

270

最高投标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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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存在被暂扣或吊销等情形。 2 具备有效的: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存在被暂扣或吊销等情形。 3. 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信用等级为☑B/□C级或以上。(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4.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2个。其中联合体成员施工方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的情形,联合体各方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 6.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服务指南”栏目。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的同类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各不超过3项,超过3项的按顺序选择前3项作为清标汇总分析及定标参考依据),设计业绩须按本表“备注”中“(2)同类工程设计业绩的具体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施工业绩须按本表“备注”中“(3)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的具体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业绩由联合体成员方提供,施工业绩由负责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文中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均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发售(免费)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12-29 17: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1-04 17: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1-22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6-01-22 09:00:00
开标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 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中山岐江河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6楼附楼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中山市翠亨新区中准道32号非常城市智慧港1栋8层8-3卡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中山翠亨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60-88583664

发布责任人

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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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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