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华林街道环卫站关于辖内无主零星余泥清运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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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华林街道辖内无主零星余泥清运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打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及时清除辖区内零星余泥、无主建筑垃圾,切实提升华林街道环境卫生水平。参照政府采购服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项目将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开展。现诚挚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意向单位参与承接此项目。街道邀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所有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单位中进行筛选,最终确定一家单位作为项目承接方。
一、项目名称:华林街道辖内无主零星余泥清运服务项目
二、服务年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三、项目金额:年度限价22万元(含税金)
四、项目要求
1、每天清理华林街道辖内主、次干道和内街巷的无主余泥,并将清理的余泥必须要运输到有处理余泥资质的合法场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卸放,且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2、做好2026至2027年度辖内无主余泥清运、处理的相关台账。
3、若因本级或上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方案未安排本项目下一年度相应资金,或下达的预算调整文件明确取消本项目资金的,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据此终止合同。主张终止的一方应提前30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通知自送达对方之日生效。对于因前述预算原因导致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终止发生时,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成交人已实际提供的合格服务量进行结算并支付相应费用。成交人不得就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其他补偿或赔偿要求。
五、服务单位资格及条件:
1、服务单位具有处理同类项目的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服务单位须具在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名单上,属于广州市荔湾区本区资质企业优先。
3、服务单位须有广州市荔湾区展开有处理同类项目的5个街道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5辆或以上两轴新能源自卸车。
4、服务单位须配置在营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电子联单平台,并有相应的联单台账数据。
5、服务单位需提供以证明其经营及综合实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商务资料(须提供过往类似业务合同复印件)。
6、服务单位需具有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处颁发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7、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的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施工作业。
六、报名及递交资料方式
1、报名确认的代理单位提交文件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清运余泥和台账工作方案、报价书、过往业绩(提供同类服务业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价文件提交时间为: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2、报名地点:荔湾区华林街宝华正中约8号之4二楼,联系人:***,电话:***
八、中标单位确定:
我站将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比选并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比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华林街环卫站辖内无主零星余泥清运服务项目评标表.xlsx
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6年1月4日
一、项目名称:华林街道辖内无主零星余泥清运服务项目
二、服务年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三、项目金额:年度限价22万元(含税金)
四、项目要求
1、每天清理华林街道辖内主、次干道和内街巷的无主余泥,并将清理的余泥必须要运输到有处理余泥资质的合法场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卸放,且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2、做好2026至2027年度辖内无主余泥清运、处理的相关台账。
3、若因本级或上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方案未安排本项目下一年度相应资金,或下达的预算调整文件明确取消本项目资金的,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据此终止合同。主张终止的一方应提前30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通知自送达对方之日生效。对于因前述预算原因导致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终止发生时,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成交人已实际提供的合格服务量进行结算并支付相应费用。成交人不得就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其他补偿或赔偿要求。
五、服务单位资格及条件:
1、服务单位具有处理同类项目的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服务单位须具在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名单上,属于广州市荔湾区本区资质企业优先。
3、服务单位须有广州市荔湾区展开有处理同类项目的5个街道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5辆或以上两轴新能源自卸车。
4、服务单位须配置在营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电子联单平台,并有相应的联单台账数据。
5、服务单位需提供以证明其经营及综合实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商务资料(须提供过往类似业务合同复印件)。
6、服务单位需具有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处颁发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7、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的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施工作业。
六、报名及递交资料方式
1、报名确认的代理单位提交文件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清运余泥和台账工作方案、报价书、过往业绩(提供同类服务业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价文件提交时间为: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2、报名地点:荔湾区华林街宝华正中约8号之4二楼,联系人:***,电话:***
八、中标单位确定:
我站将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比选并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比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华林街环卫站辖内无主零星余泥清运服务项目评标表.xlsx
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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